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人都说,小将军霍嶙和那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皇贵妃曾是一对青梅竹马。
人人都说,小将军霍嶙和那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皇贵妃曾是一对青梅竹马。
这桩风月旧事传到圣上耳朵里,便成了扎心利刺。龙颜大怒之下,一纸婚书将我这个市井里最不起眼的杀猪女,赐给了他。
新婚那晚,红烛摇曳,他却连看都未看我一眼,指尖捏着一纸和离书,语气冷得像腊月的冰。
“我心里有人了,这霍家大门,你想出便出,无人拦你。”
我心里波澜不惊,甚至连一丝涟漪都未曾泛起。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将那封决定我自由的纸,小心地压入了妆匣最深处。
后宅的日子清闲安逸,公婆待我如亲生女儿,我为什么要走?
他去追他的皎皎明月,我来走我的阳关大道。
本以为我们能像两条永不相交的线,各自安稳地走到生命尽头。
直到他兵败的消息如惊雷般传来。
圣旨上说,午时斩首。我混在伸长了脖颈的人群里,亲眼看着他面如死灰地被押出了宫门。
01.
三天前,边关急报传来,我的夫君霍嶙,那位曾经的少年将军,因兵败被圣上一道急令召回金銮殿问罪。
北夷这次突袭来得凶猛,霍嶙虽败,却拼死保住了边境上万百姓的性命。
按理推断,最坏的结局不过是褫夺爵位,再倒霉些,便是流放抄家。
对此,我早已做好了万全的心理准备。
可我万万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最绝望的消息。小太监常喜深夜策马而来,浑身湿透,声音都在发颤:“姐姐,圣上刚刚下了口谕,明日午时,要将霍将军斩首示众!”
我曾为御膳房供应猪肉六年,和常喜有些交情。
他此刻比我还焦急,眼泪夺眶而出:“全是因为皇贵妃!她听说霍将军战败被审,惊惧之下动了胎气,在产房里挣扎了两天两夜,眼看就要一尸两命。圣上爱妃心切,怒火攻心,便将这笔账全算在了霍嶙头上。”
我脑中嗡的一声,一把抓住常喜的袖子:“圣旨可曾送往内阁盖印?”
“还未!连玉玺都还没盖,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圣上估摸着也是一时冲动,我吓得魂飞魄散,赶紧跑来给您报信——”
常喜的话音未落,我已经抢过他的马鞭,翻身跃上马背。
“姐姐,姐姐你去哪儿!”身后是他的惊呼,可我顾不上了。
那一夜,我几乎跑废了两匹快马,终于在天色微明时,于一座破庙里寻到了那位传说中的算命女瞎子。
她接生的手段神乎其技,最凶险的一次,硬是将一个断了气的胎儿含在口中渡气,给吹活了过来。
“救人可以,金铃,事成之后,我要吃你亲手做的十扇腌猪头!”
女瞎子醉醺醺地冲我嚷道。常喜背着她匆匆入宫,一张脸快要哭出来:“姐姐,这疯疯癫癫的瞎子,真能行吗?”
“管不了那么多了,死马当活马医吧!”我冲他喊道。
我不敢停歇,立刻调转马头赶回府中,命令家丁锁死所有门窗,绝不能让半点风声走漏,惊扰了家中的二老和弟妹。
安顿好一切,我走进厨房,重新拎起了那把熟悉的杀猪刀,为霍嶙做一碗断头饭。
无论此劫能否渡过,夫妻一场,我总得让他吃饱了再上路。
成婚四年,他还从未尝过我这碗被街坊邻里夸上天的臊子拌面。
那天,大雨倾盆。
满城的百姓听说昔日的少年名将要坐囚车游街,竟不顾滂沱大雨,在街道两旁排起了黑压压的长龙。
我抱着食盒,在湿漉漉的人潮里艰难地往前挤,终于看见了他。囚车之中,他发丝凌乱,面无人色,被雨水冲刷得毫无血色。
还好,还好,命还在。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只不过,那双手,曾挽过千斤弓,握过三尺剑的手,筋脉已被尽数挑断。
从此以后,他只是个废人。
02.
我提着食盒,跟着常喜去诏狱探望霍嶙。
常喜对我比了个大拇指,眉飞色舞:“姐姐,你真是神了!多亏你找来的那个稳婆,皇贵妃母子平安,圣上龙颜大悦,直接免了霍将军的死罪!”
他压低声音,又补充道:“不过,那小皇子生来便有重瞳,而且从不啼哭,钦天监那边都传是个不祥的鬼胎。但圣上高兴啊,哪里管这些。等刑部流程走完,霍将军就能回家了。狱卒那边我都打点好了,不会让他受罪的。”
我感激地塞给他一锭银子。
“姐姐你这就见外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常喜笑着推辞,眉眼清秀,一如当年。
常喜走后,我蹲下身,从食盒里端出那碗还冒着热气的臊子拌面。
霍嶙蜷缩在散发着腥臭味的墙角,长发披散,形容枯槁。
他抬起头,目光空洞地盯着我,呼吸微弱。
一缕天光从狭小的窗户透进来,照亮他那张惨白如玉的脸,依旧是倾国倾城的容貌。
“修然她......可还好?”
死里逃生,他开口的第一句话,问的竟然还是皇贵妃霍修然。
“母子平安,她很好。”
“那……父亲母亲,还有小弟小妹他们,没被吓到吧?”
“我封锁了消息,家中一切安好,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霍嶙轻轻颔首,不再言语,默默地开始吃面。
只一口,他那双死寂的眸子便倏然睁大了。
“你做的?”
“嗯。”
他大口咀嚼着,仿佛吃到的不是凡间的面食,而是什么琼浆玉露。
那双曾如鹰隼般桀骜锐利的眼睛,如今黯淡得如同死鱼,此刻,竟奇迹般地重新泛起了光彩。
我看见霍嶙缓缓低下头,一滴滚烫的泪,无声地砸进了面汤里。
他哭得极为安静,肩膀微微耸动。
那个十三岁便奔赴战场,曾以一己之力吓退北夷万千铁骑的少年将军,那个曾让整个中原闻风丧胆的战神。
谁能想到,他会为了一个女人与君王反目,落得如此下场,沦为京城百姓茶余饭后的笑柄。
我没有出言安慰,只是默默地又给他加了一勺红油辣子。
霍嶙擦干眼泪,将整碗面连汤带水吃得干干净净。
那吃相实在太香,引得周围的狱卒都忍不住探头张望。
“嚯,那个就是圣上为了羞辱霍将军,硬塞给他的杀猪婆?长得可真丑,难怪霍将军宁愿在漠北驻守四年也不回家。”
我并不丑,只是长相平凡,尤其是在霍嶙这样谪仙般的人物面前,更显得黯淡无光。
这些闲言碎语,我早就听得耳朵起了茧。
霍嶙却抬起头,用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语气对我说:“姚金铃,你很好,别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
他对我一向冷淡疏离,这还是第一次主动为我说话。
“多谢。”我顿了顿,纠正他,“不过夫君,你记错了,我姓赵,不叫姚金铃。”
霍嶙的嘴角尴尬地抽动了一下。
03.
半年后,霍嶙终于走出了诏狱。
圣上革去了他所有官职,将军府被查封,府中值钱的物件悉数充公。
好在霍嶙的叔伯都是良善之人,为我们一家赁下了一座清贫的小院。
公婆和弟妹住在东厢。
我和霍嶙住在西厢,依旧分房而居。
我们从未有过夫妻之实。新婚之夜,他递来的那封和离书,言犹在耳。
当年我病得快死了,是霍家不计前嫌,收留了我,公婆更是耗费重金为我寻医问药。
小叔子霍峋为我爬遍深山采药,小姑子霍长歌为我熬夜炖煮甜汤。
这一家人,待我恩重如山。
所以在霍家落魄之际,我从未想过离开。我只是重新拿起了我的杀猪刀,在菜市支起了一个肉摊。
凭着过硬的手艺,生意很快便红火起来。
我用赚来的银钱,将小弟小妹重新送回了书院。
给公婆炖补气的参汤,也给自己添置了一身新衣裳。
唯独,我好像忽略了霍嶙。
并非有意为之。
只是他离家太久,我早已习惯了生活中没有他的存在。
霍嶙似乎也并不在意。
他满心只想着东山再起,我曾不止一次在深夜看到他偷偷练刀。
他的手腕已废,便固执地尝试用指骨的力量去夹住刀柄。
每个指节都被磨得血肉模糊,长满了血泡,景象触目惊心。
他总是小心翼翼地将手藏在宽大的袖子里,或是在伤处涂上厚厚的白粉来掩饰。
在家人面前,他永远是那副天塌下来也面不改色的沉稳模样。
我知道,他憋着一股劲,为了这个家,也为了他自己不甘陨落的傲气。
他才二十二岁啊。
可手废了就是废了,这世上,哪有什么奇迹。
日子,终归是要从头开始的。
但我没有劝他。一则我们之间本就疏离,二则他那执拗的性子,是出了名的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否则当年,他也不会为了一个霍修然,把整个京城搅得天翻地覆。
直到那一天深夜,院中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满地都是血。
霍嶙练得太狠,指骨脱力,沉重的刀砸落下来,几乎将他的脚趾齐根斩断。
第二天,他坐上了轮椅。
我从未见过他那般暴怒失控的样子。多日来苦苦支撑的坚强瞬间崩塌,他像一头困兽,发疯般砸碎了屋里所有能砸的东西。
婆母哭得险些昏厥,公爹气得浑身发抖。峋儿和长歌则吓得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地抽泣。
他赶走了所有人,自然也包括闻声赶来的我。
“赵金铃,你滚吧。”他的声音因为极致的愤怒而颤抖。
“我现在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废人,这辈子都爬不起来了。你还年轻,没必要陪我一起烂在这里等死。”
我没有理会他的咆哮,只是默默放下买来的金创药,自顾自地脱鞋上床。
“左丘失明,尚能著《国语》;介子推割股奉君,却甘愿隐居深山。霍嶙,你至少还留着一条命,别这么快就看轻自己。”
我翻了个身,皱眉道:“还有,这屋里的被褥是我亲手缝的,一桌一椅都是我杀猪换来的。公婆待我如亲女,弟妹视我为依靠。我凭什么滚?要滚也该是你滚。你若真不想待在这个家,明天天亮就收拾东西走人!”
霍嶙呆住了,像一尊石化的雕像。
04.
几天后,霍嶙主动找到了我,他低垂着眼帘,昔日的傲气被磨平了不少,他说,想和我一起去菜市出摊。
“我虽杀不了猪,但记个账,给你递碗热茶的力气还是有的。”
我不知他为何这么快就想通了,但见公婆和弟妹都为此松了口气,便也点了头。
自那以后,往日里公爹煮凉茶、婆母备午饭的活计,便都由霍嶙接了过去。
他将长发高高束起,用一根简单的木簪固定,眉角的疤痕为他平添了几分沧桑,耳垂上那枚鸦色的兽骨钉却依旧透着不羁。
他坐在轮椅上穿行于市井陋巷,竟也引得不少怀春的姑娘红着脸偷偷张望。
我只管低头磨我的刀,对周遭的一切视而不见。
霍嶙帮我记账,心思缜密,账目从未出过差错。
他帮我整理旧账簿时,指尖抚过纸上遒劲的字迹,眼中满是错愕。
“你的字……是金错刀体?”
“嗯。”
金错刀体乃是前朝大家所创,极难模仿。我何止是练过,年少时还曾出过碑帖。
他推着轮椅进了铺子里间,目光又被角落里那几幅被稻草半掩的画吸引了。
那都是我闲来无事,照着话本子给峋儿和长歌画着解闷的,登不上大雅之堂。
可霍嶙却看得怔住了。
我忘了,我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往,他一概不知。
霍嶙的目光从画上移开,落在我布满薄茧的手指上:“这种细工笔法,非一日之功。能将写意与工笔融合得如此浑然天成,赵金铃,你究竟画了多少年?”
他发出一声喟叹:“若非今日来了这铺子,关于你的过去,我竟一无所知。”
你从未问过,又怎会知晓?
我正忙着给客人切排骨,随口应了一声,便转身走开了。
过了几日,霍嶙却递给我一匹五尺长的粉紫色布料。
他眼神有些飘忽,只说是我的杀猪围裙太旧了,该换件新的。
我应了声好。
谁知拿着布料去裁缝铺,那裁缝瞥了我一眼粗糙的手,嘴角勾起一抹讥讽。
“姑娘,这粉紫色娇嫩得很,你这身皮肉,怕是衬不起来——”
裁缝那鄙夷的目光还没来得及收回,一道清冷的声音便从门外传来。霍嶙不知何时站在了那里,他打断了裁缝的话,目光却坚定地落在我身上:
“别听他的,赵金铃。这颜色很衬你,你穿上,一定很好看。”
裁缝不屑地撇了撇嘴。
我望着铜镜里那个平凡的自己,却笑了。
“嗯,我知道。”
05.
光阴荏苒,距离霍嶙兵败,已将近一年。
日子过得朴素,却也安稳踏实。
峋儿和长歌正是淘气的年纪,院子里终日充满着他们的笑闹声。公婆渐渐年迈,一人拄着一根拐杖,常常在树荫下相依而坐,安详地打着盹儿。
霍嶙的脚伤也养好了。
夏日多雨,我打着伞,他推着驴车,一同去京郊给大户人家送猪肉。
乡间小路泥泞湿滑,霍嶙索性伸出手,牵住了我的手腕。
我与他挨得很近,雨声淅淅沥沥,天地间一片潮湿而暧昧的静谧。
路过一座古寺,一个小沙弥正在热情地招呼香客抽签。
我一时兴起,也上前抽了一支。
谁知解开一看,签文上竟赫然写着:早生贵子。
小沙弥见状,立刻笑逐颜开:“恭喜二位施主!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霍嶙也沉默地别开了头。
那支本该是福签的竹签,此刻却像个烫手的山芋,被我匆匆扔回了签筒。
我摇着头,自言自语:“这签,可真不准。”
霍嶙没有接话。然而那天晚上,他却破天荒地敲响了我的房门,说三日之后,想约我同去玉楼春。
玉楼春是京城最负盛名的酒楼,而三日之后,恰好是我的生辰。
我答应了他。
却未曾料到,三日后的清晨,我会在肉摊前,遇见一位许久未见的故人。
竟然是常喜。
他褪去了从前的青涩,面容俊美如玉,气质沉稳内敛,举手投足间已有了几分威仪。
他所到之处,周围的百姓竟纷纷露出了惊惧之色,慌忙避让。
“九……九千岁!”
喧嚷的人群中,有人颤声喊道。
常喜对周遭的一切恍若未闻,他的眼中只有我。他为我簪上了一支素雅别致的珠钗,声音轻柔而真诚。
“祝姐姐朱颜长似,头上花枝,岁岁年年。”
我莞尔一笑。
06.
霍嶙今日送峋儿和长歌去书院,并未与我一同出摊。
我便应了常喜的邀约,独自与他去酒楼叙旧。
一年前,常喜因护佑贵妃产子有功,平步青云,扶摇直上。
如今他连名字都改了,叫“常雪臣”。
正当我们对饮时,包厢外忽然传来圣鼓齐鸣之声。
竟是皇帝出行的皇家仪仗。
常喜解释道:“再过几日便是小皇子的周岁宴,圣上要携贵妃去京畿大相国寺祈福。我随驾出宫,正好借此机会来见姐姐一面。”
我点点头,目光越过人群,看到了远处华盖之下的霍修然。
她依旧美得不可方物,确实是绝色。
只是那双眼睛,空洞得可怕,像一具被抽去灵魂的精致傀儡。
酒楼内,食客们都在窃窃私语:“嚯!这祸国殃民的妖妃还敢出来招摇,听说她生的那个是个鬼胎,也不知是真是假!”
霍修然在民间的名声,一向是差到了极点。
毕竟,当今圣上李泽川为了她,早已到了不理朝政、疯癫痴狂的地步。
常喜叹了口气:“说来惭愧,当初明明是姐姐请来的稳婆,这份天大的功劳,却被我一人独占了。”
我乃霍嶙之妻,圣上本就对他恨之入骨,我若出头,只怕会引火烧身,所以此事必须隐瞒。
这件事的真相,甚至连霍嶙本人,至今都蒙在鼓里。
“无妨。”我摇了摇头。
当年常喜肯背着一个疯疯癫癲的瞎子闯宫门,本就是一场豪赌,这份恩情,我记在心里。更何况,霍家落败之后还能安稳度日,想来也少不了他在暗中的庇护。
我举杯敬他,他也含笑回敬。
酒过三巡,他忽然聊起了宫中的秘辛。
“贵妃霍修然曾是霍府的养女,与霍嶙青梅竹马,此事姐姐可知?”
“嗯。”
这故事,城里的说书先生都讲烂了,谁人不知。
“不过,鲜少有人知晓,这背后其实还藏着一出真假千金的旧事。”
“哦?”我生出了几分好奇。
常喜眯起他那双狭长而清冷的凤眼。
“当年霍老夫人临盆在即,却在途中偶遇山匪,与另一位孕妇一同躲进了一座破庙,二人当夜各自诞下一名女婴。”
“不料山匪竟放火烧庙,混乱之中,霍家只来得及抱走一名婴儿仓皇逃窜,而那位民女与剩下的孩子,则被烧得尸骨无存。”
“因无法确定幸存的女婴究竟是谁所生,良善的霍家便将其收为养女,取名霍修然。”
“然而,几年后霍家才查明,当初那民女与山匪本就是同伙,她为了让自己的亲生女儿能够攀龙附凤,不惜自导自演了这一出狸猫换太子。”
“至于真正的霍家千金么——”
“要么,早已在那场大火中化为了焦土;要么,便是命大,至今仍如浮萍般,漂泊在这人世间。”
常喜不紧不慢地讲完,目光却落在了我指间因常年握笔而生出的薄茧上。
“以杀猪为生,却做得一手好文章,画得一幅好丹青。夫家蒙难,仍不离不弃,悉心照料公婆弟妹。我一直有一事不解——”
他微微倾身,漆黑的眼眸深不见底。
“姐姐,当年你拼死请来女瞎子为贵妃接生,当真是为了救霍修然的性命么?”
“还是说,你也是为了,再上演一出狸猫换太子?”
酒楼外,关于妖妃与鬼胎的议论声不绝于耳。
明明是烈日当空。
我却只觉得浑身发冷。
07.
精美的酒肴一道接着一道被端了上来。
常喜却始终未曾动筷。
他在等我一个答案。
我凭栏而立,看窗外血色的夕阳,烧透了京城的半边天。
“常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呷了一口杯中的流霞酒,翻涌的心绪渐渐平复下来。
“我为贵妃请稳婆,自然是为了救我夫君的命,仅此而已。”
常喜沉默了片刻。
半晌,他才重新拿起筷子,为我夹了一箸鲜嫩的鱼肚白:“是雪臣失言了。”
这顿饭吃完,天色已然全黑。
我今夜还与霍嶙约好在玉楼春相见,再不走便要迟了。
常喜坚持送我一段路,临分别时,他却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腕。
他的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
“姐姐,霍嶙不知你的好,可我知道。”
我心中一震。
他接着说:“我现在有花不完的钱财,也读过许多圣贤书。这世上,只要是我想要的人或物,无论用什么手段,都一定会得到。”
他几乎是贴着我的耳廓,温热的气息拂过,声音轻得如同梦呓。
“姐姐,想不想听两个秘密?”
“第一,我并非阉人。”
那晚长安街上,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常喜的第二个秘密,就消散在这漫天绚烂的烟花里。
我的心跳得飞快。
几乎忘了要躲开他那只为我扶正鬓边珠钗的手。
那只手,修长、白皙,也异常温柔。
08.
我几乎是跑着回了家。
气息急促,心乱如麻。
当我将常喜送的那支珠钗扔进妆匣时,才猛然惊觉。
戌时已过,我终究是误了与霍嶙的约。
他早已在院中等候多时,我进房时,正好撞见我手握那枚陌生的珠钗,怔怔出神。
妆匣大开。
在寥寥无几的首饰中,那封和离书上的墨迹依旧清晰刺眼。
霍嶙脸上原本挂着的一丝笑意,瞬间凝固了。
“四年了,那和离书,你还……留着它。”他的语气听不出喜怒,眼底却划过一抹难以掩饰的落寞。
“嗯。”我平静地点头。
霍嶙一时无言。
烛火在晚风中摇曳,将我与他的身影切割得明明灭灭。
许久,他才涩声道歉。
“新婚之夜,是我太过鲁莽。你并非自愿嫁入霍家,我早该体谅你的难处。”
霍嶙叹了口气,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
“当年我说心里有人,金铃,其实我如今……”
“嫂嫂!快看!”
窗外忽然传来一阵欢快的笑声,打断了霍嶙未尽的话语。
原来是峋儿和长歌爬上了屋顶,正在为我燃放庆生的焰火。
璀璨的烟花在夜空中接连绽放,小小的院落被照得亮如白昼。
“嫂嫂,祝你生辰吉乐,平安顺遂,一生无忧!”
公爹腿脚不便,便在一旁为他们打着灯笼照明。婆母眼神不好,就颤巍巍地帮他们扶着梯子。
两位老人仰着头,脸上都挂着汗涔涔的、慈爱的笑容。
我看得有些出神,眼眶竟微微湿润了。
一时间,竟恍然不知今夕何夕。
毕竟,在宫里的那些年,每一个生辰,都过得那般苦涩而凄清。
原来,有个家,是这么好的一件事。
我看烟花时,霍嶙在看我。
他没有再提那封和离书的事。
“我在玉楼春等了你许久,见你未到,便猜你许是有事耽搁了。索性买了些炮竹和酒菜回家,一家人一起为你庆生,岂不更好?”
“谢谢你。今晚,我真的很开心。”我由衷地说。
霍嶙的唇角,终于勾起了一抹温柔的弧度。
“那以后,你的每一个生辰,我们都这样过,好不好?”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试探。
我却只当没有听见。
转身,将妆匣轻轻合上。
09.
霍嶙很快便知道了常喜的存在。
尽管我已将妆匣锁好。
但他过目不忘,只凭那匆匆一瞥,便认出那珠钗是宫中之物。
再去肉摊周围稍加打探,我与常喜叙旧之事便再也瞒不住了。
常喜身为宦官,却权倾朝野,朝野上下对他又惧又恨。
不知从何处传出的风声,说这位九千岁近来竟打算娶妻,还为此特意购置了一座华美的宅邸。
太监娶妻,有名无实,这桩奇闻很快便成了全京城的笑柄。
没有人当真。
除了霍嶙。
他开始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从前我若不出摊,在外闲逛多久他都不会过问。
如今却像个影子,甩也甩不掉。
他也开始留意我的喜好。
天热时,会从酒肆给我带回一碗我爱吃的梅子冰;下雨时,会折一枝沾着雨露的茉莉为我插瓶。
除此之外,他又开始练刀了。
只不过这一次,他从最轻的鸣镝刀练起,一步一步,极为谨慎。
这个夏天过去后,京城便进入了一个多事之秋。
那位金尊玉贵的小皇子,在京畿祈福时染了风寒,竟一病不起。
皇帝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广寻天下名医,甚至开始痴迷于巫蛊之术。
坊间传闻,天下最负盛名的巫医祝鸩,正隐于市井。
皇帝病急乱投医,竟直接下令让九千岁常雪臣,带领禁军金吾卫,全城搜寻祝鸩的下落。
金吾卫乃是皇帝的亲兵,负责护卫京城安危。
阉人掌兵,此乃千古未闻的荒唐事。
一时间,朝野震动,众臣纷纷上书抗议。就连本该专心备考秋闱的学子们,都群情激愤,罢考之后,竟在坊市间列队游行。
从院墙的缝隙望出去,只见火把如龙,呼声震天。
“诛杀阉党!”
“破除巫蛊!”
“清君侧,正朝纲!”
百姓们惶恐不安,都说这世道要变天了,家家户户大门紧锁。
我匆匆做完晚饭,安顿好一家老小便准备出门,一只手却突然从背后攥住了我的手腕。
夜已深,我明明记得霍嶙早已吹灯歇下。
“你……是要去找常喜,对不对?”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我没有回答,转身便要去开门。
霍嶙却猛地从身后抱紧了我,用身体堵住了我所有的去路。
“这些日子,我想了很多。赵金铃,过去四年,是我对不住你。”
他的手抚过我被夜露沾湿的发丝,微微发抖。
“和常喜断了吧。不管他许了你什么荣华富贵,都别信。伴君如伴虎,他如今已是众矢之的,随时都可能粉身碎骨。”
“你说过你喜欢这个家。公婆待你如亲女,弟妹视你为依靠。我们就这样过一辈子,把峋儿和长歌抚养成人,粗茶淡饭,相守到老,不好吗?”
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只是用力地推开了他,结束了这个僵硬而别扭的拥抱。
我有些倦了,扯出一个嘲讽的笑。
“霍嶙,我给你讲一个二十年前的故事吧。”
他愣住了。
眼里的温度,瞬间凝结成冰。
10.
家中的老小都睡得很沉。
我索性拉着霍嶙进了厨房。
肚子有些饿,我便顺手给自己下了一碗面。
丝瓜瓤刷锅,大木瓢舀水。
葱花切碎,姜丝成片。
灶膛里的柴火发出噼啪的轻响,锅里的水渐渐翻滚。
我说:“京郊有座山,山下有座庙。庙后十里地,有个村子,叫小庙村。”
霍嶙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眼神漆黑如墨。
“二十年前,小庙村里有一对无法生育的老夫妻,有一天,他们在村口捡到了一个女婴。”
“那女婴的襁褓有被火烧过的痕迹,可她命大,哭声嘹亮。老夫妻欣喜若狂,觉得这是上天赐予的礼物,便为她取了个好养活的名字,教她读书识字,陪她哭,陪她笑,既盼着她成材,又怕她成材后要吃太多的苦。”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几个北夷刺客藏进了小庙村。皇帝抓不到人,一怒之下,竟下令将整个村子屠戮殆尽。”
“老夫妻死了。整个村子,尸横遍野,血流成河。那场景,是真正的人间炼狱。”
水开了,面团在我掌中翻飞。
刀光闪烁,面片如雪花般落入滚水之中。
“只有一个女孩活了下来。她一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逃到了京城。她发誓,一定要复仇。”
霍嶙的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得煞白。
他声音嘶哑地问:“复仇?杀了皇帝?”
“嗯。”我点头。
“可是,她到了京城之后,却意外发现了一件事。她一直以为自己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直到她听说了京城某个大户人家,亲生女儿被调换的旧事。”
面条过了冷水,面汤瞬间变得煞白,正如霍嶙此刻的脸色。
他猛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
而我已经将面捞起,浇上香气四溢的臊子,转身递到了他的面前。
“烫,小心吃。”
霍嶙像一尊木雕泥塑,僵硬地接过了碗。
他的手,在剧烈地颤抖。
不知为何,我的眼前也突然一阵模糊。
像是心里也有一锅滚水在沸腾。我撇过头,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霍嶙,新婚之夜,你说你心有所属,那个人,是皇贵妃霍修然吧?”
“……是。”他的嗓子干涩得厉害。
“你既然心悦于她,又听闻你们是青梅竹马,当年为何不曾娶她?”
霍嶙垂下眼眸:“是皇帝,执意要她入宫。”
他用筷子不断搅动着碗里的臊子,声音轻得像在自言自语:“我也曾想过带她私奔,但终究……不敢抗旨。不过,那都是过去了。近几年,修然的性情大变,冷漠得像个陌生人。父亲母亲几次想入宫探望,都被她拒之门外。她待我,亦是如此。”
我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窗外传来梆子声,已是子时。
那碗面,依旧是满的。
我回过头,霍嶙已经安静地趴在了桌上,再无声息。
他很警惕,没有吃那碗面。但他不知道,我烧的柴火里,加了足量的迷香,足够他睡到后天。
屋里的公婆和弟妹也一样。霍嶙习过武,内力深厚,所以才比他们多撑了片刻。
我戴上常喜送的那支珠钗,匆匆走出了院门。
天边挂着一轮又大又冷的月亮。
和二十年前,那个灭门的夜晚,一模一样。
霍嶙在意识模糊间,挣扎着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
“赵金铃,你写字画画都用左手……可你刚刚削面,用的是右手……”
“你不是左撇子……你每次杀猪,其实都很怕见血……”
“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
夜空像是重叠的岁月,我的人生,她的人生,我的痛苦,她们的痛苦。
像一把尖刀,狠狠地割开了我的眼睛。
泪眼模糊中,我看见了常喜的那座府邸。
府外,是金吾卫冰冷的铁甲,和学子们愤怒的喊杀声。
他们永远也闯不进来。
因为打开这扇门的钥匙,此刻正安然地插在我的发间。
11.
我用珠钗,打开了那把无人能解的奇门锁。
院中点着几盏微弱的玻璃灯,烛影摇曳,鬼气森森。
地上,摆着一盆尚有余温的猪血,和一簇属于婴儿的胎发。
常喜一袭红衣,坐在院中,见我来了,笑得眉眼弯弯。
“姐姐,你可让我好等。”
“被霍嶙耽搁了些时候。车马都备好了吗?务必在天亮之前,将霍家上下送出城去。”
常喜点头。
我也点点头,戴上了一面黑色的面纱。
我身后,金吾卫迅速结成一道人墙,将那些试图闯进来的学子死死拦在外面。
常喜拍了三下手,运足内力,高声喊道:
“巫医祝鸩已找到!本座将连夜带她入宫面圣,归还兵权!诸位,夜深了,都散了吧!”
游行的学子们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他们派出了为首之人与常喜交涉。
那人名叫张生序,年近三十,是个屡试不第的老儒生。
二十年前,他的全家,都死在了小庙村那场无妄之灾中。他因在外游学,才侥幸逃过一劫。
今日这场声势浩大的游行,便是由他一手策划。
名为抗议,实则,是为了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为我们的计划打掩护。
皇帝李泽川昏庸残暴,天下苦其久矣。但朝中尚有几位手握兵权的亲王拥护皇室。
只要能瞒过这几位亲王,今夜,常喜便能带领金吾卫,以“护送巫医”为名,兵不血刃地秘密逼宫。
这一切,都是我与常喜早就谋划好的。
她,会不断引诱李泽川痴迷巫蛊之术,再借寻找巫医之名,顺理成章地拿到兵权。
而张生序,则会确保所有参与游行的学子,都能在天亮前安然回家。
时机已到,我与常喜立刻飞身上马,一路畅通无阻,直至护城河畔。
厚重的宫门,在我们面前缓缓打开。一入此门,深似海。
曾几何时,我也是坐着一顶流苏小轿,从这扇门进去的。
那一日,我与亲人,肝肠寸断。
李泽川为了让我永葆青春,硬生生灌下我一碗堕胎药,眼睁睁看着我血流满裙。
李泽川为了将我囚禁在身边,不许我见爹娘,甚至用铁链将我锁在床上,如一只折翼的笼中雀。
他曾送我金山银山,也曾将我捧在掌心。
可他厌弃我时,便会将我像狗一样,一脚踢开。
终于,我要死了。
是她,送了我一枚还魂蛊,她说,找一具将死之人的尸身,便可借尸还魂,死遁重生。
从此,宫里的皇贵妃,只剩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至于常喜。
她,才是当年小庙村那个被烧死的霍家女婴。
被屠戮全家的,是她。
流着霍家血脉的,也是她。二十年前,我与她的人生被强行互换,我进了霍家,享受了十几年的富贵荣华;她却在乡野之间,如野草般野蛮生长。
天色,渐渐亮了。
我策马狂奔,以巫医祝鸩的身份,紧随在九千岁常雪臣的身后。
一同闯入这座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紫禁城。
那个东风夜放花千树的夜晚,常喜对我说的第二个秘密是:
“我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杀了李泽川。”
从那一刻起,我与她,便开始图谋这场惊天动地的谋反。
命如朝露,我偏不臣服。
大夜弥天,便共谒金门!
12.
逼宫的过程,快得超乎想象。
京城那几位亲王还未反应过来,便已被张生序带领的义军团团围住。
李泽川此人,暴戾恣睢,早已失尽人心。死到临头,竟无一人前来勤王。
常喜脱下了那身象征着屈辱的阉人服饰,换上了一身戎装,长发束起,在马上纵声大笑。
后宫的嫔妃们哭喊着四散奔逃。
我与她并肩闯入金銮殿,手持短刃,直取李泽川的项上人头。
五年未见,他比我记忆中消瘦了太多。
瘦得像一具行走的枯骨。
常喜将他捆起来,倒吊在龙椅之上。
一刀,一刀,砸断他的肋骨,割断他的筋脉。
她恨李泽川入骨,恨他一道荒唐的命令,便让她家破人亡,亲友无存。
折磨够了,常喜揉了揉发酸的肩膀,转身去处理前朝的事务。
李泽川口吐鲜血,只剩下最后一口气。
常喜说:“姐姐,这贱畜,交给你了结吧。”
我点头。
李泽川在弥留之际,认出了我的脸:“赵,赵金铃……”
我抽出匕首,在他惊恐的注视下,缓缓摇头。
“陛下,你认错人了。真正的赵金铃,早已病死。我不过是,借尸还魂罢了。”
“你还记得吗,就在这张龙椅上,你曾亲手灌下我一碗堕胎药?”
李泽川的双眼猛然瞪大,青筋暴起,血丝密布。
他艰难地咳着,望向龙床的方向。
明黄色的纱幔之后,那位绝色的皇贵妃,正呆呆地坐着,眼神空洞,状如木偶。
她七魂被我借走六魂,只剩一魄,自然与傀儡无异。
傀儡能吃能喝,能说能睡,却没有心,没有思想,更没有喜怒哀乐。
至于傀儡生下的孩子,自然也只是个小傀儡。
若非我用猪血符水为他续命,他早就是一个死胎。
“你,你是……你是修然!”
“霍修然!你竟敢弑君!”他嘶吼着,“朕待你如珠如宝,爱你如命,你,你怎敢杀……”
李泽川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死死抓住了我的裙角。
我只觉得,无比肮脏。
手起刀落,匕首精准地刺入了他的心脏。
他死了。
他眼里的光彻底熄灭了。
这只曾扼住我咽喉的手,这张曾让我夜夜梦魇的面容,连同我那被碾碎在尘埃里的前半生,终于一同被这场滔天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从此以后,再也无人过问。
13.
尘埃落定。
火烧金銮殿,砍杀李泽川。
常喜以九千岁之名摄政,成为本朝第一位女帝。
她与张生序未有迟疑,赶往小庙村祭拜亲友。
张生序很高,清秀斯文,为她撑伞。
大雨滂沱。
我目送她走远,独自去了另外一个地方。
青草依依。
那是赵金玲的墓。
赵金玲生于京畿,长于皇宫,替御膳房杀了六年的猪。
她被圈于四方小小天地,因貌丑被众人排挤。
赵金玲十九岁那年,李泽川为了羞辱霍嶙,竟将他二人指婚。
那会儿,我刚堕下一个死胎,几乎没了命。
我想逃离李泽川,便拿着还魂蛊,暗中寻找可以寄托魂魄的尸首。
就在那时,我遇见了赵金玲。
她病得厉害,奄奄一息,油尽灯枯。
我问她,死后愿不愿意把这副身子借给我。
她说为甚么要用她的。
她哭了,脸蛋涨红,她以这皮囊为耻。
我把她的头抱在怀里,摸她干涸的沾稻草的头发,她年轻的苍白的病容。
我有我的私心,我想回家,我想照顾爹娘,想看着峋儿和长歌长大。
我了解霍嶙,他执拗倔强,定然不会与陌生女子结为夫妻。
换进赵金玲的身体,是最好选择。
赵金玲答应我的要求,她还说她这一生穷苦、困顿,都没有好好开心过。
如果我用她的身子,一定不许嫌她丑,要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吃香喝辣,睡饱歇足。
我答应她,看着她死在我怀里,泪如雨下。
用还魂蛊,我离开了霍修然的皮囊,穿进赵金玲的身体,活下来。
此后四年,杀猪为生,我每天都认真梳洗,簪一朵赵金玲最爱的湿茉莉。
我没有让自己邋遢过,饿过,流浪过。
我学赵金玲用左手执笔,她爱画,我就努力学画。
我还学会了做很多美食,看过很多次云起云舒,每逢最惬意、最快活时,我就会想起她。
赵金玲是孤儿,没有家人。每年只有我去给她上坟。
每半月,我往她的坟前放一束茉莉花。
我很想让她也看看,这个世界对她的尊重。
可惜没机会了。
14.
这是常喜逼宫的第二天。
该去城外接爹娘和弟弟妹妹了。
我赶到那儿时,霍嶙在等我。
他已经从守卫处听说了一切。
他哭得整个人都在抖,眼圈血红,青筋暴起。
他说:「修然,你恨我。」
「不恨。」我摇头。
「那你为何骗我。整整五年,你我为夫妻,我竟全然不觉......」
我没解释,只是把和离书递给他。
「人死过一回,才知道什么对自己最重要。
「我不恨你,霍嶙。你对我很重要,和峋儿、长歌、爹娘一样重要。小时候我叫你哥哥, 那是真的把你当家人。
「我曾对你用过情。也曾想过嫁给你。李泽川逼我进宫当晚, 我逃出来, 想与你私奔,等你整晚。
「可你失言了。」
「李泽川知道我私奔过, 把我折磨得很惨。但他表面上又给我荣华富贵, 所以你并不了解, 这些年, 我在宫里吃过什么苦。」
霍嶙像被人抽筋扒骨。
我没再说下去,转身走向后院。
常喜今日也来了。
这些年,其实霍家一直在寻找亲生女。我爹的腿, 是因为找女儿摔下悬崖摔瘸的。我娘的眼睛,是因为想亲生女儿哭瞎的。
按理说, 我的亲生母亲狸猫换太子, 把霍家害惨。
可霍家良善, 护我爱我珍视我,没有因我是仇人的女儿, 就虐待我。
至于常喜,高门千金流落乡村, 本该与我这假千金有血海深仇。
可她不恨我,因为她遇到了很好的养父母。她说过,她不要钱权,她宁愿放弃一切,只要能让小庙村重新有欢声笑语。
爱能平山海、填深仇、覆江山。
巫医祝鸩其实是算命女瞎子, 也是我亲生母亲的故友。
她看似疯癫邪怪,总是醉的不省人事, 却知道些秘辛。
还魂蛊是祝鸩送给我的。常喜当年本要被烧死在破庙里,也是祝鸩救下来的。
据祝鸩说, 我的亲生母亲,那个造成这命途多舛的罪魁祸首, 早就病死。
常喜与霍家相认,但并没有停留太久。
她也是执拗的性子。
「我此生不会认旁人做父母。我爹娘有且只有一对, 便是小庙村的常二牛和孙仙。
「但霍家二老与我有生恩。姐姐, 往后, 你替我尽孝吧。」
「那是自然。」我说。
恨虽深刻强烈。
可爱能走得更远。
我与常喜在烟花灿烂的夜晚彼此确认身份, 决定联手杀了共同的仇人李泽川。
匪石之心,不可转圜。
恨如今已然消散。
这一生, 我还有很多很多的爱。
15.
霍嶙被常喜派去继续攻打北夷。
从前的纠葛不提,他确实有绝世的将才。
常喜对他说:「不破北夷,不许还家。」
他离开京城,驻守漠北,从此十年我们不曾再见。
我安心守着爹娘, 为他们养老送终。
峋儿和长歌都已长大,锦绣前途。
而我依旧杀猪为生,练字习画,粗茶淡饭。
常喜改名常雪臣,身为一代女帝,挥斥方遒。
张生序做了首辅,陪她守这江山。
那是他们的故事。我无从知晓。
可我的故事, 就停在这里了。
借尸还魂者,阳寿有限。
我仍会想起年少时以霍修然的身份活在世上的日子。
天真烂漫,豆蔻年华。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日子。
虽然我永远都回不去了。
全文完。
来源:霁月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