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公告 本院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2024)内0602刑初786号刑事判决书以刘常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五日,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刘常胜以其患有癌症晚期为由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的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东胜区 人民法院 东胜区人民法院 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05-14 09:2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