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规范本企业在接受监管部门巡视检查、巡视工作时的接待、配合、整改等环节的操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及时落实监管要求,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程序。
核心提示:为规范本企业在接受监管部门巡视检查、巡视工作时的接待、配合、整改等环节的操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及时落实监管要求,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程序。……(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1.目的
为规范本企业在接受监管部门巡视检查、巡视工作时的接待、配合、整改等环节的操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及时落实监管要求,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政府监管部门对本企业进行的各类食品安全检查、飞行检查、专项巡视及抽样检验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3.职责分工
3.1 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总体协调,指定专人检查工作的总协调人,安排接待事宜。
3.2 质量管理部:
作为主要对接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文件资料、陪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跟进整改工作。
3.3 生产部、仓储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
配合检查工作,提供现场及相关数据支持。
3.4 法务部:
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4.监管部门检查接待流程
4.1 检查通知接收
4.1.1 收到监管部门检查通知后,接收人应立即向总经理办公室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汇报。
4.1.2 记录检查通知的相关信息,包括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范围及要求等。
4.2 前期准备
4.2.1 总协调人根据检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准备所需文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文件、生产记录、检验报告等)。
4.2.2 安排检查路线,确保生产车间、仓库、检验室等检查场所符合参观条件。
4.2.3 确定陪同人员,原则上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人作为主要陪同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助。
4.3 现场接待
4.3.1 检查人员到达时,由总协调人或指定人员负责接待,核对检查人员身份及检查权限。
4.3.2 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提供检查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防护用品、办公用品等)。
4.3.3 保持礼貌、专业的态度,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不隐瞒、不推诿。
5.监管部门抽样配合规定
5.1 抽样准备
5.1.1 接到抽样通知后,质量管理部立即准备抽样所需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批次、生产记录、库存数量等。
5.1.2 确保待抽样产品处于正常存储条件下,标识清晰完整。
5.2 抽样过程配合
5.2.1 严格按照检查人员要求,协助选取抽样地点和抽样产品。
5.2.2 对抽样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抽样时间、地点、产品名称、批次、数量、抽样人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2.3 如对抽样过程有异议,应礼貌提出并记录在案,但不得阻挠正常抽样工作。
5.3 抽样后处理
5.3.1 及时跟踪抽样产品的检验进度及结果。
5.3.2 将抽样记录及相关信息存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后六个月。
6.检查过程配合要求
6.1 资料提供
6.1.1 按照检查人员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文件和记录。
6.1.2 提供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对涉密信息可按规定说明并协商处理方式。
6.2 现场检查配合
6.2.1 引导检查人员按预定路线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6.2.2 对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解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6.2.3 禁止任何形式的干扰、阻碍检查工作的行为。
6.3 检查记录确认
6.3.1 检查结束后,认真核对检查记录,对其中准确的内容予以确认签字。
6.3.2 如对记录内容有异议,应在签字时注明,并附上书面说明。
7.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项的整改程序
7.1 问题确认
7.1.1 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或不符合项通知书后,质量管理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核实。
7.1.2 明确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形成初步分析报告。
7.2 整改方案制定
7.2.1 在确认问题后24小时内,由质量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期限。
7.2.2 整改方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重大问题的整改方案应邀请外部专家进行评审。
7.3 整改实施
7.3.1 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整改工作,质量管理部负责跟踪整改进度。
7.3.2 整改过程中需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证据材料。
7.4 整改验收
7.4.1 整改完成后,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内部验收,确认整改效果。
7.4.2 内部验收合格后,形成整改报告,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报送监管部门。
7.4.3 对监管部门复查提出的新要求,按上述流程再次组织整改。
7.5 预防措施
7.5.1 针对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原因分析,找出管理体系中存在的漏洞。
7.5.2 制定并实施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5.3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8.记录管理
8.1 所有与监管检查相关的记录(包括检查通知、接待记录、抽样记录、检查记录、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均需妥善保存。
8.2 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涉及重大质量问题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9.培训与演练
9.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本程序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接待、配合及整改要求。
9.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检查演练,检验本程序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对能力。
10.附则
10.1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10.2 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3 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更新,应及时对本程序进行修订。
来源:食品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