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在先导篇《“群”众》中 熟悉了 很多具体的群,在这些群中,一般线性群 GL(V)(或 GLₙ(F))是 比较 特殊的。为什么?
我们在先导篇《“群”众》中 熟悉了 很多具体的群,在这些群中,一般线性群 GL(V)(或 GLₙ(F))是 比较 特殊的。为什么?
〓 考虑 正有理数乘法群 (ℚ⁺, ·) ,可以选取 GL₂(ℝ),这样 对于 任意 a ∈ (ℚ⁺, ·) ,都有,
与之一一对应,于是 就有了一个 单射 ρ: (ℚ⁺, ·) → GL₂(ℝ),由于,
所以 ρ 是一个 群同态,从而说明 (ℚ⁺, ·) 可以嵌入 GL₂(ℝ) 中。
〓 考虑 整数加法群 (ℤ, +),可以选取 GL₂(ℝ),并指定 q ∈ ℝ(q ≠ 0),这样 对于 任意 a ∈ (ℤ, +) ,都有,
与之一一对应,于是 就有了一个 单射 ρ: (ℤ, +) → GL₂(ℝ),由于,
所以 ρ 是一个 群同态,从而说明 (ℤ, +) 可以嵌入 GL₂(ℝ) 中。
〓 考虑二面体群 Dₙ,不妨定义,
a 为 逆时针旋转 2π/n;b 为 水平翻转,则有,
Dₙ = 〈a, b | aⁿ = b² = (ab)² = 1〉选取 GL₂(ℝ),
◉ 因为 ℝ² 上 旋转变换 为,
所以,a 对应 GL₂(ℝ) 的方阵,
◉ 对 ℝ² 中的任意向量 r(cos(α), sin(α)),以 θ 角为轴 翻转 后得到 r(cos(θ+θ-α), sin(θ+θ-α)),而根据和角公式,
cos(x + y) = cos(x)cos(y) - sin(x)sin(y);sin(x + y) = sin(x)cos(y) + cos(x)sin(y);有,
这说明,b 对应 GL₂(ℝ) 的方阵,
这样,就可得到一个单射 ρ: Dₙ → GL₂(ℝ),可以证明 ρ 是一个 群同态,这说明 Dₙ 可以嵌入 GL₂(ℝ) 中。例如,对于 D₃ 具体 有,
〓 考虑对称群 Sₙ,选取 GLₙ(ℝ),这样 对于其中的任意 置换,
都有,
与之一一对应,其中,
称为 科罗奈克符号,这个一一对应是 合理的,因为,
于是 就可得到一个单射 ρ: Sₙ → GLₙ(ℝ),可以证明 ρ 是一个 群同态,这说明 Sₙ 可以嵌入在 GLₙ(ℝ) 中,进而 交错群 Aₙ 作为 Sₙ 的子群,自然也就可以嵌入在 GLₙ(ℝ) 中。
以上这些例子,说明:
▶ 一般线性群 是一个“大” 群,它可以 包含 其它群;
实际上,
▶ 对于任意 群 G,我们总能 找到 一个 F 上 的线性空间 V,并 构造 一个 单群同态 ρ: G → GL(V),让 G 是 GL(V) 的嵌入;
我们知道,对于任意非空集合 H 都可以 以其 元素 为基,构造一个 F 线性空间,记为,
FH ={∑ₕxₕh | h ∈ H, xₕ ∈ F}
其中,
加法:x+y=∑ₕxₕh+∑ₕyₕh=∑ₕ(xₕ+yₕ)h;数乘:ax=a∑ₕxₕh=∑ₕ(axₕ)h;因此,对于 任意 G 可选择 V 为 FG,这样 就有了,一个单同态,
ρreg: G → GL(FG), gx=g(∑ₕxₕh)=∑ₕxₕ(gh)
使得 G 是 GL(FG) 的嵌入。
受此启发,对于任意 群 G,以及 F-线性空间 V,我们 称群同态,
ρ: G → GL(V)
为 G 的一个 F-表示,记为 (V, ρ)。上面的 ρreg 被称为 正则表示。如果 ρ 是单同态,则称 ρ 是 忠实的,前面的所有例子 都是 忠实表示。
相对于 群,我们更熟悉 线性空间 ,群的表示 使得我们可以 借助 线性空间 来研究 群,这就是 群表示论。
复杂的群表示 可以被分解为 相对简单的群表示 的 直和。为什么?
考虑 XYZ 三维几何空间 V ,令,
则 f 是 V 上 以 Z 为轴 顺时针 旋转 θ 的线性变换,对与 XY 平面 U 内的任意点 (x, y, 0) ∈ U,因为,
这说明 f 在 U 内 封闭,我们 这样的 U为 f 的 不动子空间,此时,f 在 U 上的 截取 f|ᴜ 是 U 上 的线性变换,并且这里有,
考虑 群表示 ρ: G → GL(V),若存在 一个 V 的子空间 U,使得 对于 任意 g ∈ G,U 都是 ρ(g) 的不变子空间,则有 ρ(g)|ᴜ 是 U 上的线性变换,即 ρ(g)|ᴜ ∈ GL(U) ,故 可以得到另一个 群表示,
ρ|ᴜ: G → GL(V), g ↦ ρ(g)|ᴜ
称 ρ|ᴜ 是 ρ 的子表示。任何 表示 总有 零表示 和 本身 是 其的 子表示,称它们为 平凡子表示,若 一个表示 只有 平凡子表示,则称其为 不可约的。
另外,我们知道,确定 V 的一组基 B={e₁... eₙ} 后,可逆线性变换 f 和 n阶可逆方阵 fʙ 一一对应,于是 若 记 GLₙ(F) 为 元素是 F 的 n阶可逆方阵 的全体 关于 矩阵乘法 组成的 群,则有,
ρ: G → GLₙ(F)
这称为 矩阵表示。
对于 V 的子空间 U 和 W,可 定义 和 运算如下,
U + W = {x + y | x ∈ U, y ∈ W}特别地,若还有 U ∩ W = 0 ,则 称 此时的和 为 直和,并改记为 U ⊕ W。可以证明,
▶ 若 U 是 f 的 不动子空间,则 必然 存在 另一个 f 的不动子空间 W ,使得 V = U ⊕ W;
设 f 是 V 上的 线性变换,我们知道 在 V 给定 一组基 B={e₁, e₂, ..., eₙ} 后,f 和 n阶方阵 fʙ 唯一对应。我们 可以通过 选取 合适的 B 使得 fʙ 尽量简单,虽然 fʙ 不一定 可以 简化为 最简单的 对角线矩阵,
但是 一定 可以 简化为 准对角线矩阵,
其中,
当 m = n 时,准对角线矩阵 就是 对角线矩阵;当 m = 1 时,准对角线矩阵 就是普通方阵。不妨设 Λ₁, Λ₂, ..., Λₘ 的阶分别是 n₁, n₂, ..., nₘ,则有,
n = n₁ + n₂ + ... + nₘ
这将 B 分割为,
于是 分别记 它们张成的 子空间为,
V₁= Span(B₁), V₂ = Span(B₂), ..., Vₘ = Span(Bₘ)
则有,
V = V₁ ⊕ V₂ ⊕ ... ⊕ Vₘ
因为 对于任意 xᵢ = (0, ..., xi1, ..., xinᵢ, ..., 0) ∈ Vᵢ 都有,
所以 所有 V₁, V₂, ..., Vₘ 都是 f 的 不动子空间,这样我们就可以定义,
再回到 群表示 ρ: G → GL(V),若 对于任意 g ∈ G,所有 V₁, V₂, ..., Vₘ 都是 ρ(g) 的不动子空间,则 我们就得到 一列 子表示,
ρ|ᴠ₁: G → GL(V₁),ρ|ᴠ₂: G → GL(V₂), ..., ρ|ᴠₘ: G → GL(Vₘ)
于是,可令,
这称为 ρ 的直和分解。不可约表示 是不可进行 直和分解的,而 如果 一个表示 可以分解为 不可约越表示的 直和,则称其为 完全可约的。
群表示 的定义 打眼看来 很陌生,但其实 它就是 我们熟悉 的 模。为什么?
首先,分析 模的定义,
若 环 R 和 Abel群 M 之间具有 满足分配 的 乘法,
● 分配律(∀ a, b ∈ R, x, y ∈ M):
① a(x+y)=ax+ay;
② (a+b)x=ax+bx;
则 称 M 为 R上的 模。
一般来说,我们还要求 模乘法 具有,
● 结合律:
③ (ab)x=a(bx)
这样一来,模乘法 就是 R在M上的作用,即,
ρ: R×M→M, ρ(a, x) = ax
若 对 ρ 进行科里化,
ρ: R→(M→M), ρ(a)(x)=ρ(a, x)
于是 ① 就是,
ρ(a)(x+y)=ρ(a)(x)+ρ(a)(y)
这说明 ρ(a): M→M 是群同态,故,ρ(a) ∈ End(M),即,
ρ: R→End(M)
于是,结合 ②③ 分别有,
ρ(a+b)(x)=ρ(a)(x)+ρ(b)(x)=(ρ(a)+ρ(b))(x)
ρ(ab)(x)=ρ(a)(ρ(b)(x))=(ρ(a)ρ(b))(x)
这说明,ρ: R→End(M) 实际上是 一个 环同态。
【注:这里,End(M) 是 M 上的全体群同态,关于,
● 加法:(f+g)(x)=f(x)+g(x)
● 乘法:(fg)(x)=f(g(x)) ④
构成的 自同态环,它是 一个 幺环。】
我们知道,环同态保持运算性质,有,
● ρ(0)=0,因为 ρ(0)+ρ(a)=ρ(0+a)=ρ(a);
● ρ(-a)=-ρ(a),因为 ρ(a)+ρ(-a)=ρ(a+(-a))=ρ(0)=0;
若 R 是交换幺环,则有,
● ρ(1)=1,因为 ρ(1)ρ(a)=ρ(1a)=ρ(a);
● ρ(a)ρ(b)=ρ(b)ρ(a),因为 ρ(a)ρ(b)=ρ(ab)=ρ(ba)=ρ(b)ρ(a);
故 ρ(R) 也是一个 交换幺环。另外,还有,
● ρ(a⁻¹)=ρ(a)⁻¹, 因为 ρ(a)ρ(a⁻¹)=ρ(aa⁻¹)=ρ(1)=1;
所以,若 R 是 域 则 ρ(R) 也是。
设 M 和 N 都是 R 模,我们知道 群同态 f: M→N ,若 满足,
● f(ax)=af(x)
就被称为 模同态,将 M 到 N 的 全体模同态 记为 Homʀ(M, N),特别地,M上的全体 模同态 记为 Endʀ(M)=Homʀ(M, M),它是 End(M) 的 子环。
对于任意,f ∈ ρ(R),必然存在 ρ(b)=f,此时 若 R 可交换,则有,
f(ax)=ρ(b)(ax)=b(ax)=(ba)(x)=(ab)(x)=a(b(x))=a(ρ(b)(x))=af(x)
所以 f 是模同态,故 ρ(R) ⊆ Endʀ(M),即,
● 当 R 是交换环 时,有 ρ: R → Endʀ(M)
然后,我们 对 模的定义进行扩展:
我们知道 域 F 上的线性空间 V 就是 F-模,而 线性变换 就是 模同态,于是 根据上面的结论,线性空间的本质就是 环同态,
φ: F→Endғ(V)
并且 φ(F) 是域。
另一方面,因为,自同态群 Aut(M) 是 M 上的全体 可逆 群同态 关于 ④ 构成的 群,于是,对于 任意 群 G,可 仿照 上面 环上的 模 的定义,定义 群上的 模 为 群同态,
ρ: G → Aut(M)
它对应的 模乘法 只满足 ①② ,不满足 ③。
考虑 G-模 ρ: G → Aut(V),因为,一般线性群 GL(V) 被 定义 为 V 上的 全体 可逆线性变换,所以,
GL(V)=Aut(V) ∩ Endғ(V) ⑤
此时 如果 ρ(G) ∈ GL(V),即有,
ρ: G → GL(V)
则 (V, ρ) 就是 G 的 F-表示。
由此可见,群 G 在 V 上 的一个 F-表示 ρ,就是满足 ⑤ 的 G-模,此时 同时有 域 F 和 群 G 作用在 V(当作 Abel群 看)上,于是 F 和 G 的特性 对 群表示 ρ 的性质,实际上有,
▶ 若 G 是有限群,并且 charF 不整除 |G|,则 G 的任意一个 F-表示 都是 完全可约的。
这就是 有限群表示论 中 最 重要的 Maschke 定理。
【注:|G| 指的是 G 的元素个数,即 G 的阶;charF 指的是 F 的特指数,即,1 不断自加,结果 等于 0 时 1 的 最小个数,若自己结果永远不为 0,则 令 charF = 0。】
除了判断 单个 群表示 的 可约性 外,判断 两个 群表示 是否 等价 也是 重要的 目标,这可以 通过 特征标 来 实现。为什么?
方阵 A 的 对角线 元素 之和 被称为 A 的 迹 ,记为 tr(A),可以证明,
tr(AB) = tr(BA)对于 V 上的 线性变换 f 以及 其在 基 B = {e₁, e₂, ..., eₙ} 上 对应的 方阵 fʙ 有,
对于 任意 另一个基 B' = {e'₁, e'₂, ..., e'ₙ} ,必然 存在 过渡矩阵 P 满足,
等式 两边 同时 作用 f 后 有,
而 B 线性无关,故 P fʙ' = fʙ P,又因为 P 可逆,所以,
fʙ' = P⁻¹ fʙ P
于是,
tr(fʙ') = tr(P⁻¹ fʙ P) = tr( fʙ P P⁻¹) = tr(fʙ)
这说明,虽然 随着 基的选取不同 f 对应的 方阵不同,但是 这些方阵的 迹 是相同,于是 这个相同的 迹 可以作为 f 的迹,记为 tr(f) = tr(fʙ)。
对于 G 的 F-表示 (V, ρ),记,
χρ(g) = tr(ρ(g))
称为 特征标。
考虑 G 的两个 F-表示 (V, ρ) 和 (W, μ),若 F-模同态 f: V → W,同时还是 G-模同态,即,还满足,
f(ρ(g)(x)) = μ(g)(f(x)) 即 f ∘ ρ(g) = μ(g) ∘ f则称 f 为 表示同态(或 G-模映射)。若 f 是 模同构,则 认为 两个 表示 等价,此时 因 f 可逆 于是
ρ(g) = id ∘ ρ(g) = f⁻¹ ∘ f ∘ ρ(g) = f⁻¹ ∘ μ(g) ∘ f
进而,
tr(ρ(g)) = tr(f⁻¹ ∘ μ(g) ∘ f ) = tr(μ(g) ∘ f ∘ f⁻¹) = tr(μ(g))
即,
χρ = χμ
也就是说,
▶ 彼此等价的 群表示,特征标相同;
还可以证明,
▶ 当 charF = 0 是,彼此特征标相同 的群表示,等价。
(篇幅有点长,先写道这里吧!)
来源:思考思考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