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著协维权成功!酷我音乐侵权案二审败诉,腾讯音乐集团陷侵权风波
近期,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与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酷我音乐)之间的一场关于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纠纷尘埃落定。音著协宣布,其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中取得了最终胜利,并已收到来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
近期,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与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酷我音乐)之间的一场关于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纠纷尘埃落定。音著协宣布,其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中取得了最终胜利,并已收到来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
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法院决定维持一审判决,即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
据悉,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 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酷我音乐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酷我音乐向音著协赔偿近 12 万元人民币。
音著协表示,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此前,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酷我音乐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12月16日,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近日,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
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自2021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虽经过法院多
12月16日,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官方微信号消息,近日,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
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自2021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虽经过法院多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微信公号今日发文称,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 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 K 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自 2021 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自2021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虽经过法院多次判决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仍然拒绝合法使用音乐作
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自2021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虽经过法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