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天下着小雨,不大,但足够把窗户玻璃糊上一层薄薄的水汽,像磨砂的。
那天下着小雨,不大,但足够把窗户玻璃糊上一层薄薄的水汽,像磨砂的。
屋子里的光线就显得很温吞,像泡了太久的茶。
林森在打游戏,键盘被他敲得噼里啪啦响,是一种很干燥、很急促的声音,跟窗外的雨声一点也不搭。
我把最后一口汤喝完,碗放在桌上,发出很轻的一声“嗑”。
我对他说:「你去把碗洗了。」
他头也没回,眼睛死死盯着屏幕,嘴里“嗯嗯”了两声,含糊得像蚊子叫。
我知道,这种“嗯”的意思是“知道了,但别指望我动”。
婆婆从她的房间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个小毛巾,正在擦她的那只宝贝玉镯。
镯子是很好的老坑种,水头足,绿得像一汪深潭。她说这是她当年的嫁妆,比林森的年纪都大。
她慢悠悠地走到餐厅,眼神在我放在桌上的碗和林森的后背之间溜达了一圈。
然后,她开口了,声音也像那只玉镯,温润,但带着一股不容置喙的凉意。
她说:「碗放着吧,等会儿我来收拾。男人家,哪有天天钻厨房的。」
空气瞬间就凝固了。
键盘的噼啪声也停了。林森显然也听到了,但他选择继续装死,连鼠标的点击都变得小心翼翼。
我看着婆婆,她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一身深色的棉布衣裳,干净,体面。
只有那双常年做家务的手,指关节有些粗大,皮肤泛着干涩的黄。
我没跟她吵,只是很平静地又重复了一遍,这次是对着林森说的。
「林森,去洗碗。」
婆婆脸上的那点温润彻底不见了,像被冷风吹皱的湖面。
「我说我来洗!你这孩子,怎么听不懂话?林森每天上班那么累,回来玩会儿游戏放松一下怎么了?你一个女人,在家里,洗个碗能累死你?」
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小石子,精准地砸在我的神经上。
我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累?他上班是累,难道我就闲着了吗?这个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哪一件不是我操心?
但我不想争辩这些,因为我知道,跟她讲道理是讲不通的。
在她的世界里,有一套颠扑不破的真理:男人是天,女人是地。天塌下来有男人顶着,但家里的一针一线,都该是女人的事。
我站起来,没去看她,也没去看林森。
我走到厨房,拧开水龙头,哗哗的水声立刻充满了整个空间。
我没拿碗,而是拿起那个用了很久的钢丝球,开始刷洗得锃亮的不锈钢水槽。
一遍,又一遍。
水花溅到我的袖子上,冰凉。
婆婆跟了进来,站在我身后。
「你这是干什么?赌气给谁看?我说了我来洗,你……」
我关掉水龙头。
厨房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冰箱压缩机轻微的嗡嗡声。
我转过身,看着她。
「妈,」我开口,声音平静得连我自己都有些意外,「林森是您儿子,从小您疼他,什么都舍不得让他干,这我理解。」
「但是,他现在也是我丈夫。一个家,是两个人撑起来的,不是我一个人。」
「洗碗这件小事,他今天不学,明天不学,那他一辈子都不会了。」
婆婆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被我打断了。
「您要是真心疼他,觉得他累,觉得他辛苦,觉得洗碗这种活就该女人干,那也行。」
我顿了顿,一字一句地说:
「从今天起,您儿子吃饭的碗,您就自己给他洗吧。洗一天,洗一个月,洗一辈子,我都随你。」
说完,我解下围裙,叠好,放在料理台上。
我没再看她,也没看客厅里那个恨不得把自己缩进电脑椅里的男人,径直走进了卧室,关上了门。
我听见外面婆婆的呼吸声,很重,像是气极了。
然后是她压着火气的声音:「林森!你看看你娶的好媳妇!」
林森大概是终于从椅子上起来了,我听见他支支吾吾的声音:「妈,你别生气……她也不是那个意思……」
「我不管她什么意思!这么跟长辈说话,还有没有规矩了!」
再然后,就是碗筷被重重收进水槽的声音,哗啦啦的,像一场小型的山崩。
那天晚上,林森跟我道歉。
他说他妈就是那个老思想,让我别往心里去。
我看着他,忽然觉得很陌生。
这个我爱了很多年的男人,在我和他母亲之间,永远像一团没有骨头的棉花。
他谁都不得罪,也意味着,他谁都不维护。
「林森,这不是她一个人的思想。这是你默许的思想。」我说。
他愣住了。
「如果你第一次在她面前洗碗,第二次也洗,以后都主动洗,她还会觉得这是我的事吗?」
「她只会觉得,她的儿子长大了,懂得心疼媳셔了。」
他沉默了,很久,才说:「我知道了,下次我一定洗。」
我没说话。
因为我知道,只要他母亲还在,就永远不会有“下次”。
从那天起,一个很奇怪的模式形成了。
每天吃完饭,林森的碗,婆婆真的就端过去,自己一个人在厨房里洗。
她洗得很慢,很仔细,像是在完成一个神圣的仪式。
而我的碗,就放在水槽的另一边。等她洗完出去了,我再进去,自己洗自己的。
我们三个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吃饭在一张桌子上,洗碗却像搞分裂。
林森好几次想打破这个僵局,他想把两个碗一起洗了。
但婆婆就像个警惕的哨兵,只要他一伸手,她就立刻把儿子的碗抢过去,用身体护住,眼神里满是“这是我的地盘,你休想染指”的固执。
然后她会用眼角的余光瞥我一眼,那眼神里有怨气,有示威,还有一丝……我说不出的东西。
像是在说:你看,没你,我照样能把我儿子照顾得好好的。
我不在意。
甚至觉得有些轻松。
我开始有更多的时间,去看我的书,去阳台上侍弄我的那些花花草草。
阳台上的那盆栀子花,开了。
白色的花瓣,层层叠叠,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我把鼻子凑过去闻,那香味一下子就钻进脑子里,甜得让人有点晕眩。
我忽然想起,我刚嫁过来的时候,婆婆也喜欢在阳台上种花。
那时候的阳台,比现在热闹多了。月季,茉莉,三角梅,挤挤挨挨的,像个小花园。
婆婆那时候,话其实也不多,但没现在这么硬。
她会拉着我的手,教我怎么给花施肥,怎么剪掉多余的枝叶。
她说:「这花啊,跟人一样,你得时常敲打敲打,不然它就不知道往哪儿长了。」
那时候她的手,虽然也粗糙,但很温暖。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
我想不起来了。
好像就是从我开始希望林森分担家务开始,从我不再像个传统儿媳妇那样逆来顺受开始。
我们之间,就隔了一层看不见的墙。
墙上,爬满了带刺的藤蔓。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像那水槽里哗哗流走的水,无声无息。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件不对劲的事。
那天我提前下班回家,婆婆不在家,林森也还没回来。
我换了鞋,习惯性地往厨房走,想看看晚上吃什么。
经过婆婆房间门口时,我闻到一股很奇怪的味道。
说不上来,有点像东西放久了发霉的味道,又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药味。
她的房门虚掩着。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推开了。
房间里收拾得很整洁,被子叠得像豆腐块,跟部队里一样。
味道就是从床头柜那边传来的。
我走过去,拉开抽屉。
里面放着好几个药瓶,花花绿绿的标签,很多都是我不认识的药。
旁边还有一个小本子。
我鬼使神差地拿了起来。
本子很旧了,封皮都起了毛边。
翻开第一页,是婆婆的字,很娟秀,跟她那双粗糙的手一点都不像。
上面记的不是日记,也不是账本。
而是一些……很奇怪的东西。
“今天,林森吃了两碗饭,一碗红烧肉,半碗青菜。”
“今天,林森穿了蓝色的T恤,白色的袜子。”
“今天,林森出门的时候,钥匙没带,我又下楼给他送了一次。”
“今天,林森说他想吃饺子,我下午就去买了肉和面粉。”
一页一页,密密麻麻,记的全是关于林森的,全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我一页页地翻下去,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发慌。
本子的最后几页,字迹开始变得潦草,甚至有些混乱。
“今天,我好像忘了关火,把锅烧干了。”
“今天,出门买菜,回来的路找了很久。”
“今天,我想不起来,昨天吃了什么。”
最后一行,是用力到几乎要划破纸背的字迹:
“我不能忘了他。”
那个“他”字,后面没有写名字。
但我知道,她说的是林森。
我的手开始发抖,那个本子几乎拿不住。
我好像忽然明白了,她为什么那么固执地要给林森洗碗。
那不仅仅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溺爱,也不仅仅是她脑子里根深蒂固的旧思想。
那可能是她……对抗遗忘的,最后的方式。
她害怕,有一天,她会连自己最宝贝的儿子都忘记。
所以她要用这些最具体、最琐碎的家务,一遍遍地提醒自己,她是林森的母亲,她要照顾他。
洗碗,做饭,洗衣,这些我们看来是负担的劳作,对她来说,是她的坐标,是她存在的证明。
我把本子放回原处,关上抽屉,像个做贼心虚的小偷,悄悄退出了她的房间。
客厅里,夕阳的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光斑。
空气里,漂浮着细小的尘埃,在光里上下翻飞。
我站在这片光里,觉得浑身发冷。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一直在观察婆婆。
她吃饭的样子很慢,夹一筷子菜,要看很久,才放进嘴里。
然后慢慢地咀嚼。
林森跟她说话,她有时候会“嗯”一声,有时候,却像是没听见一样,眼神是空洞的。
吃完饭,她像往常一样,站起来,颤巍巍地去收林森的碗。
林森想拦她:「妈,我来吧。」
她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激动起来,把碗死死抱在怀里。
「不用你!我自己来!」她的声音尖利,带着一丝恐慌。
林森被她吓了一跳,愣在那里,不知所措。
我站起来,走到她身边,轻轻地把手搭在她的胳膊上。
她的手臂很瘦,隔着一层布料,我能清晰地摸到骨头的形状。
「妈,」我放低了声音,尽量让它听起来很柔和,「我们一起洗,好不好?」
她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看着我,里面充满了警惕和迷茫。
好像在分辨,我是谁。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点了点头,很轻,很慢。
那天,是我第一次,和她并排站在一起洗碗。
水槽不大,我们两个人的胳膊挨着胳膊。
她负责冲水,我负责用洗洁精。
她冲得很慢,一个碗,要翻来覆去地冲很久,好像那上面有什么洗不干净的东西。
水流过她的手,她的手指在热水里泡得有些发白,发皱。
我看着她的侧脸,灯光下,她鬓角的白发很显眼,像冬天的霜。
我忽然想起她年轻时候的照片。
照片是在一个公园里拍的,她穿着一条碎花裙子,扎着两条大辫子,笑得比天上的太阳还灿烂。
那时候,她应该也对未来充满了想象吧。
她应该也想不到,有一天,她的记忆会像被虫蛀的木头,一点点地,被掏空。
从那以后,家里的洗碗模式又变了。
变成了我们三个人一起。
通常是我和林森洗,婆婆就在旁边站着,看着。
有时候,她会递过来一个盘子,或者一块抹布。
她好像很享受这个过程,只要看着水龙头哗哗地响,看着碗筷在我们手里变得干干净净,她就会很安心。
她的情况,时好时坏。
好的时候,她会拉着我,给我讲林森小时候的糗事。
讲他三岁了还尿床,讲他第一次上学哭得鼻涕眼泪一大把。
讲着讲着,她自己就笑了,眼睛里闪着光,像藏着星星。
坏的时候,她会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一坐就是一下午。
不说话,也不看电视。
就那么静静地坐着,像一尊雕塑。
有一次,我给她端过去一杯水,她抬起头,很客气地对我说:「谢谢你啊,姑娘。」
那一刻,我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
她不认识我了。
林森开始强制带她去医院。
检查结果出来的那天,天气很好,蓝天白云的。
医生办公室里,有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很刺鼻。
医生说了很多医学名词,我听不太懂。
我只听懂了最后几个字:阿尔茨海默病,中早期。
他说,这个病,目前没有特效药,只能延缓,不能逆转。
也就是说,她会一天比一天,忘记得更多。
从医院出来,林森一直没说话。
他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坐在医院花园的长椅上,把头埋在膝盖里,肩膀一抽一抽的。
我走过去,坐在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背。
我什么也没说。
因为我知道,任何安慰的语言,在这一刻,都显得苍白无力。
生活,有时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它会用最残酷的方式,让你一夜长大。
回家的路上,婆婆很高兴。
她大概以为,只是来做一次普通的体检。
她手里拿着一串在路边买的糖葫芦,像个孩子一样,一颗一颗地舔着。
阳光照在她花白的头发上,反射出银色的光。
看着她脸上那种天真的、一无所知的快乐,我忽然觉得,也许,遗忘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
真正痛苦的,是我们这些还记得的人。
我们开始了一场漫长的、注定会失败的战争。
对手是时间,是遗忘。
我们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贴上了标签。
“这是桌子。”
“这是电视。”
“这是你的儿子,林森。”
“这是你的儿媳妇。”
我们在墙上挂了一块很大的白板,上面写着今天的日期,天气,还有要做的事情。
第一条,永远是:我们爱你。
林森辞掉了那个需要经常出差的工作,换了一个离家近的。
他开始学着做饭,虽然做得很难吃。
第一次下厨,他把糖当成了盐,炒出了一盘甜到发齁的青菜。
婆婆却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说:「好吃,我儿子做的,就是好吃。」
她可能已经尝不出咸淡了。
但她还记得,这是她儿子做的。
我把家里那些容易磕碰的家具,都包上了软软的防撞条。
我把所有的药都锁进了柜子,每天按时按点地拿给她吃。
她很抗拒吃药,每次都要哄很久。
我就骗她说,这是糖豆,吃了会变漂亮。
她就信了,乖乖地张开嘴。
有时候,看着她像孩子一样天真的眼神,我常常会想,我和她之间那场关于洗碗的战争,到底有什么意义?
我曾经以为,那是一场关于家庭地位、关于男女平等的博弈。
我赢了,我捍卫了我的权利。
可现在我才明白,我赢得多么……渺小。
在巨大的、无法抗拒的命运面前,这点输赢,渺小得像一粒尘埃。
婆婆的记忆,像退潮的海水,一点点地,从我们身边退去。
她先是忘记了怎么使用电视遥控器。
然后忘记了回家的路。
有一次,她一个人跑了出去,我们全家发了疯一样地找。
最后在小区后面的小公园里找到了她。
她正坐在一个秋千上,自己跟自己说话。
她说:「林森,你慢点跑,别摔着了。」
她的眼睛,望着空无一人的前方,脸上是温柔的笑。
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她不是走丢了。
她是回到了过去。
回到了那个,她的儿子还需要她保护的,年轻的时光里。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不敢让她一个人出门。
林森给她买了一个带定位功能的手环,像拴风筝一样,把她拴在了我们的视线里。
她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小。
小到只剩下一个屋子,几个人。
最后,她连林森,也开始变得模糊。
有时候,她会对着林森喊:“同志,麻烦问一下,你看到我家林森了吗?他那么高,很帅的一个小伙子。”
林森就会红着眼眶,笑着对她说:“阿姨,我就是啊。”
“你不是,”她会很固执地摇头,“我儿子才上小学呢,你这么老。”
林森就会沉默。
然后转过身,偷偷擦掉眼泪。
但有一件事,她一直没有忘记。
就是洗碗。
每天吃完饭,她还是会颤巍巍地站起来,走到厨房。
她已经分不清哪个是盘子,哪个是碗了。
她也忘了怎么开水龙头。
她只是站在水槽边,用她那双干枯的手,一遍又一遍地,摩挲着那些冰冷的瓷器。
嘴里还念念有词。
“要洗干净,林森爱干净。”
“不能有油,有油吃了会生病。”
林森会走过去,从身后抱住她,把自己的手,盖在她的手上。
他会握着她的手,一起打开水龙头,一起拿起抹布,一起冲洗那些碗筷。
他会对她说:“妈,我们一起洗,洗得快。”
她就会很听话地点点头,像个得到老师表扬的小学生。
阳光从厨房的窗户照进来,落在他们身上,画面安静得像一幅老旧的油画。
我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常常会想,当初我对婆婆说的那句“让你给你儿子洗一辈子碗”,像一个恶毒的诅咒,竟然真的应验了。
只是,我没想到,会是以这样一种方式。
这不是惩罚。
这是一种……慈悲。
是生活留给她的,最后的、也是唯一能抓住的稻草。
有一天,林森在整理婆婆的遗物时——她人还在,只是医生说,要提前准备了——在她的那个宝贝玉镯的盒子里,发现了一张夹着的纸条。
纸条已经泛黄,上面的字迹,是属于年轻时候的婆婆的,娟秀,有力。
上面写着:
“吾儿林森,见字如面。
妈妈这一生,没什么大本事。没读过多少书,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
我唯一会做的,就是照顾你。
我怕,有一天我老了,糊涂了,会忘了怎么照顾你。
所以,我把所有的事情,都记在了本子上。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妈妈变得不认识你了,不要怕,也不要难过。
你只要记得,妈妈是爱你的,这就够了。
这只镯子,是奶奶给我的,现在,我留给你未来的媳妇。
希望她能像我爱你一样,爱你。
不,要比我更爱你。
她要教会你,怎么去爱别人,怎么去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而不是像我一样,只会把你养成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妈妈,绝笔。”
落款的日期,是十几年前,林森刚上大学的时候。
林森拿着那张纸,跪在地上,哭得像个迷路的孩子。
我抱着他,眼泪也止不住地往下掉。
原来,她什么都懂。
她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更早地预见了今天。
她用她那笨拙的、固执的方式,爱了她儿子一生。
也在用她最后仅存的清醒,告诫她的儿子,不要重复她的爱。
那只玉镯,现在戴在我的手腕上。
温润的,凉凉的。
有时候,我会在厨房里,一边洗碗,一边看着它。
水流过镯子,发出很清脆的声音。
我会想起婆婆,想起她站在水槽边,固执地要给儿子洗碗的样子。
我会想起那个下午,我在她房间里看到的那个小本子。
我会想起那张泛黄的纸条。
原来,一个女人对家庭的付出,可以有那么多种方式。
有的,是声势浩浩的呐喊和争取。
有的,却是沉默无声的守护和成全。
我曾经以为,我和婆婆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是新时代和旧观念的对立。
可到头来我才发现,我们其实是一样的。
我们都只是,想用自己的方式,去爱我们想爱的人,去守护我们想守护的家。
婆婆是在一个初夏的清晨走的。
很安详。
走的前一天晚上,她难得地清醒了一会儿。
她拉着我的手,看了很久,然后说:“姑娘,你是个好孩子。林森交给你,我放心了。”
然后,她又看向林森,眼睛里是前所未有的清明。
她说:“林森,以后,要听媳妇的话,要帮她洗碗。”
这是她留给我们的,最后一句话。
她的葬礼上,我没有哭。
我只是觉得,心里空了一块。
那个曾经和我“战斗”过的,让我又敬又怕的老太太,就这么永远地离开了。
她带走了她的固执,她的唠叨,也带走了她那深沉如海的、沉默的爱。
生活,还要继续。
家里的碗,现在是林森在洗。
他洗得很认真,很仔细,比我洗得都干净。
每次他站在水槽前,挽着袖子,低头认真刷碗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婆婆好像还在。
她就站在我们身边,带着那种有点固执又有点欣慰的笑,看着我们。
看着她的儿子,终于长成了一个,她所期望的,顶天立地的男人。
而我,也终于明白了“家”的真正含义。
家,不是战场,不需要分输赢。
家是港湾,是需要两个人,不,是所有人,一起用心经营,用爱守护的地方。
那场由洗碗引发的战争,早就结束了。
没有赢家,也没有输家。
我们只是,都学会了,如何更好地去爱。
这就够了。
来源:幽默豆浆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