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案学习心得--何婧|跟案学习再启航:深耕不辍,笃行致远
根据组织安排,2025年5月,我有幸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为期一个月的跟案学习。这一个月,在双流院第二检察部各位前辈的倾囊相授下,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收获了友谊。现结合学习实践,将所感所悟总结如下:
根据组织安排,2025年5月,我有幸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为期一个月的跟案学习。这一个月,在双流院第二检察部各位前辈的倾囊相授下,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收获了友谊。现结合学习实践,将所感所悟总结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
“报假警”即出于特定目的虚构警情,令公安机关出动警力,扰乱其正常活动与社会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此类行为若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管理活动,应受治安行政处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