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

健身房内组织卖淫获利230000 最高被判5年半

2020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某在某健身房原办公区域内设置卖淫场所,招募多名女子从事卖淫活动,招揽嫖客,从中获利。张某安排被告人刘某管理卖淫场所、收取嫖资、带领卖淫人员由客人挑选,每天获得报酬300元;安排被告人李某提供微信收款二维码用于收取嫖资,并将嫖资提

健身房 卖淫 获利 卖淫罪 组织卖淫 2025-04-03 11:4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