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适用效力补正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婚姻效力可以补正。该条主要针对的是《民法典》 婚姻家庭 民法典 效力补正 无效婚姻 事实婚 2025-06-20 16:3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