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读书日记:《精细化辩护》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01 16:26 3

摘要:最近有一个在本地比较有影响的案子的被害人家属咨询我相关问题。其实对于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之前曾经多次有人推荐我,我后来都予以拒绝了,因为还是习惯于当辩护人,觉得是两个发力方向。但是这个案子我还是有些在考虑范围之内。在网上找相关资料的时候,发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

最近有一个在本地比较有影响的案子的被害人家属咨询我相关问题。其实对于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之前曾经多次有人推荐我,我后来都予以拒绝了,因为还是习惯于当辩护人,觉得是两个发力方向。但是这个案子我还是有些在考虑范围之内。在网上找相关资料的时候,发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王亚林律师所著的《精细化辩护 标准流程与文书写作》一书中有一专门的章节是关于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正巧我的书架里有这本书,就找来一看。仔细阅读了两遍,感觉收获非常大。

这个章节是分三个部分,其实是按照刑事案子的三个阶段来写律师在三个阶段都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权利,应该做哪些工作?值得提前一提的是律师在被害人代理人和担任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为方便阅读,本文还是以笔记的形式,按照三个阶段的顺序来记录心得。

一、侦查阶段

我之所以在此之前拒绝过一些委托邀请,也是因为大多都是这个阶段有委托律师想法,而我之前一直没有重视到这个阶段律师介入能做什么以及律师介入的重要性。

虽然《刑事诉讼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已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实际上是第二个阶段),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但是对于侦查阶段是否可以委托,既没有规定,也没有禁止。

但是是否可以在这个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呢?本书是持肯定态度的。因为在实践中在刑事案子的侦查阶段也可能支配律师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

另外在这个阶段有律师介入的现实需要,是律师可以解答咨询和代写控告材料。因为进行有效准确的控告是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律师的介入有利于更好的维护权利。

在刑事立案之后,接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与办案单位联系,对于罪名的认定和证据的收集等提出代理意见。

本书中在三个阶段都有详尽完整的代理意见,层层递进,最终也实现了非常好的效果。

本书中的案例在起诉意见中的罪名是医疗事故罪,最终起诉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本书中这个案例三个阶段提交的法律文书,也可以看出来主办律师有着非常丰富的法条及刑事法律理论知识的储备,让我非常佩服。

二、审查起诉阶段

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经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可以查阅、复制、摘抄案卷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与辩护人的区别是需要经过许可才可以阅卷。

另外,为了避免混淆,应当在授权材料中区分是担任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还是附带民事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如果都代理,最好准备两套委托手续交给办案单位。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中的规定,在这个阶段,被害人的代理人也有调查取证权和申请法庭调查取证的权利。

当然,和辩护人一样,在涉及调查取证的时候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避免执业风险。

我在读这部分还有一个特别的收获一个知识点分享给大家,是在公诉机关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时候,受害人是有权利在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这也是维护自身权利一定要注意的权利。

在这个阶段的文书中,我关注一个点是有权利提出管辖的问题。我曾经听到一个大律分享的经验,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在一些重大案件的时候,可以努力争取一审在中院审,而不是基层院。

三 审判阶段

作为审判阶段的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阅卷权是无须许可既可以享有的权利。

关于这个阶段的经验以及文书写作,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书,仔细学习。

看完这部分,我对作者感觉非常的佩服,也让我深切的感受到了专业的力量。

来源:文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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