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平

焦作一女子返还彩礼25万元!

原告小亮(化名)与被告小芳(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为缔结婚姻,小亮向小芳支付了彩礼、买房补偿款、黄金首饰及各类礼金共计30余万元。之后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典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四个多月后,二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小芳返回娘家生活。小亮认为双

彩礼 焦作 高金 武陟县 王春平 2025-06-07 05:1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