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处罚情况通报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3-30 16:07 1

摘要: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官微发布了雁塔区、碑林区、莲湖区浐灞国际港、阎良区关于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处罚的通报内容如下↓↓↓雁塔区处罚6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雁塔区教育局、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雁塔

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官微发布了雁塔区、碑林区、莲湖区浐灞国际港、阎良区关于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处罚的通报内容如下↓↓↓雁塔区处罚6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雁塔区教育局、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雁塔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雁塔分局、雁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现将近期雁塔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案例一西安市雁塔区学而思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713P3N2C,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168号西电科技园,以“科学素养”“人文创作”名义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联合检查组已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停止招收学员。针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培训问题,雁塔区教育局已立案调查,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核查后,依法依规吊销许可证件,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二“鼎力教育”,无证照,负责人倪某某,地址: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正信商住大厦二层,对外以“鼎力教育”名义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联合检查组已约谈该机构负责人,关闭违规培训场所,停止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针对涉嫌违法违规培训问题,雁塔区教育局已立案调查,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予以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三西安市雁塔区择趣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雁翔路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DGW6UP15,地址:雁塔区南二环东段62号伟业都市远景2层,以艺术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针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培训问题,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已立案调查,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收学员,核查后依法依规吊销许可证件,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四西安市雁塔区平行线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6X2L6D0J,地址:雁塔区南二环东段62号伟业都市远景3层,以艺术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针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培训问题,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已立案调查,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收学员,核查后依法依规吊销许可证件,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五西安市雁塔区新东方斯林姆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CM73JF91,地址:雁塔西路6号,以艺术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58009.15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4693.3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例六吴某某,以个人名义在雁塔区红专南路学诚广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41500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1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碑林区处罚6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碑林区教育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公安碑林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大力营造碑林教育良好生态。现将近期碑林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案例一西安碑林圆梦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MA6WRXN519,经营地址:碑林区太白北路256号,以艺术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碑林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碑林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依法予以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二西安市碑林区平行线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MA6WUXAT1A,经营地址:碑林区太白北路197号,以艺术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碑林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依法予以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三西安市碑林区学而思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103329598554R,经营地址:碑林区友谊西路446号,超办学许可范围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碑林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碑林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依法予以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四西安市碑林区秦学教育伊顿名师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103MJU35913XE,经营地址:碑林区兴庆南路159号,超办学许可范围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碑林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碑林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依法予以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五杨某某,身份证号:370502**********14,以个人名义在碑林区太白北路242号泰华金汇时代B座3层,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碑林区教育局对该机构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126000元,罚款50004元的行政处罚。案例六李某某,身份证号:142402**********2X,以个人名义在碑林区友谊西路中科佳园4楼东侧,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碑林区教育局对该机构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1980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莲湖区处罚6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莲湖区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莲湖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大力营造莲湖教育良好生态。现将近期莲湖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案例一西安慧思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D0WPKP56,经营地址:莲湖区万科金色悦城14B302室,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莲湖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莲湖区教育局对该机构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98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二西安未来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104MJY143555M,经营地址:莲湖区北稍门天乙大厦二楼223室,超办学许可范围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莲湖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莲湖区教育局对该机构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退还所收费用3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三西安金榜题名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1047835924940,经营地址:莲湖区桃园路363号,超办学许可范围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莲湖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莲湖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依法予以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四西安嘉育德源托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MACQFXT5XJ,经营地址:莲湖区枣园西路鼎诚馥桂园东区13号楼商铺4层1号,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莲湖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莲湖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依法予以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五陕西乐思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MA6X041U0G,经营地址:莲湖区枣园街道馥桂园东区13栋二楼商铺,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莲湖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莲湖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依法予以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案例六西安市莲湖区箐优学智能科技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04MADQN00Q2N,经营地址:莲湖区团结二路十八街坊B区3-A,无证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莲湖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莲湖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依法予以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浐灞国际港处罚2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现将近期浐灞国际港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等情况通报如下:案例一学大生涯规划中心,营业执照名称:学有方(西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陆港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E5GM1U64,位于浐灞国际港华润置地湃中心商业街区119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浐灞国际港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有费用。国际港务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对该公司的消防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案例二学比邻,营业执照名称:西安乐科鑫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ECTUB70G,位于浐灞国际港华润置地未来派1栋30115室。存在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浐灞国际港分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阎良区处罚3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阎良区教育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公安阎良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大力营造阎良教育良好生态。现将近期阎良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案例一西安市阎良区“新起点”托管,备案编号:阎食药监托餐备[2022]第(1002)号,经营地址: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栎阳大厦3楼,以托管名义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阎良区教育局对该机构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777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二涂某某,身份证号:653127**********44,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新世纪商贸街3楼,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阎良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阎良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案例三张某,身份证号:610202**********22,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公园路南街摩天公寓803室,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阎良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阎良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来源:西安广播电视台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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