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
日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缓解育儿妇女就业压力,做实做细育儿妇女就业工作,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
日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缓解育儿妇女就业压力,做实做细育儿妇女就业工作,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在全省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为有12周岁以下孩子的宝妈们带来了福音。
今天下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海波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答:单位招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在失业期间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30日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已办理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