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5-21 09:15 1

摘要: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精神,顶格实施国家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精神,顶格实施国家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稳岗位——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标准实施。稳岗返还资金返还至参保单位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企业获得的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采取劳务派遣企业依申请办理,其余参保企业“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拨付返还资金,做到应发尽发,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地要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分配。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提技能——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贵州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补贴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规定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补贴标准执行,初级1200元,中级1800元,高级2400元。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要求,各地将严密防控基金管理风险,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强化政策宣传服务,深入开展“援企稳岗”政策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手段广泛宣传、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金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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