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传染病跨境传播风险,建立跨境传播传染病监测制度,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5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五条关于“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立跨境传播传染病监测制度”要求,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传染病跨境传播风险,建立跨境传播传染病监测制度,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5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五条关于“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立跨境传播传染病监测制度”要求,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
为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制定了《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传染病跨境传播风险,建立跨境传播传染病监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