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九江市城市管理区禁止饲养、携带危险犬只名录及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九江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会同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多次会商,主要考虑犬只的攻击性、体型大小以及对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的威胁等因素,同时借鉴国内、省内一些城市制定危险犬只名录和标准的经验做法,结合九江实际 九江市 管理区 九江市公安局 犬只名录 犬只 2025-05-16 13:2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