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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收到分包方结算文件未回复,是否可以以结算金额认定为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领域,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问题一直是纠纷的高发点。其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结算文件后未回复,能否直接以结算金额认定工程款,是一个备受关注且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关键问题。

承包人 发包人 工程款 总包 发包方 2025-05-27 19:41  3

最高法:发包人破产,背靠背条款不可能履行,分包人可向总包要钱

当发包人进入破产程序后,若总包方的工程欠款未经法定债权申报程序,则无法获得清偿。在此情形下,建设工程领域中“背靠背”条款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已客观上无法成就。此时,承包人不得以该条款约定的条件未满足为由,拒绝向分包人支付已结算的工程款项。

背靠背 发包人 分包人 总包 发包人破产 2025-05-21 16:3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