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新:从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来看,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有何本质区别?怎么理解,虽然有了大数据,计划经济在未来仍不可行?有人认为,有了大数据, “计划经济将成为更优越的系统”。
本文转自:煮酒青梅 岁月如歌
撰稿:张兰太
财新:从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来看,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有何本质区别?怎么理解,虽然有了大数据,计划经济在未来仍不可行?有人认为,有了大数据, “计划经济将成为更优越的系统”。
张维迎:我认为,计划经济本质上就是用系统的、制度性的强制力量否定企业家精神,否定那些有创造力的人独立地做决策的活动,而是按照一个集中、 统一的意志去分配资源,剥夺了个人选择的自由,特别是创新和创业的自由。市场经济则是由千千万万的企业家自己判断、做决策,进行分散化决策。这是二者根本的区别。
计划经济之所以不可行,是因为这种集中化决策所需要的全部信息是不可能得到的。大数据确实使人类有了更多、更大量的数据,但是,这些仍然是统计数据,远不足以囊括不可言传的“软知识”,更不可能收集到还没创造出来的信息,它们的产生源于企业家才能的发挥,所谓大数据计划经济其实是一个悖论。
我特别强调,企业家决策很多时候依据的不是数据、硬知识,不是书本上的信息,而是自己的一种感觉、判断、想象力,好像第六感一样,这是大数据收集不上来的。这就是大数据替代不了企业家的核心原因。大数据只能按照过去收集的数据来决策,哪怕它们是最新的、上一秒收集的数据。在不确定的世界中,大数据没有办法告诉我们未来该做什么,真正的企业家决策一定是超越数据的。
举个例子,一个人不可能通过研究大数据,大家喜欢看什么书来决定写什么书。同样地,早期的马车夫了解他们所在的行业,但是没有办法预测到汽车会出现,这需要依靠企业家判断、决策,而其中的很多 “软知识”是无法表达出来的,就像一个企业家是怎么成功的,其实他自己可能也说不清楚。
企业家精神是最好的反垄断法
财新:反垄断如今在全球、在国内都是热点话题,一些反垄断案件引人关注。你在新书中提出,企业家精神是最好的反垄断法,该怎么理解?
张维迎:如果一个企业拥有了一种先进技术,生产效率比别的企业高,企业规模壮大了,市场份额提高了,那它就一定会构成垄断吗?其实,未来是不确定性的,只要企业家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出来,没有一个企业是完全安全的,总会有其他的企业来挑战它。
苏宁和国美就是活生生的例子。2008年前后,苏宁和国美几乎垄断了中国的家电零售市场,但是,随着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出现,苏宁和国美很快就式微了。而因为京东、拼多多等新的竞争者不断出现,阿里巴巴的市场份额近年来一直下降,也无法真正垄断电商市场。
我认为,只要有企业家精神,只要存在自由准入,就不用担心所谓的垄断问题,因为企业家精神总是竞争性的。无论腾讯也好,阿里巴巴也好,京东也好,这些大公司只要不努力,很快就会完蛋。
所以说,企业家精神是最好的反垄断法,它比任何法律条文和政策都更有助于瓦解垄断。反过来,任何抑制企业家精神的法律和政策,都是反竞争的,会导致真正的垄断。
财新:你在这本新书里也提到,反垄断法在执行中面临一些挑战,人们对于垄断的定义有一些不同的意见。如果要给垄断下一个定义,你怎么看?
张维迎:很简单,垄断应该指的是由政府官方授予的排他性生产与(或)经营某种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也就是行政性的垄断。这是垄断的原初含义。
其实,“垄断”(monopoly)一词在英文中最初是指从英国王室获得的特许经营权,是一种歧视性的特权,只有我能做,别人不能做。最具代表性的是1600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特许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它被授权独家经营英国与印度的贸易。1624年英国议会通过并颁布的《垄断法》(Statute of Monopolies)就禁止了这样的特许权(专利权除外)。按照这一含义,什么是垄断、什么不是垄断,就很清楚。
但是,后来垄断的概念慢慢演化,到了今天,它在经济学里成为一个技术性概念,按照一个行业中企业的数量和市场份额来衡量垄断,我们就很难说清楚一个企业是不是垄断,比如市场占有率百分之多少为垄断,市场占有率又怎么计算,而且如今很多公司都是跨行业经营,界定市场的范围时应该划定多大。
在某种意义上,这些问题完全由法官自由裁量,结果是同一个公司行为有的是垄断、有的不是垄断,这个地方要罚款、那个地方不需罚款。如按我前面提 的标准来判断就很清楚,没有特权,企业就不是垄断。
财新:所以,反垄断还是要反特权,也就是要推进简政放权改革。
张维迎:对,反垄断关键还是自由平等的市场准入。唯一要反的垄断就是强力施加的垄断,也就是部分企业享有的特权,包括准入限制、特许经营权、财政补贴、融资优惠等。
财新:你还写过《博弈与社会》。你认为,企业家与政府官员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
张维迎:最重要的还是法治,政府围绕法治行动,法治本身就是商业友好型的,不是有法律就叫法治,我对法治的理解就是要给一个市场稳定的预期,让个人财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包括一些专利制度,这就是对商业最好的支持。什么都是按照明确的规则去做,政府官员不能有那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是对商业最好的,而不能变成某个政府官员跟企业家个人之间的关系,那是很危险的。政府如果要赋予某一些企业特权的话,政商关系就很难清,我说的“清”指的是制度上清清楚楚。
来源:近现代史论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