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24日,正式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下称“条例”),并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是继2020年首版条例后的重大调整,聚焦中小企业长期面临的账款回收难题,通过缩短账期、强化追责、打通维权渠道等举措,构建全链条保障机制。本文从法
2025年3月24日,正式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下称“条例”),并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是继2020年首版条例后的重大调整,聚焦中小企业长期面临的账款回收难题,通过缩短账期、强化追责、打通维权渠道等举措,构建全链条保障机制。本文从法律实务视角出发,结合新旧两版条例的对比,为企业提供合规操作指引与相关建议。
一、规范支付行为、明确支付责任
1. 明确付款期限
2020版条例对账期的明确要求仅限于机关、事业单位,即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新版条例在此基础上新增了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的规定。即便合同另有约定,也应当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
此条款极大地保护了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动性,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避免因账期过长或不确定而导致的资金周转困难。
2.明确付款节点
原则上应自交付之日起算付款期限,若双方约定经检验或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应当同时明确约定检验或验收期限,若存在拖延验收的情况,则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付款期限。
同时,新增合同中不得约定背靠背条款的规定,即不得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此条款的内容与2024年8月27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内容一致,再次强调背靠背条款无效,有利于保障中小企业签约过程中免受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强加的不合理付款条件的约束。
3.明确违约成本
若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则需要支付逾期利息。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约定的,需按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通过明确约定违约成本,达到促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按时支付款项,减少拖欠行为的发生,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新增管理措施、保障维权渠道
1.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鉴于诉讼流程往往耗时较长,许多中小企业在漫长等待中,就可能因资金周转不灵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面临破产危机。因此条例中规定的投诉处理机制对中小企业而言至关重要。
新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优化完善:其一,明确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需建立全国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其二,明确各环节时限,受理部门自正式受理起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转交处理部门;处理部门30日内书面反馈投诉人,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处理期限最长不超90日。其三,明确各主体权利义务,包括受理、处理部门,以及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2020版条例仅规定投诉机制,但并未明确规定受理平台、期限及具体要求,导致在实施过程中易出现流程混乱、处理拖延、责任不清等问题,使中小企业维权受阻。新修订的投诉处理体系,将有效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2.明确监管措施
此次修订新增通过定期工作汇报制度、约谈通报制度、并进一步细化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机关、事业单位采取的限制措施。通过这些监管手段,可以加强对拖欠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促使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履行支付义务,有效减少拖欠现象的发生,维护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资金流动。
2.强化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一章中通过明确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国有大型企业管理人员予以处分。并新增大型企业需按照条例规定定期公开逾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若逾期公开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此外,新增对提出付款请求或者投诉的中小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恐吓、打击报复,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直接明确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违反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利于督促其自觉规范支付行为,有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建议
因条例内容覆盖合同缔约阶段、合同履行阶段、维权阶段全流程,因此我们将分阶段对中小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1.合同缔约阶段
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之前,需主动声明自身为中小企业,以避免后续因主体资格争议影响权利主张。签订合同时,为了加快资金回笼,可要求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付款。如果合同中约定需要经过检验或验收,也应明确写明检验或验收的具体期限,并详细规定验收标准,以确保双方对付款条件有清晰的认识,减少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2.合同履行阶段
在交付货物或服务时,必须确保对方在送货单等凭证上签字,并注明具体的交付日期。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它为交付行为提供了明确的书面证据,有助于在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中证明交付的时间点。如果遇到迟延支付的情况,中小企业应尽快采取行动,发送书面的催款函,并保留函件的复印件以及快递凭证,为后续可能的维权行动做好准备。即便履行过程中存在部分争议,中小企业也可先就无争议的部分先进行请款,确保部分资金及时回笼。3.维权阶段
如发生拖延支付或在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强制要求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情况,中小企业可直接拒绝这些不合理的条款,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便合同中约定背靠背支付条款,中小企业依旧可以按照交付之日或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付款期限。即便合同中未对逾期利息进行约定,企业也可以按照日万分之五主张逾期利息。此次《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修订,可以说是在当前复杂经济环境下,国家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的坚实法律保障。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建议企业家们尽快熟悉新规内容,将其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在面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回款难题时,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 李亚男
责编 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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