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项市本级就业创业补贴开始申报
时间截至5月31日
记者 范楚乔
市本级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申请:
补贴对象:
1.运城市本级(含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用人单位;
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3.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补贴数额不超过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用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部分(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补贴期限: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最长不超过1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申报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提供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5.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6.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明细单;
9.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及《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市本级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请:
补贴对象:
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申报所需资料:
1.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自主创业证明材料;
3.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5.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市医保征缴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6.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1.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本人选择,既可向社会保险缴纳地人社部门申请,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申请:
补贴对象:
1.运城市本级(含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小微企业;
2.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500元。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申报所需资料:
1.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2.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5.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银行卡流水单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在岗证明;
8.小微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及《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及批录表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市本级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
补贴对象:
1.运城市本级(含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小微企业;
2.年度内(以12个月为起讫周期)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一次性补贴。
申报所需资料:
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4.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5.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账单、工资银行卡流水单、社保缴费证明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6.小微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来源:运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