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场原本普通的微创手术,让一位妻子再也没能醒来,两次截然不同的医疗鉴定结果,揭露了医疗安全的重重隐患。
一场原本普通的微创手术,让一位妻子再也没能醒来,两次截然不同的医疗鉴定结果,揭露了医疗安全的重重隐患。
2024年10月,广东佛山陆先生的妻子在佛山市某医院接受子宫肌瘤微创手术。这本是一项常规操作,家属原以为两三天就能出院,结果术后并发症爆发:患者自主呼吸消失,瞳孔放大,被鉴定为脑死亡,几天后永远离开了人世。
“她出手术室的时候,已经是没有自主呼吸,瞳孔已经散大了,都是由呼吸机来维持呼吸。”陆先生告诉媒体,医院在手术室内进行了抢救,原因是“水中毒”。
两级鉴定,截然不同的结果
患者离世后,陆先生首先申请了医疗鉴定。佛山市医学会出具的初步结论是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没有责任。
无法接受这一结果的陆先生再次申请鉴定。广东省医学会组织的专家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后,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
鉴定结果认定医院存在多处不当行为,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最高等级的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医院失误,多处不当行为致命
广东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详细列出了医方的多项不当行为。
病历资料显示,本例患者术中液体负欠量达到4500ml,但未见医方记录膨宫压力和流速情况,医方术中监测不规范。
患者术中出现血压下降等病情变化后,医方对水中毒的预判不足,未及时停止手术,后续监护欠充分,未及时完善血气分析等检查,对患者水中毒处置不及时。
低钠血症是垂体后叶素使用的相对禁忌,医方在手术结束前未能及时发现患者水中毒并发症,使用了垂体后叶素,加重了患者水潴留和低钠血症。
官方处罚,警告加上轻微罚款
9月4日,佛山市卫健局对这起事件做出处罚决定:市一医院因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以及未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对医院作出警告、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同时,官方表示将对涉事医务人员进行依法处理,目前已暂停涉事医护人员的执业活动。
佛山市卫健局回应称,已督促市一医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落实病历书写要求,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健康。
赔偿拉锯,家属维权前路漫长
医疗事故赔偿分三块: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按照广东城镇标准,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约110万,精神抚慰金法院通常支持10-20万区间。
但医院方面表示“只能按责任比例赔,不会全额”,这意味着家属可能不得不通过漫长的司法程序争取合理赔偿。
陆先生一家仍在等待涉事医务人员的最终处理结果,期望能得到一个更完整、公正的交代。
医疗安全管理,系统性问题待解
这起事件反映了医疗安全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湖北黄石市中心医院2025年因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而被罚款5万元。
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也因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这些案例表明,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可能不是个别现象,而是需要系统性问题解决。
水中毒,宫腔镜手术的潜在风险
这起事故中的“水中毒”在医学上称为 灌流液吸收综合征。
宫腔镜手术中,需要使用膨宫液(手术中用于扩张子宫的液体)来保持视野清晰。当膨宫液经破损血管快速吸收后,可能导致急性水中毒。
血容量暴增(膨宫液吸收速度超过1000ml/小时),引发急性左心衰竭和肺水肿;使用非电解质膨宫液(如5%葡萄糖),导致血钠浓度骤降(
微创手术,并非毫无风险
这起悲剧打破了“微创=微小风险”的普遍认知。中国每年微创类手术超千万台,宣传语多是“切口小、恢复快、风险低”。
业内数据显示:微创手术并发症发生率达1%—3%,一旦碰上,就是100%。
患者签字前,医生往往口头称是“小手术”以安抚情绪,真出事时,又改口说“任何操作都有风险”。
佛山市卫健局已对医院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然而这场悲剧的真正代价无法用金钱衡量。陆先生失去妻子的痛苦无法消退,而公众对医疗安全的信任也受到重创。
监管漏洞与手术风险依然存在。唯有透明操作、严格监督和不断改进,才能防止下一次“微创”变“危创”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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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愿世间无灾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