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19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2025年7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202 第二条 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党校 中国共产党 中共中央 政治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 2025-08-12 08:0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