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规范汉字 通用 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用语言文字 2025-05-13 17: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