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 | 《人工智能示范法》释义

B站影视 2024-12-03 20:11 2

摘要:当前,人工智能技术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和关键驱动力,深刻改变了人们生产生活方式、重构社会经济结构、重塑全球治理格局,其在赋能各行各业、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风险和挑战。《人工智能示范法》及其《释义》是起草团队回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安全的“科林格里奇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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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工智能技术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和关键驱动力,深刻改变了人们生产生活方式、重构社会经济结构、重塑全球治理格局,其在赋能各行各业、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风险和挑战。《人工智能示范法》及其《释义》是起草团队回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安全的“科林格里奇困境”,持续追踪、思考、研究人工智能立法理念、原则、制度架构和责任体系的最新阶段性成果。我们的起草团队由法律学者、行业专业人士、媒体智库研究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组织人员和政府研究机构组成,力求以人工智能示范法的起草为契机,搭建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的跨学科、跨行业交流平台,凝练国内外人工智能治理和监管有益经验、反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回应人工智能行业诉求,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在2023年8月15日发布国内首部人工智能立法专家建议稿《人工智能示范法(1.0)》后,起草团队不同成员在国内外多场学术研讨和实践调研基础上,持续对示范法进行迭代更新。在持续跟踪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前沿和国内外最新立法动态、广泛吸取国内外人工智能治理最新研究成果、多方征求从业人员与监管机构的意见的基础上,《示范法》已迭代到2.0版本,其在人工智能伦理审查、促进人工智能开源发展和构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规则等方面做了创新性的规定,为未来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治理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立法参考经验。

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的保险阀,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在合法、安全、可信、负责任的轨道上健康快速发展,任重而道远。虽然起草团队在编写《释义》过程中还在持续对《示范法》进行技术调整和立法更新,希望不断增加其立法预见性和前瞻性,但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呈指数级的迭代速度,《示范法》的修改完善难有止境。例如,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出圈”“破圈”,人工智能的概念如何适应人工智能技术的动态性、不确定性、跨学科性和千差万别的应用场景?又如,人工智能基础性立法和细分领域立法如何相互协调、无缝对接?再如,坚持立法先行的《示范法》起草原则如何与鲜活的人工智能司法实践实现良性互动?如何既以软法形式为司法判决提供裁判思路,又及时将司法实践中折射出的立法需求体现在《示范法》法律文本中?等等,这些需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为《示范法》的完善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示范法》的起草和《释义》的出版,除了得益于起草团队的精诚团结合作外,还有赖于各方的大力支持。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我国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建设现状调研》提供了经费支持,课题所在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给予了大量指导,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长期关注支持人工智能研究成果出版,还有起草团队之外的许多专家学者在《示范法》的起草过程中贡献了诸多真知灼见,不一而足。

谷歌秘密实验室Google X的创始人、斯坦福大学教授塞巴斯蒂安·特隆认为,人工智能几乎是一门人文学科,是理解人类智能和人类认知的一次尝试。《示范法》的起草和《释义》的出版,也是运用法学这门人文学科理解、引导、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的一次尝试,希望通过不断地尝试和修正,最终以人工智能领域的良法善治推动人工智能实现“善智”。

李延枫2024年8月29日

(节选自本书后记)

《人工智能示范法》释义

周辉 李延枫 主编

定价108.00元

在《欧盟人工智能法》出台实施之际,《人工智能示范法》的起草团队,立足我国产业实际,汲取全球治理智慧,对《示范法》进行了全面升级。《示范法》力求为中国人工智能立法提供参考模板,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本书全面阐述《示范法》最新条文的设计思路、参考要素和具体内涵,对比人工智能国内外法律制度设计,揭示人工智能立法国际趋势。

对于研究者,这是一张探索人工智能法治的知识图谱;对于监管者,这是一个完善人工智能治理的工具箱;对于从业者,这是一份指导人工智能合规操作的实用手册。

主编简介

周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副研究员,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公安部网络安全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世界互联网大会人工智能工作组专家。参与《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起草论证。曾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部委课题等项目数十项,在《中外法学》《人民日报》等发表论文、文章数十篇。研究领域:网络与信息法、人工智能治理。代表作:《变革与选择:私权力视角下的网络治理》《算法权力及其规制》《人工智能治理:场景、原则与规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第八编研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编审,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博士。出版个人专著1部,在《新闻与传播研究》《求是学刊》《北方法学》《河北法学》《甘肃政法大学学报》等权威或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并有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课题若干项。研究领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传媒法、网络与信息法。代表作:《舆论监督与名誉权法律平衡研究——以媒体变革为视角》《网络平台内容治理的公法规制》《网络媒体条件下公共言论的特殊保护:从身份到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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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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