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被判刑并禁止从业!沁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
春耕春播,农资先行。农资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近日,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件,3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分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农资生产、销售及相关工作。
春耕春播,农资先行。农资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近日,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件,3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分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农资生产、销售及相关工作。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