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73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57号奥克斯中央大厦2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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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数,本次已剔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国英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郭粟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财务负责人葛瑜斌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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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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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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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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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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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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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1、4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波、沈高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74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裘若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裘若莹女士因公司内部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裘若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裘若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裘若莹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裘若莹女士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郑伟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伟科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郑伟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郑伟科先生简历
郑伟科先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天工制衣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协和石化(中国)有限公司油气建设分公司财务经理,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现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郑伟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75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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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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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年度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并非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作为申请人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开立了保函,保函金额合计为86,698.90欧元(按保函开具当日汇率换算,约为72.53万人民币),为汇丰银行向三星瑞典开具的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86,698.90欧元(按保函开具当日汇率换算,约为72.53万人民币),担保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7年9月20日止。
三星瑞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承兑、保函、信用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974,85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三星瑞典提供4,9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至2024年度末,三星瑞典资产负债率为107.29%,该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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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Ningbo Sanxing Electric (Sweden) AB
保函1:47,123.00欧元
保函2:4,399.20欧元
保函3:35,176.70欧元
保函类型:非融资性保函
担保期限:自保函开具之日起至2027年9月20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三星瑞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目前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74,850万元,即为公司已批准的年度担保预计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0.6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96,985.7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41%。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外担保授权总额范围之内。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