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与沧州卓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行与沧州卓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由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所持的李兆林不良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沧州卓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行与沧州卓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由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所持的李兆林不良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沧州卓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魏成龙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魏成龙。魏成龙现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