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反家暴意识和应对能力,助力营造零暴力社会氛围,9月2日,江汉区妇联、江汉区司法局、江汉区法学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武汉华夏心灵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家暴自救有招儿!这些方法能帮你脱险”线上普法直播讲座活动。
“法律+心理”双轨护航,直播破解家暴难题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反家暴意识和应对能力,助力营造零暴力社会氛围,9月2日,江汉区妇联、江汉区司法局、江汉区法学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武汉华夏心灵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家暴自救有招儿!这些方法能帮你脱险”线上普法直播讲座活动。
来自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的曹青青律师和来自湖北红十字会心理救援队的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黄清老师,结合真实案例,从法律维权与心理干预双维度,为家暴受害者提供详细指导。曹律师以近期热点事件“河北沧州家暴致死案”为切入点,详细说明拨打110报警、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法院起诉离婚等法律救济路径。曹律师提醒大家,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第一次遭遇暴力就应立即报警,这是最高效的止损方式。黄老师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心理咨询案例,从理解家暴的心理操控、克服求助的心理障碍、制定心理急救与安全计划到重建心理力量,为大家提供了一套完整实用的心理自救“工具箱”。
直播中,观众纷纷留言,围绕“申请保护令需哪些证据”“亲友劝和该妥协吗”等内容提出疑问,曹律师、黄老师即时拆解,一一回应。黄老师强调,法律是外在铠甲,心理力量是内在引擎,双管齐下,才能真正走出家暴阴影。
本次活动将法律实操与心理疏导结合,普及反家暴知识,有利于筑牢反家暴安全防线。今后,江汉区将进一步拓展普法的广度与深度,助力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知识拓展
一、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信息、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
3.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执警回执等;
(3)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
(4)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5)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6)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
(7)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8)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
(9)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显示危险的证据。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五)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场所内从事影响申请人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并与上述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六)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七)禁止被申请人纠缠、骚扰申请人以及泄露、传播申请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八)禁止被申请人查阅申请人及其未成年子女户籍、学籍、住址、收入来源等相关信息;
(九)禁止被申请人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
(十)责令被申请人接受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矫治;
(十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来源:洞庭湖边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