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起罕见的「隔空猥亵」案件,涉及40多个未成年被害人,多数是7到10岁的幼女。为了找到这些被害人取证核实,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李思瑶,去到全国9省,14个市,16个区县,用了一年多时间搜集证据,最终使得犯罪者获得顶格量刑。
一起罕见的「隔空猥亵」案件,涉及40多个未成年被害人,多数是7到10岁的幼女。为了找到这些被害人取证核实,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李思瑶,去到全国9省,14个市,16个区县,用了一年多时间搜集证据,最终使得犯罪者获得顶格量刑。
这个过程充满曲折。她发现,孩子家长大多数有抵触情绪,不愿意配合取证。一位父亲为躲避取证,连夜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开了;另一位父亲知道孩子被猥亵时,不是体恤孩子,而是立马打了她一顿。在孩子委屈的眼泪里,李思瑶明白了,她不仅要与犯罪者抗争,也要与家庭对猥亵案的偏见抗争。
李思瑶说,未成年人问题,很多时候是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缩影,这些问题不是凭一己之力能改变的。她和同事们每年会开展上百场各种形式的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有时候遇到的阻力很大,主要原因,还是家长排斥。也因此,未检工作经常带给她无力感,但同时,她仍然要拼尽全力去做。她想,保护好别人的孩子,也是在保护自己的孩子。
在《人物》2025年「女性力量」演讲中,李思瑶分享了自己在未检工作中的经验和思考。她说, 「未检工作,要了解孩子的过去,更要着眼于孩子的未来。」而只有持续地「亲历」,持续地「在场」,才能让自己在孩子最需要的时候,知道怎么为他们打一把伞。
以下,是李思瑶的讲述——
策划|《人物》编辑部
大家好,我是李思瑶,来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四叶草」团队,是一名办理过600多件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未检检察官。
可能大家对于未检检察官并不是那么熟悉,举个例子,一个孩子犯罪了,或者一个孩子被侵害了,这些案子都归我们管,总的来说,我们的工作就是保护和救助孩子。
关于今天「在场」这个主题,我感触特别深,因为对于未检检察官来说,总是要不断地深入各种未成年人案件的现场,接触案件嫌疑人、被害人、各种各样的证人,才能搜集到足够多的案件细节,在我们内心逐步建立起对真相的确认,也帮助我们去思考下一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该如何开展。
比如去年,我办过一起「隔空猥亵」案,光是这一个案件,就花了一年多时间,取证涉及全国9省14个市16个区县,才算搜集完开庭所需要的证据。
这起案子非常特殊,一是和传统的猥亵手段不同,嫌疑人没有直接接触被害人的身体,而是通过网络索要私密照片、视频,以及视频裸聊的方式,实施「隔空猥亵」;另一个特殊点在于,涉及的被害人远远不止1个,而是有40多个,甚至多数都是7到10岁的幼女,但是没有一人主动报案。
最早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感觉特别震惊:嫌疑人舒某,男,20多岁,2019年到2022年期间,他在网络平台四处寻找幼女,看到对方发照片、视频,就私信她们要不要跟自己「处闺蜜」。那段时间,小女孩特别流行在网络上找闺蜜,舒某就抓住流行趋势,把自己伪装成同龄女孩,还虚构了一套身世:从小被收养,养父母对她很不好,还有一个哥哥老是欺负她,她很孤单,因此才想到网络上找「闺蜜」。
舒某设置的圈套可以说是「闺蜜三步曲」:第一步,以闺蜜名义相互交换姓名、年龄、住址等个人信息;第二步,打着「相互交流身体发育」情况等名号,要求小女孩给他发一些隐私照片,如果小女孩不愿意,就用闺蜜的身份情感绑架,或者用第一关的信息威胁;再到第三步,就是以「曝光照片」为威胁,要求小女孩发视频,甚至裸聊。
这些方法在成年人看来可能很荒唐,但对单纯的小女孩特别管用。舒某还让女孩介绍姐妹、邻居、好朋友一起当闺蜜,至少有4个被害人都是经过介绍被拉到陷阱里。有的女孩也想过各种方法逃避,比如说自己做作业忘记拍了,例假来了不方便,还有女孩恳求舒某放过她,否则就要去自杀,舒某不仅无动于衷,还恐吓女孩,自杀也没用,散播照片同样能毁掉她的清白。
让我更震惊的是,舒某自己供述以这种手段成功侵害了40多名未成年人,而我们也的确在舒某的手机里发现了40多个以人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含大量的未成年人隐私照片和视频。但是,没有任何一名被害人报案。
这些孩子是谁?照片、视频上真的是她们本人吗?从法律认定上来说,我们必须要找到这些被害女孩取证核实,才能确定存在明确的犯罪事实。
但猥亵行为隐秘地持续了3年多,有的聊天记录被删除,有的女孩拉黑了舒某,我们和公安机关尝试了很多很多方法,最后拼尽全力终于核实出20多个疑似被害女孩的身份。
但当我们满怀希望准备去找这些女孩取证时,没想到却遇到了更大的困难。那就是孩子家长大多数有抵触情绪,不愿意配合取证。
我们检察系统有一个原则——检察官的「亲历性」原则,意思是检察官要从案卷和办公室里走出来,去现场实地调查核实,亲历感受,否则你可能永远解不开一些问题的答案。
我在舒某案里深刻体会到这一点。去找这些孩子之前,我内心很疑惑,为什么受害者这么多,却没有一个家庭主动站出来报案?为什么明明孩子受到了犯罪的侵害,很多父母却都不愿意带孩子出来作证?
一些家庭表示拒绝,是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了,害怕司法机关介入,会让孩子遭受二次伤害。还有一些家长担心,案子将来会不会公开庭审,这件事会不会写进孩子的档案?但排除这些疑虑之后,我才发现还有一层障碍在于:孩子爸爸不允许。
我记得有一个小女孩,当确定了女孩身份,我们先给母亲打电话,说孩子可能在网络上遭遇了猥亵。母亲刚开始很配合,说第二天就带孩子来取证,但是很快,又打电话说不行了,因为孩子爸爸知道之后,直接就把孩子打了一顿,坚决不让孩子作证。之后,我们就联系不上那位母亲了,只好去家里寻找,但怎么都敲不开门。后来才知道,孩子爸爸连夜带着母女离开了。
经过我们多次联系、充分释法说理,后来孩子妈妈终于同意瞒着爸爸把孩子带来作证。让我们欣慰的是,孩子非常非常勇敢,陈述很主动、很全面,她还告诉我们曾在舒某的要求下介绍朋友给舒某,这样就又多牵出了一个被害人。
还有一个孩子在取证现场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在讲述舒某如何威胁她时,孩子没有哭,但讲到爸爸知道这件事后,立马打了她,孩子眼泪「唰」地就掉下来了。她妈妈就在边上说,爸爸之前从来没有打过她,这是第一次打她。
说实话,在那一年多里,当我总是看到孩子委屈得掉眼泪,我也曾经动摇过,我在想,我这么执着地找到她们,到底是对的吗?是不是我不介入,她们反而不会遭受打骂?但我内心又非常坚定地认为,引导督促父母尽职尽责,让他们认识到「孩子没有错,错的是犯罪分子」「孩子需要的是关心和支持,而不是打骂」正是我们未检检察官的职责所在。家庭需要了解孩子真实的情况,关注到孩子的感受,如果孩子出现心理问题,我们也可以提供进一步的专业救助。至少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了,我们再把选择权交给家长。
欣慰的是,在我们的努力下,大多数家庭选择了带着孩子勇敢作证。遗憾的是,还是有一个家庭选择了拒绝。
最终,我们认为舒某侵害人数众多、被害人大多年幼,同时结合舒某实施猥亵的时间、次数、手段、后果等情节,对舒某顶格量刑并获法院判决支持。舒某认罪认罚,没有上诉,判决生效。本案经媒体的多轮报道,使更多人开始了解和关注「隔空猥亵」这种犯罪及其危害。
在未检工作中,有一项「帝王原则」,叫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这是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提出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8个字看起来非常明确,但落实到每一个案件里,其实都需要做不同的抉择,这也让我时常在焦虑,时常在纠结。
记得我还办过一个男孩刻假公章的案子,男孩身世很可怜,没有妈妈,家里也没人管他,照他自己的话说,「是在坟地上住过的那种人」,跟着村里人一起来北京,做起了刻假章的行当。考虑到男孩的犯罪情况以及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我决定对他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给他设立6个月的考察期,如果通过考察,就可以最终对他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是我来未检之后做的第一个附条件的决定,当时真的费了很大心血,给男孩找了一个观护基地,在一家爱心餐饮店做服务员,每周还会给他安排社工的帮教活动。周末我也经常去他上班和活动的地方看他。男孩由于成长经历带来很多不好的生活习惯,不爱洗澡,不洗袜子,甚至会去捡客人的剩饭吃。观护基地的帮教人风格比较严厉,两人经常因为这些问题发生冲突,因此男孩经常有干不下去的冲动。有一次,男孩突然给我打电话,说不想干了,干脆把他抓进牢里去得了,我跟他聊了一部电影的时间,才算把他劝下来。
但后来,就差几天考察期就结束了,男孩还是跑了,好几天夜不归宿。没办法,只能提前结束考察把他起诉到法院判刑了。我心里特别挫败。去看守所看他的时候,也有一些人跟我聊,说问题少年干脆判了得了,你们未检干那些帮教有用吗?
当时我很沮丧,也动摇过,帮教是不是真的没有用?
但是后来,我的想法改变了。做假章的男孩出来之后,主动联系我们说,其实当时感受到了被爱、被支持,也很愧对我们检察官、帮教社工,他之后不会再做坏事,也会慢慢养成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到现在,他找到了正经的工作,过节还会给家里添一点家具和电器,生活情况都很好。
那时候我就理解到,有没有用不能完全以当下的标准来判断,我们做未成年人工作,要了解孩子的过去,更要着眼于孩子的未来。
但孩子的未来有时候也充满太多不确定性,因为未成年人问题,其实很多是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缩影,而这些问题都不是凭一己之力能改变的。
去年我手头上还有一起隔空猥亵案,女孩都做完证了,妈妈提出申请说,想给孩子做一下心理疏导,我就觉得特别好,但是等专业资源准备介入的时候,爸爸就在电话里极力否认,说不是他们家孩子,是孩子号被盗了。
为了从源头改变这些观念,同时教会孩子们自护知识从而减少未成年人受害案件的发生,我们每年会开展上百场各种形式的线上线下法治宣传,但有时候遇到的阻力很大,主要原因也是家长排斥。但孩子发育又是客观现实,如果没有正确引导,就可能通过乱七八糟的渠道去了解,让人很难过的是,有的孩子甚至是在被猥亵的过程里,才第一次接触了性知识。
也因此,未检工作时常会带给我无力感,但另一方面,我还是要拼尽全力去做,特别是在我当母亲之后,办案时会不自觉地想,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受伤害,那会有多么难受。换过来讲,我会觉得保护好别人的孩子,也是在保护我的孩子,这种责任感会更加的深刻。
其实,办完每一个案子,我都会有很多欣慰的瞬间。比如舒某案中,我遇到过一位妈妈,看起来是一个能量很足的人,但一聊起案子她全程都在掉眼泪。她告诉我们,她与孩子父亲其实和舒某有过一次正面交锋,但最后还是败下阵来,舒某以孩子的人身安全为要挟,以至于他们害怕报警,一年多来都要亲自去接孩子放学。直到我们带来舒某被抓的消息,告诉她照片和视频全部销毁了,她才感到,终于可以睡上一个好觉了。
我热爱未成年人检察这个工作,办的每一个案子都能让我成长,面对的每一个问题都能让我感受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孩子们的每一次改变都能让我感受到努力的价值所在。而持续地在场,持续地经历,让我感受到社会、家庭打在一个孩子身上具体的烙印,也让我能在孩子最需要的时候,知道怎么为他们打一把伞,让他们不用再淋雨。
我是未检检察官李思瑶,谢谢大家。
来源:是个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