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益诉讼胜诉后,赔偿金如何实现真正“专款专用”?每一分钱怎样精准流向权益受损害的消费者?如何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赢得公众信任?8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以下简称“律政公证处”)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 “省消委会”)签署《公证提存合作框架
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公益诉讼胜诉后,赔偿金如何实现真正“专款专用”?每一分钱怎样精准流向权益受损害的消费者?如何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赢得公众信任?8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以下简称“律政公证处”)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 “省消委会”)签署《公证提存合作框架协议》,这是四川率先将公证提存机制引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领域。通过“司法公证 + 公益维权”的协同模式,赔偿金存放管理难题有望得以解决。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近年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增多,赔偿金如何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地用于消费者成为“痛点”。“我们牵头制定了《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并探索将公证提存机制深度融入赔偿金管理全流程,以确保赔偿金管理更规范、使用更透明。”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围绕三大核心领域开展合作: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公证事务方面,律政公证处将为公益诉讼证据(如侵权事实、消费记录)提供保全公证;在赔偿金管理公证事务方面,律政公证处设立专属提存账户,代省消委会接收、保管赔偿金,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收取、划转、支出流程;在公益性消费维权活动服务方面,律政公证处将为受害消费者集中救助、公益物资赠送等活动提供现场监督公证,并联合省消委会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普及公证在权益保护中的作用。
接下来,律政公证处将专门设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专用账户,严格执行“一案一户、独立核算”制度,清晰界定每笔资金的来源脉络与用途边界;建立快速响应通道,在合规前提下最大限度压缩赔付周期,让受损消费者尽早感受到法治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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