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铮

大件垃圾不能随便丢!肇庆各地收集点汇总来了→

根据《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三项,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

垃圾 肇庆 肇庆市 肇庆高新区 梁铮 2025-08-07 12:0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