摘要:周围全是挺括的西装,手工缝制的衬衫,每一件都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的位置上,散发着昂贵面料和高级香薰混合的味道。
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夹克,就挂在衣帽间的正中央。
周围全是挺括的西装,手工缝制的衬衫,每一件都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的位置上,散发着昂贵面料和高级香薰混合的味道。
只有它,那件蓝夹克,像一个走错了地方的穷亲戚,显得格格不入。
袖口磨出了毛边,拉链的金属光泽也早就被岁月磨平了。
我伸出手,指尖轻轻碰了碰那粗糙的布料。
一股很淡很淡的,像是阳光和旧书本混合在一起的味道,钻进鼻子里。
这是方老师的味道。
手机在桌上震了一下,是同学会群里的消息。
李军发了一张酒店包间的照片,金碧辉煌,水晶吊灯晃得人眼晕。
「兄弟们姐妹们,地方订好了,帝豪酒店顶楼旋转餐厅,今晚不见不散!毕业二十年,都别藏着掖着了,开什么车,做什么买卖,都亮出来看看!」
下面一排都是叫好和吹捧的表情包。
我关掉手机屏幕。
拿起那件蓝夹克,慢慢地,穿在了身上。
尺寸有点小了,肩膀那里绷得紧紧的。
镜子里的人,看上去有些滑稽。
名贵的衬衫领子,从破旧的夹克领口探出头来,像是在偷偷打量这个世界。
可我心里,却前所未有的平静。
方老师,我去看老同学们了。
穿着您的衣服。
就像您当年,陪着我一样。
帝豪酒店门口,车水马龙。
我从地铁口出来,混在人流里,慢慢走过去。
门口的迎宾看到我,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的诧异,但还是礼貌地弯了弯腰。
“先生,请问有预定吗?”
“顶楼,同学会。”我轻声说。
他引着我走向电梯,一路上,能感觉到不少目光落在我身上。
有好奇,有打量,也有掩饰不住的轻蔑。
我不在乎。
今天,我只是一个穿着老师旧衣服,来赴一场青春之约的学生。
电梯门打开,喧闹声扑面而来。
巨大的圆形包间里,已经坐了二三十号人。
男的西装革履,女的花枝招展,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一种“我过得很好”的光彩。
李军,那个永远的焦点,正被一群人围在中间。
他好像胖了些,头发也稀疏了,但那股子张扬的劲头,一点没变。
手腕上的金表,在灯光下闪着刺眼的光。
我一走进去,热闹的空气,像是突然被按下了暂停键。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射了过来。
先是惊讶,然后是疑惑,变成了毫不掩饰的嘲弄。
“我没看错吧?这是……陈辉?”
有人小声说,但在这寂静里,显得格外清晰。
李军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他夸张地笑了起来,打破了僵局。
“哎哟,我当是谁呢!陈辉啊!稀客,真是稀客!”
他一边说着,一边朝我走过来,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那力道,不像是老同学的亲热,更像是一种示威。
“可以啊,陈辉,毕业二十年,你这身行头,还是那么……朴素。”
他特意在“朴素”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周围的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那笑声,像一根根细小的针,扎在空气里。
我没说话,只是笑了笑,找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
桌上的餐具,是精致的骨瓷,盘子边缘描着金边。
我的那件蓝夹克,和这环境,实在是太不协调了。
“陈辉,现在在哪发财呢?”一个我不记得名字的男同学,端着酒杯,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大着舌头问。
“没发财,混口饭吃。”我实话实说。
“别谦虚啊!”李军在主位上高声喊道,“咱们这届的状元,当年多风光啊!怎么着也得是个大老板吧?”
“就是就是,陈辉,给我们讲讲你的光辉事迹呗。”
起哄声此起彼伏。
我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
茶是好茶,入口回甘。
可我的心里,却泛起一阵阵苦涩。
他们想听的,不是我的故事。
他们想看的,是我的笑话。
他们想通过我的“落魄”,来证明他们的“成功”。
这世上的人,好像总是这样。
“我……”我刚想开口,说点什么,应付过去。
一个温柔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你们别闹了,路远,陈辉刚到,让他先歇会儿。”
我抬起头。
是林月。
她就坐在我对面,穿着一条淡紫色的连衣裙,头发简单地挽在脑后。
岁月似乎格外偏爱她,没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痕。
只是眼神,比上学时更沉静,更温柔了。
她正看着我,眼神里没有嘲笑,没有怜悯,只有一种久别重逢的,淡淡的暖意。
李军撇了撇嘴,没再说什么。
毕竟,林月当年是班花,现在听说嫁得也很好,他也不好太过分。
包间里的气氛,又重新热络起来。
大家开始推杯换盏,吹嘘着各自的房产、公司和孩子。
那些曾经在教室里埋头苦读的身影,如今都变成了酒桌上一个个鲜活而又陌生的符号。
某某总,某某董,某某夫人。
我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像一个局外人。
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袖口那块已经磨得光滑的补丁。
这块补丁,是方老师的师母,亲手缝上去的。
我记得那天,是个冬天。
天特别冷,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
我的手冻得通红,连笔都快握不住了。
方老师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办公室里生着一个小小的煤炉,暖烘烘的。
他把一个烤红薯塞到我手里,烫得我直吸气。
“冷吧?”他笑着说,“快吃,吃了就暖和了。”
我啃着红薯,眼泪差点掉下来。
那时候,我家里穷,一天只吃两顿饭,冬天连一件像样的厚衣服都没有。
身上这件蓝夹克,就是我最厚的家当了。
可它太旧了,袖口破了一个大洞,冷风一个劲儿地往里钻。
方老师看到了。
他什么也没说。
第二天,他把这件夹克拿给我的时候,袖口的破洞,已经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崭新的,蓝色的方形补丁。
针脚细密,缝得结结实实。
“我爱人缝的,她手巧。”方老师说,“她说,衣服破了可以补,人心要是冷了,就不好暖了。”
“陈辉,你要记住,无论将来遇到什么难处,都别让心冷下来。”
“陈辉,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林月的声音,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她给我面前的空杯子,倒满了橙汁。
“他们就是那样,你别往心里去。”她轻声说。
我摇了摇头,对她笑了笑,“没事。”
我是真的没事。
跟方老师给我的温暖相比,这些言语上的冷箭,又算得了什么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李军的脸喝得通红,说话也越来越没有顾忌。
他站起来,端着酒杯,开始挨个“点评”。
“老王,你那个上市公司,明年是不是要敲钟了?到时候可得请我们喝喜酒啊!”
“小丽,你老公那个进出口贸易,做得是真大!下次我拿货,你可得给个内部价!”
他每说到一个人,那人就一脸得意地站起来,跟他碰杯,然后在一片吹捧声中,一饮而尽。
他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
整个包间,又一次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带着看好戏的表情,等着李军的“点评”。
“陈辉啊……”李军拉长了声音,摇摇晃晃地走到我面前。
一股浓烈的酒气,夹杂着古龙水的味道,扑面而来。
“咱们班,就你最神秘了。”
他用手指着我,对大家说:“你们知道吗?当年,陈辉可是咱们年级的希望!老师们都说,他肯定能上清华北大!”
“结果呢?”他话锋一转,声音陡然拔高,“结果,高考前,他突然就消失了!谁也联系不上!”
“后来我听说,是家里出了事,没钱念书了。可惜啊,真是可惜!”
他一边说,一边摇头晃脑,脸上全是虚伪的惋惜。
我的手,在桌子底下,悄悄握成了拳头。
指甲深深地陷进掌心。
他可以嘲笑我穷,可以嘲笑我穿得破。
但是,他不该提那件事。
那是我心里,最深的一道疤。
高考前一个月,我父亲在工地上出了意外,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
人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一条腿,废了。
家里的天,一下子就塌了。
为了凑医药费,家里把所有能卖的东西,都卖了。
我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却连去学校报到的路费都凑不齐。
我躲在家里,不敢出门,不敢见人。
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完了。
就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方老师来了。
他坐着长途汽车,转了好几趟车,才找到我那个偏僻的村子。
看到他的时候,他满身风尘,头发上还沾着草叶。
他没说什么大道理。
他只是从一个布包里,掏出了一沓钱,塞到我手里。
那钱,有零有整,皱皱巴巴的。
我知道,那是他全部的积蓄。
“拿着。”他说,声音有些沙哑,“钱没了可以再挣,书要是不念了,那才是一辈子的遗憾。”
“我爸……我走了,家里怎么办?”我哭着说。
“有我。”方老师拍着我的胸脯,“你放心去上学,你爸这边,我帮你照看着。村里我也联系好了,大家都会帮忙的。”
他把这件蓝色的夹克,披在我身上。
“这衣服,我穿着去参加过我自己的高考,也算是个幸运物。现在,给你了。”
“陈辉,记住,山高路远,别怕。走出去,就有希望。”
我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坐上了去大学的火车。
一路上,我没脱过。
我觉得,只要穿着它,方老师就在我身边。
那股温暖的力量,就一直陪着我。
“怎么不说话了?”
李军见我沉默,更加得意了。
他伸出手,想来抓我夹克的领子。
“你说你,这么多年了,还穿着这件破烂玩意儿。是买不起新的,还是就喜欢这个失败者的调调?”
我猛地站了起来,椅子腿和地面摩擦,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
我躲开了他的手。
“别碰它。”
我的声音不大,但很冷。
李军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敢反抗。
“哟,还挺有脾气?”他冷笑一声,“怎么?这破衣服是什么宝贝不成?”
“对。”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它比你这一身的名牌,加起来都贵重。”
“哈哈哈哈!”李军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陈辉,你是不是穷疯了?一件破夹克,还贵重?它能值几个钱?一百?还是两百?”
“它值多少钱,你不用知道。”我的声音依旧平静,“你只需要知道,你不配碰它。”
包间里的空气,凝固了。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说不出话来。
林月站起来,想说什么,却被我用眼神制止了。
这是我和李军之间的事。
更准确地说,这是我的事。
我必须亲自守护,属于我和方老师的,那份尊严。
李军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当着这么多老同学的面,被我这个他眼里的“穷光蛋”顶撞,让他觉得颜面尽失。
“好!好!陈辉,你牛!”他指着我的鼻子,气得发抖,“我今天倒要看看,你到底有什么牛的资本!”
他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喂?张经理吗?我是李军。对,我在你们顶楼吃饭呢。你上来一下,有点事。”
挂了电话,他抱着胳膊,冷冷地看着我。
“陈辉,你知道这家帝豪酒店,是谁的产业吗?”
我没说话。
“我告诉你,是我一个哥们的!这里的经理,见了我都得点头哈腰!”
他脸上又恢复了那种不可一世的表情。
“我今天,就要让你,从这里,被赶出去!”
“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现实!”
几分钟后,包间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穿着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快步走了进来。
他脸上带着职业性的微笑。
“李总,您找我?”
“张经理,你来得正好!”李军指着我,大声说,“这个人,不是我们同学会的。他混进来捣乱,还在这儿撒野!你现在,马上,把他给我请出去!”
那个被称为张经理的男人,顺着李军手指的方向,看向我。
当他看清我的脸,和他身上那件蓝夹克时,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他的眼睛,猛地睁大。
嘴巴微张,像是看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景象。
下一秒,他做出了一个让在场所有人都惊掉下巴的举动。
他快步走到我面前,深深地,九十度地,鞠了一躬。
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的颤抖。
“董……董事长,您……您怎么在这里?”
整个包间,死一般的寂静。
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李军脸上的得意,僵住了。
那些看热闹的同学,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林月的脸上,也写满了震惊。
董事长?
哪个董事长?
我看着面前的张经理,他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我认识他。
他是这家酒店的总经理,一个很能干的职业经理人。
我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老张,别紧张。”我的声音很温和,“我今天,只是来参加一场同学会。”
“你先下去吧,这里没事。”
“可是,董事长……”张经理还想说什么。
“下去吧。”我加重了语气。
“是,是。”张经理如蒙大赦,擦了擦汗,又对我鞠了一躬,然后小心翼翼地,退出了包间。
门关上的那一刻。
整个世界,仿佛都变了。
刚才还对我冷嘲热讽的目光,现在全都变成了惊恐、谄媚和难以置信。
李军站在那里,像一尊石雕。
他的脸,由红转白,又由白转青,精彩极了。
“董……董事长?”他喃喃自语,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哪个……哪个董事长?”
一个坐在李军身边的同学,颤抖着手,掏出手机,飞快地搜索着什么。
几秒钟后,他发出一声惊呼。
“天哪!”
他把手机屏幕转向大家。
屏幕上,是一篇财经新闻的报道。
标题是:《新晋百亿富豪陈辉:从大山走出的商业传奇》。
照片上的人,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面带微笑。
虽然气质不同,但那张脸,分明就是我。
报道里,详细讲述了我的创业史。
从大学期间的勤工俭学,到毕业后白手起家,创立科技公司,再到公司上市,一步步建立起自己的商业帝国。
也提到了我的产业,就包括这家帝豪酒店。
真相大白。
整个包间,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默。
之前那些吹嘘自己公司、房产的人,此刻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们的那点“成功”,在真正的“传奇”面前,渺小得像一粒尘埃。
李军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
他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他终于明白,自己刚才,究竟得罪了一个怎样的人物。
他更明白,他引以为傲的那个“哥们”,在这家酒店真正的主人面前,恐怕连提鞋都不配。
“扑通”一声。
李军的双腿一软,竟然直接跪在了地上。
“陈……陈董……我……我错了!”
他声泪俱下,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嚣张。
“我有眼不识泰山!我狗眼看人低!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跟我一般见识!”
他开始一下一下地,扇自己的耳光。
啪,啪,啪。
声音清脆,响彻整个包间。
周围的同学,都吓得不敢出声。
我静静地看着他。
心里,没有一丝快意。
只有一种深深的悲哀。
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丑态百出的势利小人。
我看到的,是一个被金钱和地位,扭曲了灵魂的可怜人。
他跪的,不是我。
他跪的,是他自己信奉了一辈子的,那个叫做“权势”的神。
我走过去,扶住了他扇向自己脸颊的手。
“起来吧。”我说。
我的声音很平静。
没有愤怒,也没有原谅。
只是一种陈述。
李军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同学一场,没必要这样。”我淡淡地说。
我转过身,面向所有人。
目光扫过一张张惊慌失措的脸。
“今天,我来这里,不是为了炫耀什么,也不是为了看谁的笑话。”
“我只是想来,见一见老同学,叙一叙旧。”
“更重要的,是替一个人,来赴这场约。”
我顿了顿,轻轻抚摸着身上的蓝夹克。
“这件衣服,是我的高中老师,方文博老师送给我的。”
我的声音,在安静的包间里,清晰地回响。
我开始讲述,我和方老师的故事。
从那个冬天的烤红薯,到那个改变我一生的夏天。
我讲得很慢,很仔细。
仿佛又回到了那段,虽然贫穷,但却充满了温暖和希望的岁月。
我讲到方老师,是如何用他微薄的工资,资助了好几个像我一样贫困的学生。
我讲到他,是如何在深夜里,打着手电筒,去一个个学生家里家访。
我讲到他,是如何在自己的孩子生病时,都舍不得花钱,却把省下来的钱,给我们买了复习资料。
讲着讲着,我的眼眶,湿了。
包间里,开始传来轻轻的抽泣声。
一些女同学,已经红了眼睛,默默地擦着眼泪。
就连那些之前起哄的男同学,也都低下了头,脸上露出了愧疚的神色。
“我上大学后,一边读书,一边创业。我拼命地挣钱,就是想有一天,能让方老师过上好日子,能让他为我感到骄傲。”
“我本来答应他,等我公司上市了,就回去看他,把他接到城里来享福。”
“可是……”
我的声音,哽咽了。
“可是,我食言了。”
“就在我公司上市前夕,他因为积劳成疾,突发心梗,走了。”
“我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说到这里,我再也控制不住,眼泪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无法弥补的遗憾。
是我这一生,最大的痛。
“所以今天,我穿着他送我的这件衣服来。”
我擦干眼泪,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恢复平稳。
“我想让他,也看一看。看一看他教出来的学生们,如今,都过得很好。”
“我想告诉他,他的那些学生,没有忘记他。”
我说完,对着空无一人的主位,深深地鞠了一躬。
“方老师,我们来看您了。”
整个包间,鸦雀无声。
过了很久,很久。
林月站了起来,她走到我身边,从包里拿出一包纸巾,递给我。
她的眼睛,也是红的。
“陈辉,”她说,“我们都记得方老师。他是我们所有人的恩师。”
“对,我们都记得!”
“方老师是最好的老师!”
人群中,开始有人附和。
那些被酒精和名利麻痹了的记忆,在这一刻,仿佛被唤醒了。
他们想起了那个,总是带着温和笑容,在讲台上挥洒汗水的身影。
想起了那个,会因为他们一点点进步而由衷高兴的,朴素的老师。
李军还跪在地上。
他没有再求饶,只是呆呆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复杂到了极点。
有震惊,有愧疚,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迷茫。
或许,他也在想,自己这些年,到底都追求了一些什么。
又到底,都失去了一些什么。
我没有再看他。
我走到窗边,推开窗。
晚风吹进来,带着一丝凉意,却让我感觉无比清醒。
楼下,是城市的万家灯火,璀璨如星河。
我站在这里,拥有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一切。
财富,地位,名声。
可我知道,我最宝贵的财富,是身上这件,洗得发白的蓝夹克。
是它,在我最寒冷的时候,给了我温暖。
是它,在我最迷茫的时候,给了我方向。
是它,时刻提醒着我,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又该往哪里去。
那场同学会,最后不欢而散。
没有人再有心情吃喝说笑。
大家默默地离场,很多人走的时候,都特意过来,跟我说一声“对不起”,或者“谢谢你”。
我知道,他们谢的,不是我。
是那个,用生命,给我们上了最后一课的,方老师。
李军是最后一个走的。
他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这一次,他的腰,弯得比之前任何一次都低。
“对不起。”
他只说了这三个字,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的背影,看上去,有些落寞,也有些……释然。
偌大的包间,只剩下我和林月。
“你……”她看着我,欲言又止。
“想问我为什么不早说?”我笑了笑。
她点了点头。
“因为没必要。”我说,“我的身份,能改变的,只是别人看我的眼光。但改变不了,我是谁。”
“我还是那个,从山里走出来的,穷小子陈辉。”
“也是那个,被方老师从悬崖边上,拉回来的,幸运儿。”
林月静静地听着,眼神里,有一种很深的东西在流动。
“你没变。”她说,“一点都没变。”
我们聊了很久。
聊起了很多高中的趣事。
聊起了那个严厉的教导主任,那个爱拖堂的数学老师,还有那个,总是在后门偷偷观察我们的,方老师。
那些尘封的记忆,像一幅幅泛黄的老照片,在眼前缓缓展开。
原来,我们都没有忘记。
只是,在被生活推着往前走的时候,把它们,藏得太深了。
临走的时候,林月对我说:“陈辉,你知道吗?其实方老师走的时候,很欣慰。”
我愣住了。
“他一直都在关注你的新闻。”林月说,“报纸上,电视上,只要有你的消息,他都会剪下来,或者录下来,像宝贝一样收着。”
“他经常跟我们这些留在家乡的同学说,你看,那是我的学生,陈辉,有出息了。”
“他说,他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就是教出了你这样的学生。”
我的眼泪,再一次,无法控制地涌了出来。
原来,我以为的遗憾,其实,早已圆满。
原来,我以为没能兑现的承诺,他其实,一直都看在眼里。
方老师。
您看到了吗?
我没有让您失望。
离开酒店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我没有让司机来接。
我一个人,慢慢地走在空旷的大街上。
夜风吹拂着我的脸,也吹拂着我身上,这件蓝色的夹克。
我脱下它,小心翼翼地,叠好,抱在怀里。
就像抱着一个,温暖的梦。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是我的助理。
“喂,董事长。”
“小王,帮我办一件事。”
“您请吩咐。”
“以我的个人名义,成立一个教育基金会。”
“基金会的名字,就叫‘文博’。”
“用这个基金会,去资助我们老家那所中学里,所有家庭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
“我要让每一个像我当年一样的孩子,都能够,有书读,有希望。”
“我要把方老师给我的那份温暖,传递下去。”
“一直,一直地,传递下去。”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
是助理带着一丝激动和敬佩的声音。
“好的,董事长,我马上去办!”
挂了电话。
我抬起头,看向夜空。
今晚的月亮,很亮,很圆。
就像方老师,那双总是带着笑意的,温暖的眼睛。
我仿佛看到,他就在月光里,对我微笑着,点了点头。
我抱着那件蓝夹克,走在回家的路上。
脚步,前所未有的,坚定而轻松。
我知道,从今天起,我的人生,将会有更重要的意义。
那件蓝色的夹克,或许有一天,会彻底地旧去,会化为尘埃。
但是,它所代表的那份精神,那份爱,那份希望,将永远,永远地,留在这个世界上。
就像夜空里的星辰。
永不陨落。
来源:坛边沐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