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纵观中国两千多年的法医史,既有“泼酒画尸”这样的“科学”探索,也不乏滴血验亲这样的“神话”操作。而在技术层面之外,更值得今人继承的,是古人对法律、生命的尊重。
看过小说《法医秦明》的朋友,或许会对书中的法医验尸工具存有疑惑。
“汤勺”“高压锅”“碗”,这些用在法医工作中,听起来有点太过离奇。
近日,作者秦明老师在社交媒体上,解答了读者朋友的疑问:
法医需要舀出死者腹腔里的血液、胃内容物等液态物质,所以工具箱放个汤勺会比较方便;
高压锅用于煮耻骨联合,从而去除骨骼上的软组织,以观察骨骼、判断死者年龄;
而在没有现代化的解剖台之前,遇到严重腐败、有大量蛆的尸体,法医为了便于观察,就会用碗和勺子,把蛆舀出并烧掉。
法医解剖箱中的汤勺。
那么,古代法医是如何验尸的呢?
纵观中国两千多年的法医史,既有“泼酒画尸”这样的“科学”探索,也不乏滴血验亲这样的“神话”操作。而在技术层面之外,更值得今人继承的,是古人对法律、生命的尊重。
图为古代法医开棺检骨的场景想象图。在古代有限的科技条件下,检验者同样有办法在尸骨上寻找蛛丝马迹、为死者伸冤。绘画/张辰辰
某县郊的废宅里发现一具尸体。验尸官火速赶往现场,死者吊在房梁上,报案人一口咬定是自杀,急切地想要帮忙收敛。机警的验尸官阻止了他,俯身仔细检查尸体,发现绳索印痕在脖子上相交成一周圈,初步判断乃是他杀——被人勒死后悬尸在梁上。验尸官当即控制了报案人,带回县里问话……
这不是某地方的小报新闻,而是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秦国的真实案件。1975年,湖北云梦县发现了一批秦代竹简,墓主人是秦国一个名叫“喜”的地方官吏,生前抄录了一些当时的法律文件。
图为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号墓棺内复原图,主人“喜”的头下、右侧、腹部和足部,堆满了竹简。
其中有一篇《封诊式》,记载了对刑事案件进行检验、查封、审讯的方法和案例。
《封诊式》之《经死》(即缢死之意)一节中就有相关“秘籍”:自缢而死者,其脖颈上的绳索之痕“不周项”,也就是不合拢,在脑后有缺口。相应的,只有被人勒杀者,其绳索之痕才可能合拢。此外,死者舌头是否伸出,口鼻是否作叹息状,有无大小便失禁等,都是判断自杀与他杀的手段。
从《封诊式》中,我们可以看到秦代相当完善的司法检验制度。验尸官称为“令史”,辅助他工作的有隶臣、隶妾——有男有女,配备女性检验人员,是为了应对涉及女性和私处检验的刑事案件。这是迄今已知的世界上最早的专业验尸团队。在历史文献中,我们看到的秦朝皇帝杀人如麻,视人命如草芥。但在《封诊式》中,却透露了大秦帝国的另一面:地方司法官员对杀人案件的调查极为严肃、认真。
云梦睡虎地秦简《封诊式》部分内容。
我们可以从《封诊式》记载的另一个凶杀案中,一窥秦代验尸官的工作模式。
某人发现一具无名男尸,来到官府报案,令史迅速赶到犯罪现场,对尸体和现场环境进行了全方位探查。探查记录非常详细:
死者梳髻,正值壮年,皮肤白皙,身高约七尺一寸,头发长约二尺,腹部有两处炙疗留下的伤疤,尸体仰身躺倒在自家的南面;
死者头顶左额有一处刀伤,后背也有两处刀伤,而且都是从上向下砍造成的,刀伤长约四寸左右,宽一寸,血迹斑斑,伤口内陷,似是锋利的斧头劈砍而成;
死者额角和眼眶下面都有大量出血,面部、背部、地面沾满了血迹,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其他伤口,伤口大小也暂时无法测量;
死者身上穿着单短衣和裙,上衣的后背有两处破损,与刀伤相对应,衣服前后都染了血;
死者西面有一双黑色的鞋,一前一后,一只在距死者六步多一点的位置,一只在死者十步之外,把鞋子给死者穿上正合适,系死者生前所穿;
由于地面坚硬,没有探查到犯罪嫌疑人的足迹。
查验明白后,令史询问了邻近的住户,是否曾听到现场的呼喊打斗之声。然后,命人掩埋死者,将死者的上衣和鞋带回县里留做物证,并写下详细的验尸报告,供县令判决时参考。
文博探索节目《国家宝藏》中介绍到,云梦睡虎地秦简《封诊式》中的部分内容仍适用于现代公安工作。
案件的侦破情况在竹简中没有记载,但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令史的刑侦调查做到如此周密、详细的程度,着实令人惊叹。
很多史书里都有秦人尚法的记载,论述了法家思想对秦国发展壮大的贡献。而在这篇验尸报告的字里行间,我们能真切地感受到秦律的威严。《韩非子》曰:“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秦代的验尸官正是这一法则的践行者。
查明真相,才是对死者最大的尊重
从秦代验尸人员的名称“隶臣”“隶妾”可以看出,当时从事验尸工作的吏役出身于底层,这种情况在其后的汉、唐时期也没有发生大的改变。直到宋代,随着文人、士大夫阶层的兴起,验尸官的素质也得以提升,这也促使宋代成为古代法医学最完善的时期。
北宋最著名的断案高手当属包青天,不过关于他通过验尸查案的记载并不多,反倒有一些使用酷刑的传说。南宋就大不相同了。大名鼎鼎的“大宋提刑官”宋慈,就是一个善用推理和刑侦手段、能让尸体开口说话的司法官员。
“大宋提刑官”宋慈画像。
拿缢死来说,宋慈的检验方式比秦代的令史严密了很多,判断自杀或他杀的依据包括:
挂绳子的房梁上尘土是否凌乱(若是自缢而死,死者必曾发生挣扎,则梁上灰尘凌乱;若是被人谋杀后悬于梁上,则只留下一道绳纹);
死者的踩踏之物是否正好让他够上绳子的高度;
若是下雨天,还要查验死者的鞋或脚有没有在踩踏物上留下泥水痕迹;
若是被人勒死,则死者必定拼命挣扎,因此要检查其是否头发凌乱、发饰散落,身上是否有磕碰擦伤的痕迹,尸身四周是否有挣扎摩擦的痕迹。
古装悬疑电视剧《洗冤录》中,宋慈正判断死者是否真的是自缢而亡。
宋慈是福建南平人,理学大师朱熹的同乡,也是朱熹的再传弟子,秉承了师门的理性和实践精神。在司法工作中,他力主用证据说话,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冤案和屈打成招。宋慈是世界公认的法医学鼻祖,凝聚了他一生心血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此前,中国人一般对死亡话题比较忌讳,也认为尸体晦气,唯恐避之不及。即便是官府的办案人员,也“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办案如此糊涂马虎,必然会造成是非混淆、冤狱丛生。
出身刑狱世家的宋慈似乎有一种超前的“科学”精神,提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曲伸之机括,于是乎决。”大辟即隋之前的死刑,死刑作为最重的刑罚,查案中最重要的就是检验——包括验尸。
因此,宋慈在工作中如同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主义者”,要求验尸人员切不可遮蔽尸体的隐秘处,其身上的所有孔窍都要详细检验,谨防有狡猾的罪犯在隐秘的部位插入针、刀等凶器。即使死者是女性,也要抬到“光明平稳处”细细检验,“不可羞避”——只有查明真相,才是对死者最大的尊重。
其实,早在南宋以前,坊间就曾流传过一些零散的关于疑难案件的侦探书籍,比如五代时期的《疑狱集》,就讲了一个惊悚的案子:唐代的严遵做扬州刺史时,有一天下基层巡查,听到路边有个女子在哭,哭声却并不哀切。严遵心生疑虑,便上前询问,女子说丈夫被火烧死。
严遵感到事有蹊跷,便命人把尸体抬来,严密监视其变化。第二天,一群苍蝇聚集在了尸体的头部,严遵得到报告,命人拨开死者的头发,发现头顶有一枚铁钉插入脑中。经过拷问,女子招供了谋杀亲夫的犯罪事实。
《疑狱集》是五代后晋和凝、和蒙(㠓)父子编著的法学著作,共4卷 ,辑录了汉至五代的情节复杂 、争讼难决而最后获得了正确处理的案件。
到了宋慈的时代,铁钉杀人的方法又有了新的发展。有的凶手为了做得更加不露痕迹,竟然用烧红的铁钉钉入人脑,这样一来,伤口处的血肉瞬间焦枯,就连苍蝇也闻不到血腥味。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宋慈在《洗冤集录·疑难杂说》中,传授了检验之法:检验死人诸处伤损,排除病死后,剃去死人的发髻,然后仔细观察头顶、脑后、头发内,以防有火烧钉子钉入骨内。
经过这样的全方位检验,一般的外伤都逃不过验尸官的眼睛。不过,有的死者被施以致命的内伤,伤痕不露于体表,或者死者已入土多年、只剩一副枯骨,又该如何鉴定?仍然难不倒宋提刑,即便只有骸骨,也能从中找到线索,这就是检骨。
检骨之法,有时需要开棺验尸,这在注重“入土为安”的传统社会中堪称出格之举,宋慈却百无禁忌,对骨骼的检验颇有心得。
首先,人的气血周行于体内,若受到强力的击打,则气血凝滞,重则沁入骨内,经久不散。若被害者由此丧命,则骨骼上就会留下痕迹。这是最基本的检骨验伤之理。但是,如果伤痕较浅,辨看不清,又该怎么办?
宋慈有一套独特的“化学”方法,能将骨骼上的伤痕变得清晰可见。此法名曰“蒸骨验伤”:把一具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席之上。然后在地上挖一个坑,用木炭将四壁烧得通红,泼入好酒两升、酸醋五升。坑中登时升起热腾腾的蒸汽,此时将尸骨抬到土坑中,盖上草垫。蒸了一个时辰后,取出尸骨,在明亮处撑起一把红油伞,对着阳光细细检查,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微荫,骨断处则有血晕色。骨上若无血荫,即便是有骨折,也是死后的伤痕。
古装悬疑单元探案剧《唐朝诡事录之西行》中使用红伞验尸。
这个方法的奥秘在于,醋和酒可溶解血渍中的蛋白质,使其从骨骼的损伤部位固定显现出来。为什么要撑红油伞呢?可以联系现代用紫外线光检验细微痕迹的方法。宋慈的时代固然没有发明紫外线灯,但红油伞可以滤掉一些波长的日光,从而使伤痕显现。不论这种超前的技术是出于宋慈的“科学探究”还是经验所得,都展现了宋慈过人的聪明才智和专注的精神。
宋慈可谓罪犯的命中克星了。但如果连骸骨都藏到无人知道的地方,甚至彻底销毁,这样的案子还有调查余地吗?
有!接下来,宋慈就该展示真正的绝技了。电视剧《大宋提刑官》里就展现了这一情节:宋慈的结拜兄弟孟良臣只身到梅城赴任,却在驿站被奸人杀死,杀手放火烧毁了驿站,推说是一场意外的火灾。宋慈毅然前往梅城为好友洗冤,奈何一把大火已把一切都化为灰烬,证据荡然无存。
《大宋提刑官》中宋慈开棺验尸,发现被判定死于火灾的孟良臣口中有烟灰干若粉尘。
宋慈不得已打开好友的棺木验尸,在焦尸的口中发现了干灰——若是死于意外火灾,死者生前必定拼命奔逃,口中、胸中都应有炭灰等物,而焦尸仅在口中有干燥的灰粉,显然是在杀人后刻意往嘴里塞的干灰,以造成死于火灾的假象。
接着,宋慈在孟良臣死亡时所躺的位置铺满茅草,点火炙烤地面,名曰“画尸”:死者在大火中油脂溢出体外,渗落于地,只要用火炙烤地面,油脂就会重新泛出,尸位形状就会显现。如果是活生生被烧死,生前必定挣扎打滚,渗落的油脂也会不成人形。而孟良臣的尸位则十分完整清晰。铁证如山,凶徒再也无法辩驳,只能认罪伏法。
“画尸”后,孟良臣的尸位形状显现,完整清晰。
《洗冤集录》中记载的“画尸”法与此不尽相同,而是用一种相似的方法——泼酒醋来显现尸位。如此不拘一格的刑侦技术,即便在今天,也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实际上,宋慈的一些技术非常巧妙且简便易行,闪现着中国式的智慧,一直沿用至今。
《法医宋慈》焦尸案一集中,使用酒醋帮助破案。
比如,一个村子里发生了凶杀案,从死者的伤口看,乃是用镰刀砍死,但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有镰刀,凶手从何找起?如果是现代的刑侦人员,可以收集各家各户的镰刀,用鲁米诺反应(通过特定化学试剂,显示出经过擦洗的、很久以前的血痕)搜寻刀上残余的血渍,然后与死者的DNA做比对,这样就能找出真凶。美中不足的是,这种方法耗时耗力,如果是宋慈会怎么办呢?
《洗冤集录·疑难杂说》里介绍了一个简便方法:找一个炎热的午后,将收集来的镰刀摊在地上,哪一把镰刀上集满了苍蝇,它就是凶器,刀主人即是凶手。苍蝇对血的敏感程度远高于人,即便是人眼无法分辨的血渍,苍蝇也能准确找到。这个“苍蝇追凶”法,不仅简单快捷,而且成本为零。
美剧《犯罪现场调查》中就引用了这一案例,主角们称宋慈为法医学的鼻祖。
自宋代以后,法医检验大体上都取法于《洗冤集录》。大宋提刑官的威名,也在古代司法界被传颂了七百余年,影响力一直辐射到日本、朝鲜半岛和欧洲。
文章来源:中华遗产 2018年06期
撰文:梁石 山龙绘画:刘静
编辑:宣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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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经授权转载自:中国国家地理无尽之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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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物馆看展览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