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人才节•π时刻 | 境外人才赛启动!集结全球创新力量!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4-01 19:08 1

摘要:海外背景:拥有海外学位/工作经历,或曾任国际企业中高层技术/管理职务;

三大海外赛区(港澳、亚太、欧美)

同步开启!

无论你身处何方

只要具备海外技术专长或创新资源

滨城就是你进军中国市场的理想首站!

高新区为国际人才打造了

集项目展示、资源对接、落地扶持

于一体的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

助力你的创新梦想在中国扬帆起航!

谁来参赛

海外背景:拥有海外学位/工作经历,或曾任国际企业中高层技术/管理职务;

团队要求:2-5人核心团队,至少1名海外硕士或中高级技术职务成员;

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项目成熟且符合新区产业方向,市场前景广阔!

立即报名

报名截止:2025年4月30日

大赛官网:

咨询电话:高新区党委人才办 84806424

立即行动,让世界看见你的创新力量!

为支撑引领滨城高质量发展,丰富完善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持续擦亮人才工作品牌,面向全球招募世界前沿科技创新人才和项目,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滨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境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滨党人才办发〔2025〕4号)和区委人才办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滨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境外人才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赛道设置

按照“8+8+8”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新质生产力,重点瞄准智能科技、绿色石化、汽车工业、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现代服务业等“1+3+4”主导产业设置赛道。

02

申报条件

面向全球重点招募具备海外资源和背景的青年创业人才、创新人才以及前沿科技型初创企业、高潜力型企业等。参赛人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拥有海外学位或海外工作经历;拥有国内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拥有2-5名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创业模式及发展目标清晰,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具有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赛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有较为成型的创业项目与计划,符合滨海新区产业发展要求,核心技术的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03

赛程安排

1.报名参赛

大赛官网报名网址:

截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

2.资格审查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向符合参赛条件的申报人确认参赛资格。

截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

3.线上初赛

举办线上初赛,邀请评委通过线上形式,根据参赛项目资料进行打分,确定晋级决赛资格。

初赛日期:2025年5月初。

4.线下决赛

邀请评委评审,根据参赛项目路演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结合决赛评审综合排名及落地推进情况,产生获奖人才建议名单。

决赛日期:2025年5月至6月。

5.确定人选

《2025年滨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境外人才获奖人选建议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确定入选名单。

确定日期:2025年7月底。

04

奖项设置

1.一等奖,资助25万元;

2.二等奖,资助15万元;

3.三等奖,资助5万元。

支持18名左右,每个单独赛区获奖名额一般不超过6个,确有需要的可适当调剂。赛事涉及的获奖具体资助,均为税前金额。具体缴纳税款程序,由资助获得方按规定程序自行办理。

05

奖项兑现

1.给予境外人才资助,分两阶段兑现:

(1)获奖资助的20%,需在印发获奖名单之日起1年之内,在各开发区、街镇注册创办(含迁入)企业并签订资助协议后领取(即一等奖5万、二等奖3万,三等奖1万),针对石化等个别领域落地时间较长或其他特殊情况,可由各开发区结合实际适当延长注册(含迁入)时间;

(2)获奖资助的80%,需待其注册创办(含迁入)企业之日起1年之内(特殊情况经各开发区研究可延至3年),实际投资额达到获奖资助1倍及以上,且为至少3名职工(可含参赛人本人)在滨海新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后领取(外籍人才可提供在津工作和工资发放证明)。

2.境外人才兑现资助时,若已达到第二阶段资助兑现条件,可一次性拨付。

3.境外人才达到资助兑现条件后,向所在开发区或街镇提出申请,开发区或街镇前往项目办公地进行线下审核,对线下审核合格的项目,发放获奖资助。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滨海新区落地并达到实际运营要求的获奖项目,视为放弃领奖,取消奖金兑现资格。

4.给予境外人才赛获奖人才的资助,按照《滨海新区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06

申报材料

线下审核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证明材料: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户卡(加盖工商部门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的材料;

(5)与企业构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6)为职工在滨海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实际投资额涉及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荣誉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9)专利、软著、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

(10)财务、融资等情况证明材料;

(11)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其中,(1)—(7)为必须提交材料;(8)—(11)为非必须提交材料,如申报中填写相关内容,则须提交对应证明材料。

07

高新区党委人才办

2025年4月1日

来源:琪琪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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