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蒸湘区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30 18:09 1

摘要:蒸湘区,位于衡阳盆地中央,衡阳市城区西部,东起蒸湘南北路,与雁峰区、石鼓区接壤,南邻雁峰区,西界衡阳县、衡南县,北临蒸水与石鼓区隔河相望。距城区仅10公里的雨母山3A级风景名胜区,被誉为“城市绿肺”和“衡阳后花园”。景区内有自然景点16处、人文景点33处。存有

蒸湘区,位于衡阳盆地中央,衡阳市城区西部,东起蒸湘南北路,与雁峰区、石鼓区接壤,南邻雁峰区,西界衡阳县、衡南县,北临蒸水与石鼓区隔河相望。距城区仅10公里的雨母山3A级风景名胜区,被誉为“城市绿肺”和“衡阳后花园”。景区内有自然景点16处、人文景点33处。存有全国唯一祭祀帝喾的寺宇——帝喾祠,相传为舜帝南巡到达衡阳为祭祀帝喾而建,距今有4000多年历史,赤松观、雁雨寺为重要活动场所。近年来,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标县市区”“落实开放崛起等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等130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湖南#

历史沿革

唐、虞、夏代,今衡阳市蒸湘区地域属荆州。

商,属荆楚。

周,属荆州。

战国中期,属楚黔中地。

秦,属长沙郡。

西汉时先后属酃县、承阳、钟武、蒸阳等县和钟武、承阳侯国。

东汉建安初,析酃县、承阳(今衡阳县蒸水北岸地)之部分地置临蒸县,今衡郊大部分地域属酃县、承阳,蒸水以北属临蒸县。

三国时,魏、蜀、吴争鼎,始属蜀。刘禅景耀元年,吴孙亮太平三年(258)改长沙郡为湘东郡、衡阳郡,以湘江为界,东郊属吴湘东郡酃县,西郊属蜀衡阳郡临丞县。后全属吴。

晋孝武帝太元二十年(395)酃县并入临丞县,今衡郊地域属之。

南朝宋文帝元嘉元年(424),改临丞县为临丞伯国,今衡郊属临丞伯国。陈宣帝太建元年(569),分临丞县东乡置新城县,今衡郊地域分属临丞、新城县。

隋开皇九年(589),并临丞、新城、重安三县置衡阳县,属衡阳县。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复置临蒸(临丞更名)、新城县,今衡郊属临蒸、新城。七年,省新城人临蒸,今衡郊属临蒸。

五代时,属衡州府衡阳县。

宋代,属荆湖湖南路衡阳郡衡阳县。

元顺帝至元二年(1336),分衡阳县东南乡置新城县,分属衡阳、新城县。

明太祖洪武十年(1377),并新城入衡阳县,属衡阳县。

清初~高宗乾隆二十年(1755),属衡阳县。二十一年分衡阳县东南乡置清泉县,以蒸水为界,今衡郊北属衡阳县,南属清泉县。

民国元年(1912),并衡阳、清泉二县为衡州府,境域属衡州府。3年5月属衡阳道衡阳县。11年废道制,属衡阳县。27年属湖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衡阳县。31年析衡阳县城区和环城地域置衡阳市,属衡阳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衡阳市。1959年3月,衡南县划人衡阳市,属衡南县。1961年9月,衡南县仍属衡阳专员公署,衡郊复属衡阳市。1980年9月建立郊区行政建制,衡郊为衡阳市属12个县级行政单位之一。

1980年8月,衡阳市撤销市革命委员会农村办公室,设立衡阳市郊区行政建制。至2000年末,原郊区管辖7乡、1镇、1街道、5个国有农场,即和平乡、酃湖乡、东阳渡乡、湘江乡、岳屏乡、西湖乡、松木乡,茶山坳镇,黄沙湾街道,金甲岭农场、酃湖渔场、白渔潭园艺场、松林茶场、湘江农场。下设105个行政村、10个居民委员会。总面积346.54平方公里。

2001年4月4日,国务院给湖南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衡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1〕34号),同意湖南省衡阳市撤销城南区、城北区、江东区、郊区,成立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5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衡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通知》。5月16日,衡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市辖市区和衡阳县衡南县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明确撤销衡阳市郊区,成立衡阳市蒸湘区,并对原郊区所辖区域的调整和蒸湘区的地域构成作出规定。

原郊区的和平乡、酃湖乡、东阳渡乡、茶山坳镇、金甲岭农场、酃湖渔场、白渔谭园艺场和松林茶场划给珠晖区;原郊区的湘江乡(除杨柳村)、岳屏乡(除北塘村、联合村),岳屏村的打线坪、厉家村、雷公圹、单家冲4个村民小组和湘江农场划给雁峰区;原郊区的松木乡、黄沙湾街道及西湖乡的五一、建设、江霞、友爱4个村划给石鼓区;原郊区西湖乡的新桥、农场、金星、柘里4个村划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蒸湘区保留原郊区西湖乡的立新、大立、长湖、松亭4个村,原湘江乡的杨柳村,原岳屏乡的北塘村、联合村和岳屏村的胡家冲、麻家塘、观音塘、两路口、杏花村5个村民小组,共计7个半村。

与此同时,分别将原城北区(今石鼓区)蒸湘街道(含17个居委会),原城南区(今雁峰区)西站街道的风口、西站、幸福路、洪家湾、张飞岭、南三角线、大栗新村7个居委会,衡阳县的老呆鹰岭镇(含11个村2个居委会)及板市乡的土桥村、堰头村,衡南县原三塘镇东阳乡(除公益村、东风村外的12个村)和文昌乡的联胜村划入蒸湘区。

郊区区直机关的调整情况,按照“事随地走”“人随事走”的原则,郊区国土局、广播电视局、经委地矿局,建设局的规划股、建管站、房管所,科技监督局的质量监督股、产品质量检验所交市直接管理。撤销交通局,人员转市交通局安置。农业局、水电农机局、蔬菜副食品局、林业局、农业开发办、农村经营管理局、乡镇企业局、民政局的农村保险办、财政局的农税局等9个涉农单位的总人数(含离退休人员)分成8等分,蒸湘区保留1等分,珠晖区安排3.5等分,雁峰区安排2等分,石鼓区安排1.5等分。除此以外,郊区党、政、军、群机关成建制转入蒸湘区。此次蒸湘区保留郊区工作人员1617人,移交郊区工作人员3217人(5个国有农场作为企业移交,其人数未统计在内),接收来自城北区、城南区、衡阳县、衡南县4个县区的工作人员1631人。

衡阳市行政区划调整时,西湖乡更名为长湖乡,东阳乡更名为雨母山乡;保留蒸湘街道和呆鹰岭镇建制;另新组建红湘、华兴、联合街道。2012年末,全区辖蒸湘、红湘、华兴(2002年5月划归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管)、联合4个街道,长湖、雨母山2个乡,呆鹰岭镇1个镇。下设40个社区居委会、565个居民小组,42个村民委员会、482个村民小组。

行政区划

民国31年(1942)1月,衡阳市下设8个区,其中第一、二、三区为城区。第四、五区为半农业区,第六、七、八区为农业区,习称郊区。

1949年10月,衡阳解放,衡阳市军管会派工作组接管各区旧政权,各区成立区公所,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沿袭保甲制开展工作。

1950年1月,废除保甲制,建47个村人民政府和14个居民委员会。同年3月,又将5个区的村人民政府调整为48个乡人民政府。即第四区辖5个乡、4个居委会,第五.区辖6个乡、7个居委会,第六区辖11个乡,第七区辖12个乡、3个居委会,第八区辖14个乡。

1951年8月,将48个乡调整为44个乡,分别隶属第四、五、六、七、八区区公所。

1951年11月,经衡阳市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将市属8个区调整为6个区,并建立区人民政府。将第一、二区改为新一区;将第三区的全部和第四区的江霞乡、合江(不久合并为江合乡)乡以及石鼓、桑园、草前、草后等4个居委会合并为新二区;将第五区的6个乡调整为东山、南坪、建政、建新4个乡和7个居委会,与第八区的新民乡合并为新三区;将第六区的绝大部分和第四区的进步乡、建设乡、黄沙乡合并为新四区;将第七区的全部和第六区的大栗乡以及新组建的杨柳乡合并为新五区;将第八区的新民乡划人新三区后改为新六区。第一、二、三区为城区,第四、五、六区为郊区。

1953年5月,改第四、五、六区人民政府为第四、五、六区区公所,共辖15个乡。同年11月,衡南县东阳、松林、天南3个乡划入第六区,是时第四、五,六区共辖18个乡。

1954年6月,撤市第四、五、六区区公所,将其并为衡郊区公所,治所设人民路,辖长岭、泉塘、酃湖、新亭、东阳、松林、天南、上托、茶山、高沙、黄茶、生产、互助、团结、友爱、衡常、金叶、大柳等18个乡。

1955年11月,以湘江为界,析衡郊区公所为东郊、西郊两个区公所。东郊区区公所辖长岭、泉塘、酃湖、新亭、东阳、松林、天南、上托、茶山等9个乡,区机关设上茅坪。西郊区区公所辖黄沙、黄茶、生产、互助、团结、友爱、衡常、金叶、大柳9个乡,区机关设黄茶岭。

1956年6月,东、西郊区区公所并为衡郊区公所,将18个乡改为11个乡。各乡所辖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如下:

茶山乡:茶山、五四、新华、藕塘、垅塘;

上托乡:凌塘、光明、李花、双江、上托、胜利;

周家坳乡:长岭、上河、塘桥、人民、国庆、群众、解放、大众;

酃湖乡:大联、酃湖、新民、新亭、东山、和平(蔬菜社);

松林乡:曙光、光耀、兴湘、栗塘、南塘、荷塘、南陂、东阳、金塘、新塘、松山、驹峰;

金叶乡:长塘、奇峰、金龙、茅叶;

衡常乡:兴隆、茶园、金桥、前进、五星;

大柳乡:北塘、杨柳、水东、隆桥;

白沙乡:白沙、红旗、朔田、高兴、东洲(蔬菜社);

王家湾乡:长湖、长胜、三星、新桥、柘里、金星、松亭、互助、华新、光辉;

大元头乡:建设、朱雅、进步、团结、联合、江霞和友爱、五一、杨辉、太平4个蔬菜社。

1957年改11乡为12乡,即茶山、上托、周家坳、酃湖、松林、东阳、金叶、衡常、大柳、白沙、王家湾、大元头乡。

1958年3月,撤衡郊区公所,将12个乡并为6个乡,即茶山乡与上托乡并为上托乡,周家坳乡与酃湖乡并为酃湖乡,松林乡与东阳乡并为东阳乡,金叶乡与衡常乡并为金叶乡,大柳乡与白沙乡并为大柳乡,王家湾乡与大元头乡并为大元头乡。乡由衡阳市直辖。

1958年9月,撤销乡建制,实行政社合一,“五位一体”(工、农、商、学、兵)制,成立东风人民公社(后称酃湖人民公社)、上游人民公社(后称岳屏人民公社)。东风公社辖原东阳、上托、酃湖3个乡和原属江东区的蔬菜社地域,下设17个大队。上游公社辖原金叶、大柳、大元头3个乡和原属城北区的西湖社、水上区渔业社以及原属城南区的岳屏渔业社,下设16个大队。

1959年3月,衡南县划归衡阳市,衡郊酃湖、岳屏公社划归衡南县管辖。

1960年11月,为解决城市副食品供应问题,衡阳市将酃湖公社的和平、东山、五四、东湖、鄅湖5个大队划入江东区;将岳屏公社的岳屏、东洲、白沙、茅叶4个大队的全部和长胜、北塘大队的部分生产队划人城南区;将岳屏公社的五一、西湖大队划人城北区。

1961年1月,衡南县复属衡阳专员公署,衡郊酃湖、岳屏公社仍归衡阳市直辖,原划归3个城区的12个大队仍归原公社管辖。

1961年3月,第一次调整人民公社规模,将酃湖、岳屏两个公社析为湘江、岳屏、酃湖、东阳、茶山等5个人民公社。1964年3月再次调整为岳屏、湘江、长湖、西湖、酃湖、和平、东阳、茶山等8个人民公社。1975年5月衡阳县松木人民公社划人衡阳市郊区,是时衡郊有9个人民公社。1980年9月,重置衡郊区行政建制,各公社由郊区管辖。

1984年.4月,改公社建制为乡建制。同年5月,衡阳县新安乡划人郊区,衡南县沿江等5村划入衡郊东阳乡。同年12月,撤茶山乡建茶山坳镇,江东区在茶山坳的2个居委会划归茶山坳镇管辖,东阳乡更名为东阳渡乡。1984年底,衡郊辖9乡1镇,108村,1079个村民小组,6个国营农场,2个居民委员会。1992年辖9乡1镇,110村,1063个村民小组,6个国有农场,6个居民委员会。

1995年全省调整基层区划,5月2日省民政厅行文,对衡阳市郊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原新安、松木2乡合并为松木乡,乡政府驻松木塘;原长湖、西湖2乡合并为西湖乡,乡政府驻廖家湾。其余茶山坳镇和东阳渡、湘江、岳屏、酃湖、和平5个乡的行政区划不变。至此,全区辖7乡1镇及6个国有农场。1996年,经市民政局批准,以东方红渔场为主体及代管的团结、进步两村,建立黄沙湾街道办事处。至2001年5月,全区辖7乡1镇1街道及5个国有农场,105个村、1007个村民小组,10个居民委员会。

2012年末,蒸湘区设置蒸湘、红湘、华兴(2002年5月划归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管)、联合4个街道,呆鹰岭1个镇,长湖、雨母山2个乡,下辖40个社区居委会,42个村委会(管理处),565个居民小组,482个村民(管理)小组。

2015年,撤销雨母山乡,设立雨母山镇。11月,长湖乡、蒸湘街道合并,设立蒸湘街道。

2022年蒸湘区辖3个街道、2个镇:蒸湘街道、红湘街道、联合街道、呆鹰岭镇、雨母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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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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