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这些稳岗惠民政策延续实施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稳岗位方面,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畅通稳岗资金发放渠道,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提技能方面,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保生活方面,扎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与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延续稳岗惠民政策举措,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与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延续稳岗惠民政策举措,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近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近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精神,顶格实施国家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精神,顶格实施国家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5月20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精神,顶格实施国家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