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

影视投资合同未约定发行期限,如何以未履行发行义务为依据解除合同?

2021年1月15日,甲、乙签订《电视剧联合投资协议》,主要约定:一、甲、乙联合投资电视连续剧,双方为联合出品方;二、乙负责组织好该剧的拍摄制作、发行;三、该剧总投资约为8500万元人民币,甲对该剧投资900万元人民币,享有11%投资回报。四、乙承诺该剧在拍摄

投资 义务 影视 未约定 催告 2025-05-15 18:56  3

虽未约定电视剧发行期限但取得发行许可证后五年未播出,是否具备解除条件?

2018年1月1日,甲、乙签订《电视剧联合投资协议》,主要约定:1、该剧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制作预算1亿元,甲投资8000万元,乙投资2000万元,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发行收益。2、立项报审、剧本创作、拍摄、后期制作由甲负责。3、该剧发行工作由甲负责。该剧制作完

电视剧 投资方 许可证 未约定 举证 2025-05-15 18:0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