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处置不能替代法律追责,师德红线必须通电,而非划设一道可有可无的礼貌线。摘要:“我校发现网络上传播本校一教师与学生的不文明聊天记录后,立即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8月30日凌晨,山东省蓬莱第二中学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教师刘某某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和教师职业道德,8月28日,校方对其予以辞退。
“我校发现网络上传播本校一教师与学生的不文明聊天记录后,立即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8月30日凌晨,山东省蓬莱第二中学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教师刘某某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和教师职业道德,8月28日,校方对其予以辞退。
从处理层面看,涉事学校的处理速度不算太慢。从发现问题到确认事实,再到决定辞退涉事教师,整个过程用时不长,这体现出校方对师生关系越界的“零容忍”态度,对潜在的类似事件也是一个震慑。
然而,这个过程中,对网友呼吁检视聊天记录细节,避免校方“避重就轻”的声音,亦需得到重视。在此类事件中,如果相应的聊天内容已经超出“不文明”范畴,对受害学生构成猥亵或者性骚扰,那对涉事教师的处理显然不能止于“辞退”。
换言之,“辞退”只是学校层面的处理,“校规处置”不能替代“法律追责”。如其聊天内容涉及猥亵和性骚扰,“辞退涉事教师”只是处置的第一步,而非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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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校规校纪与法律追责,二者不可相互替代
每当看到教师因违反师德被辞退的新闻,我们在为学校迅速处理叫好的同时,也不免产生一些疑问:辞退之后呢?是否还有进一步的法律处置?
教师与学生的不当聊天,往往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一开始可能是超越师生关系的过度关心,然后逐渐演变为暧昧对话,甚至发展为明显的性骚扰。
聊天的文字背后,是教师利用身份和权威对学生实施的精神控制。这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下,学生的“同意”是否真实自愿,要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
学校辞退教师是履行其管理职责的表现,但校规校纪的处置不能成为法律追责的“挡箭牌”。如果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学校有责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2 每一起教师越界事件的背后,都是师德监管的漏洞
这起事件不仅是一个教师的个人失德,更暴露出学校在师德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为何教师能够与学生进行“不文明聊天”?这样的行为是如何发生的?持续了多长时间?是否有其他受害者?
这些问题的答案,远比单纯辞退一个教师更重要。每一起教师越界事件的背后,都是师德监管的漏洞。学校必须以此为戒,进一步强化相关方面的要求,重申师生交往的“红线”与“底线”。
事实上,教育部早就划出了针对教师行为的“红色禁区”。2014年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体罚学生、骚扰学生”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并规定了相应处分。
2018年又进一步印发《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要求教师“关心爱护学生,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规定虽明确,但执行和监督却往往不到位。很多学校只有在事情曝光后,才急忙处理,缺乏日常的有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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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师生关系专业化边界的确立,需要制度保障而非道德呼吁
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教师的个人品德来保障师生关系的纯洁性,必须依靠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师生关系专业化边界的确立,需要制度保障而非道德呼吁。
学校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师德考核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同时建立学生问卷调查制度,匿名收集学生对教师行为的评价和反馈。
还需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让学生和家长能够安全、无障碍地反映教师的不当行为。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安全,让每个人都能敢于发声。
更重要的是,加强师生关系的法治教育,让教师清楚知悉法律边界,让学生明白什么是不可侵犯的权利。法律课不应该只是书本上的知识,而应该成为保护自己的武器。
04 唯有让制度“长牙”,才能杜绝下一个“刘某某”
维护学生基本权益,明确师生交往边界,从来都不是说说而已。唯有让制度“长牙”,才能杜绝下一个“刘某某”。
制度的“牙齿”首先来源于法律的严厉惩处。对于涉嫌性骚扰、猥亵学生的教师,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不只是简单辞退了事。法律的存在在于执行,否则就是一纸空文。
制度的“牙齿”也来源于学校的零容忍态度。学校应当主动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师的不当行为,而不是等到网络曝光后才匆忙应对。预防远胜于治疗。
制度的“牙齿”还来源于全社会的监督。媒体、家长和社会公众都应当成为监督师德的力量,形成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这起事件既是一个终点,也是一个起点。我们期待看到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我们更期待看到学校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只有让每个人都知道:师生关系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不仅划在校规里,更刻在法律中,印在每个人的心里。如此,校园才能成为真正安全、健康的学习乐土。
来源:汤姆猫不是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