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期>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社会文明,提升全民文明素质,9月4日、9月15日,在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日前夕,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志愿者走进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康桥社区、大洼区唐家镇北窑村开展《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盘锦市 人民检察院 唐家镇 兴隆台区 北窑村 2020-09-18 23:2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