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5期>【芜检君说法】“愚人节”,这样“愚人”要不得!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4-01 17:56 1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年一度的愚人节又到了

大家是不是都在计划着

怎么和朋友、家人开个有趣的玩笑呢?

不过

可别让玩笑越过法律的边界哦

今天,芜检君和大家聊聊

愚人节里那些不能开的玩笑

点击视频查看内容

“玩笑”一:身体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意味着,即使是开玩笑导致的伤害,只要造成了对方的人身损害,行为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玩笑”二:报假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玩笑”三:P“丑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并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当肖像权遭受侵犯时,公民有权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相应损失。如果侵权方不予理睬,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

检察官提醒:

只有让双方都开心的才叫“玩笑”

切勿以过节之名行违法之事

策划拍摄 崔雅婷

出镜 陈群、谢玉萍、杨梅

本期编辑 余鲸苗 审核 郭 晨主办/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