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直通车丨第7期(总第7期)
2025年2月20日,丹麦官方公报发布了食品农业和渔业部2025年第181号法规,制定了关于进口食品、饲料、动物副产品、衍生产品和食品接触材料的特殊限制法规,2025年2月2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1)列明了适用范围;(2)列明了对各国进口相关产品的特殊限
2025年2月20日,丹麦官方公报发布了食品农业和渔业部2025年第181号法规,制定了关于进口食品、饲料、动物副产品、衍生产品和食品接触材料的特殊限制法规,2025年2月2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1)列明了适用范围;(2)列明了对各国进口相关产品的特殊限
2024年6月的一天,一个满载着进口食品的集装箱缓缓靠上了深圳前海综合保税区一号查验台。当2000多个大大小小的纸箱展现在查验关员面前时,一个细节引起了关员的注意。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数据,今年二月份,全国每出栏一头生猪,平均盈利为146元。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五月份起,生猪养殖行业已连续十个月实现盈利,每头生猪的平均盈利达到323元,这一盈利水平在近年来处于相对较好的状态。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记者3月21日了解到,国务院食安办要求各地抓紧落实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8项具体举措。措施覆盖了食用农产品的准入准出衔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贮运和网络食品销售等,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
■ 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
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2025年,食品零售行业正迎来全新的消费变革。消费者对食品的需求,已从“价格导向”向“品质导向”转变,全球甄选食品+网红食品的结合,成为市场的新风口。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衔接存在的问题,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协同监管措施和机制,共21条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衔接存在的问题,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协同监管措施和机制,共21条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