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年,同安“官浔乡”一份水田典契,涉及到了“西班牙银元”! 经仔细辨认,此契约为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所立。契约载明:郭厝人陈商观将一片水田连同灌溉设施(公堀、公井)典当给官浔人黄继观,获得“佛面银”140元,典期五年。该读者主要的辨识难点在于“官浔”的“官”字。 银元 水田 典契 官浔 水田典契 2025-06-08 08:37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