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3年,赖宁出生于四川石棉县,从小品学兼优,不仅是“三好学生”,还在书法、绘画比赛中屡获省级奖项。他热爱地质学,梦想成为李四光那样的科学家,甚至组建了“金龙探险队”研究自然。
很多70后80后小时候都学习过“十佳少先队员”的事迹,当年宣传力度最大的,是14岁牺牲的“救火小英雄”赖宁。
当年,他的照片挂满校园,雕像矗立在广场,事迹激励了一代青少年。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今天他的故事从教科书中消失,雕像被拆除,照片被摘下。
有人质疑这是对英雄精神的否定,也有人认为这是时代进步的必然选择。赖宁的故事为何被移出课本?今天的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位少年英雄?
1973年,赖宁出生于四川石棉县,从小品学兼优,不仅是“三好学生”,还在书法、绘画比赛中屡获省级奖项。他热爱地质学,梦想成为李四光那样的科学家,甚至组建了“金龙探险队”研究自然。
石棉县是火险高发区,赖宁从小学起便多次参与灭火,却从未声张。直到林业部门将表扬信寄到学校,他的事迹才被知晓。1988年3月,海子山因电线短路引发大火,火势威胁卫星转播台和油库。赖宁谎称“出门”后直奔火场,与伙伴们用松枝扑火。尽管消防员强行将孩子们送下山,他却偷偷折返,最终因体力不支牺牲,遗体保持着扑火的姿势。
赖宁被追授“英雄少年”称号,事迹写入教科书,雕像遍布校园。他的精神与雷锋齐名,成为集体主义与奉献精神的象征。
2000年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逐步完善,社会开始反思:宣扬未成年人冒险救火是否合理?
1994年辽宁徐屯镇火灾中,17名学生效仿赖宁救火,导致8死1伤,悲剧敲响警钟。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盲目效仿可能酿成惨剧。教育应优先强调自我保护,而非鼓励“以命换物”的牺牲。
过去,集体利益高于个人生命的观念占主导;如今,社会更强调“生命权不可逆”。赖宁的牺牲固然伟大,但若过度宣传,可能传递“未成年人应为财产冒险”的错误信号,因此今天,赖宁相关宣传被逐步淡化。
现代教育倡导“智慧救援”:遇险时应先报警、求助专业力量,而非赤手空拳对抗灾难。例如,新版《小学生行为规范》将“见义勇为”改为“见义智为”,强调“保护自己才能帮助他人”。
但也有反对的声音,有人认为,赖宁的勇敢与责任感是民族精神的缩影,可保留事迹,同时补充安全教育,而非全盘否定。
2019年,赖宁被评为“最美奋斗者”,他的名字仍在国家荣誉榜上闪耀。删除教科书中的故事,是为了避免更多少年成为“赖宁”;但赖宁的精神——对家园的热爱、对责任的担当——仍可通过更安全的方式传承。或许,当我们教会孩子“珍惜生命”时,赖宁的牺牲才真正有了更深远的意义。
赖宁母亲曾说:“唯一后悔的是没能把他养大。”这句话提醒我们,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家庭、学校、法律的三重守护。
你小时候学过赖宁的故事吗?你认为教科书中是否该保留他的事迹?
来源:孙琬童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