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司制度,又称土官制度,书面上的意思是指在封建时代,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官府任命承认,设立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与制度,并由少数民族首领世袭管理区域事务的统治制度。
土司制度,又称土官制度,书面上的意思是指在封建时代,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官府任命承认,设立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与制度,并由少数民族首领世袭管理区域事务的统治制度。
说通俗一点,就是在古代各封建王朝统治时期,由于民情,地情,国情的客观制约,中央王朝没办法直接管控到一些边远地区,于是就任命地方的首领,有威望的人以家族传袭的方式管理划分的地方,政治形式上接受朝廷管理,但在地方的具体事务则由首领家族自治管理,实行版图上的统一。
这种土司制度主要施行于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几个区域,所以,这些地方就有很多土司人文故事流传了。
像在广西,这些制度主要施行于西部,像今天百色,河池,崇左等偏西的地区,翻看这些地方的地方志,总能看到这些制度的专门记载。
总体来说,这种制度大概起源于唐代,当时大唐朝虽然势力很大,一度繁荣无比,但对于边远地区主要还是“恩威并施”,“放手管理”,在这些地方设立羁縻州,以一个大一级的行政机构,由朝廷统一管理,具体的很多地方事务,则主要由地方的土著首领,土酋为管理者,这叫土司制度。
后来到宋朝的时候,广西西部区域一带发生了侬智高事件,关于这个事件,现在有好,坏两种说法,但不管怎么样,都一度影响到了区域的稳定,于是大宋朝就派狄青领大军南征,最后一举平息了这一事件。
事平之后,为了更有效的管控这些地方,大宋朝就把一些平叛有功的将士及其部属,分封在区域各处,许以世袭官位,实际上也是有戍边的意思。
到明清时期,这些土官管理的区域算起来,有数十个之多,多数起源于宋皇祐以后,这种土官分封制度,一直影响到后来的元,明,清三代,直到民国初期才完全结束。
名词解释说是土司制度就是土官制度,但实际上,细论起来,这两种制度还是有一点点区别的,不仅仅是一字之差,则反映了唐宋时期土司,土官制度的不同之处了,并且引发了很多的话题。
唐代时,朝廷主要任命地方土著首领为地方土官,通俗讲就是土生土长本地人,从姓氏的考究都可以看出不同,如侬姓,黄姓,但由于时代久远,记载缺失,有些内容不可考,但这主要是“土司”的特征之一;
宋代时(皇祐以后),朝廷主要任命南征(征伐侬智高)大军中的将士为地方土官,通俗讲就是北方来的外地人,这些被地方志,以及土官家族的家谱所记载下来,这种中原姓氏就多了,如岑姓,李姓,赵姓,韦姓,莫姓等等,这些都是“封土(行政区域)为官”,所以,宋代以后就改称为土官制度。
只是由于两种类型的制度的一脉相承,所以土司,土官就很少被区别看待了,都看作一个意思了。
至于现在常说的广西土官,他们家谱中的“南征大军中的将士”的身份,有多少历史真实,这就要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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