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将于今年7月起施行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工作迈入新阶段。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工作迈入新阶段。
作为全国传统村落分布最密集、保存最完整的地区之一,近年来贵州省已经成为全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法治化工作的“先行者”,形成了具有贵州特色的典型经验。2017年出台的《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是全国首部针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全国首例传统村落保护
1月10日,记者从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8月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来,全省按照《计划》明确的总体要求,聚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
1月10日,记者从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黔东南州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寨有415个,占全省一半还多,占全国5%左右,拥有数量位居全国市州级第一。近年来,黔东南州主要采取强化建章立制、坚持规划先行、加强设施建设、发挥示范带动、做好宣传推广等举
近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公示“2024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典型案例”入围名单,贵州5项案例“上榜”。贵州也是此次征集活动中入选案例数量最多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