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西贝创始人贾国龙的回应,罗永浩一行5人在北京祥云小镇店共计点了13道菜(含双份菜,实际出餐15道),消费总额为830元。西贝方面复盘了后厨记录,称所有菜品均为中央厨房预加工原料,后在门店完成最终烹饪,并坚持认为“没有一道是预制菜”。
名嘴罗永浩与著名餐饮品牌西贝莜面村的口水官司,上了热搜,极有可能进入实际的法律程序。
根据西贝创始人贾国龙的回应,罗永浩一行5人在北京祥云小镇店共计点了13道菜(含双份菜,实际出餐15道),消费总额为830元。西贝方面复盘了后厨记录,称所有菜品均为中央厨房预加工原料,后在门店完成最终烹饪,并坚持认为“没有一道是预制菜”。
从法律层面看,罗永浩极有可能输掉这场官司。
先分析一下老罗的微博言论:
1.
主观陈述:“发现几乎全都是预制菜,还那么贵”
2. 主观带有指向性的评价:“实在是太恶心了”
从法律角度看,若西贝起诉罗永浩侵犯名誉权,罗永浩败诉的可能性确实存在
“几手全都是预制菜”的陈述可能难以被充分证实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构成名誉权侵权需具备“捏造或歪曲事实”的行为。目前,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预制菜”的定义。
西贝的主张:贾国龙强调“预加工”与“预制菜”存在本质区别。西贝采用“中央厨房统一切配、调味,门店现场烹制”的模式,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3月对预制菜的界定(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畴)。
罗永浩的困境:罗永浩认为“门店加
热即食的成品都算预制菜”。这种个人认知与国家标准存在差异,使其“几乎全都是”的断言在法律上难以站稳脚跟。他虽悬赏10万元征集证据,但目前尚未看到能直接证明西贝大量使用“即热型”预制菜的有力证据。
“恶心”等主观评价性用语存在侵权风险 “恶心”一词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和贬义。如果法院认定罗永浩关于“预制菜”的核心事实陈述失实,那么基于该失实陈述所产生的负面评价就可能构成侮辱性言辞,从而贬损西贝的商誉。法院会审查该评价是基于消费体验的合理批评,还是超出了正常评价范围的恶意贬损。
罗永浩作为公众人物的更高注意义务 法律虽保障公众人物的批评权,但也要求其发表言论时负有比普通消费者更高的注意义务。罗永浩作为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初代网红”,其言论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更应审慎核实信息并采用合适的表达方式。他在就餐一小时后即发布带有强烈负面情绪的博文,其核实事实的过程可能被质疑不够充分,容易被认定为存在“过错”。
贝若起诉罗永浩,在法律上因其言论事实依据不足、部分用词情绪化且其作为公众人物注意义务更高而胜算较大;但在舆论和品牌层面,西贝可能遭受“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后果,其带来的信任损失和市值蒸发远超官司本身。
来源:爱游荡的骆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