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里,一把古老庄严的皮木椅在灯光下泛着金色微光。陈列馆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是当年审判人员使用过的法椅,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捐赠,现为国家二级文物。
《人民法院报》2025年9月2日第6版
在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里,一把古老庄严的皮木椅在灯光下泛着金色微光。陈列馆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是当年审判人员使用过的法椅,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捐赠,现为国家二级文物。
图为沈阳审判中使用的法椅。 陈雨人 摄
1956年6月9日,一场由6名中国法官(2名审判长、4名审判员)展开的正义审判拉开帷幕。36名日本战犯迎来新中国第一次独立行使司法权审判日本侵略者的历史性实践——沈阳审判。
图为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 陈雨人 摄
3个“百分百”:确保审判公正独立
陈列馆中央的银幕上循环播放着当年庭审现场的纪录片。片中,法官佩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胸章,面容清癯,目光如鹰隼利刃,字字如金石坠地。
陈列馆副主任王萌介绍,这是一支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的精兵强将——贾潜、袁光、王许生、牛步东、张向前、杨显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百分之百由中国人担任法官独立审理外国侵略者的审判。
展柜中陈列着特别军事法庭应通知到庭证人名单、律师到庭阅卷的通知以及律师为战犯起草的辩护词等资料。
沈阳审判百分之百的律师配备,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辩护权。据讲解员介绍,特别军事法庭为每位被告人指定1名至2名中国律师。辩护过程中,律师们同意公诉方对被告人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同时将被告人的个人罪行归因于日本帝国主义策划侵略战争的组织性根源,并根据被告人关押期间认罪悔罪态度、接受教育改造等情况,请求法庭宽大处理。此外,法庭规定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并作最后陈述,给予他们充分申诉的权利。这些实践彰显了新中国对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高度重视,成为新中国法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来到陈列馆中央大厅,1∶1复原的庭审场景仿佛带领参观者穿梭回1956年那个夏天。
在翻译人员、记者以及旁听人员的参与和见证下,沈阳审判确保百分之百公开审理。
作为新中国首次在司法程序中大规模、系统性使用同声传译的庭审,法庭为每名战犯安排翻译人员,在媒体和旁听席还配有传译耳机。此外,起诉书、判决书等关键文件皆以中日双语印发。
本次审判面向国际开放报道,记者可全程旁听记录。法庭每日庭审结束后发布简报,统一回应媒体提问。旁听席每场可容纳300余人,各民族各阶层的代表均可旁听。此外,还有来自苏联、朝鲜、印度、缅甸等国的外交官、法律专家等作为国际观察员参与旁听。沈阳审判将一场民族伤痛转化为一堂极具中国智慧的法治公开课。
万份证据:夯实铁证如山
记者在走访沈阳“九· 一八”历史博物馆时,该馆编研部副主任石岩介绍说,沈阳审判在调查取证方面下足了功夫——
195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更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从全国各地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抽调300人左右,组成侦查处理日本战争犯罪分子东北工作团(以下简称东北工作团),并在北京接受短期集训。3月,东北工作团与抚顺战犯管理所200多名管教工作人员会合后,开始侦讯日本战犯工作。
根据日本战犯交代的犯罪线索和提供的证词、口供,在继续对日本战犯进行侦讯的同时,东北工作团开始展开内查外调工作。一方面从大量的日伪机密档案、图书报刊及其他物证、书证中寻找核查犯罪证据;另一方面专门成立调查组,先后派出50多人,分赴12个省、市、自治区,到战犯犯罪地点查找人证、物证和书证。
截至1955年10月底,调查取证工作基本完成,共搜集到控诉书、证词、鉴定书、照片等实物证据28000余件以及日本人残留在各地的档案8000余份,日伪时期纪录片120部,主要战争犯罪分子演说录音片180余份。之后,东北工作团还对全部证据进行复核审查。
沈阳审判对公正的执着,恰恰是对野蛮侵略的否定。它以文明的法治之光,映照出侵略者奉行的丛林法则是何等黑暗。
零例死刑:要惩罚更要救赎
根据1956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确立的从宽处理原则,沈阳审判共判处36名战犯二十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沈阳审判零例死刑,这充分体现了新中国政府以德报怨的人道主义精神。
面对宣判结果,许多战犯当庭痛哭认罪。
69年过去,沈阳审判的36份卷宗已泛黄,但数据中的真相永不褪色:百分之百的独立与公开、万份证据构筑的正义、零例死刑背后的人道,共同拼出这场审判的真相——它不是胜利者的报复,而是新中国对法治文明的宣示。
法槌落下,响起正义惊雷。沈阳审判,见证浴火重生的中国手持严明公正之剑,胸怀宽大救赎之心,在历史的废墟上,亲手为苦难的过去画上了一个光明而温暖的句点。
来源:社会观察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