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柳江法院受理了一起“90后童年回忆杀”童书著作权纠纷案,案涉作品《阿衰on line》系列曾风靡中小学校园,承载着一代人的成长记忆。
近日,柳江法院受理了一起“90后童年回忆杀”童书著作权纠纷案,案涉作品《阿衰on line》系列曾风靡中小学校园,承载着一代人的成长记忆。
当童年的回忆陷入盗版纠纷,且看法院如何实质化解双方矛盾。
案情速览:盗版漫画引官司
调解现场:当面对话展诚意
韦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调解可能较大,便组织双方到法院面对面协商:
权利人云南某传媒公司:
“我们理解小文具店、小书店经营不容易,但盗版书就像偷摘果园的果子,对原创作者伤害很大啊……”
文具店老板:
“确实进货时疏忽了,我们这里是文具店,也是帮别人代卖的,这些漫画孩子们可喜欢了,经常来看漫画,也给小店带来些人气,实际上并不是靠卖漫画盈利的……”
韦法官:
“双方都展现了解决问题的诚意。盗版图书确实有害,既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长远看也会破坏整个市场生态。但进货渠道复杂,小商家有时难辨真伪也是实情。我建议今日双方握手言和,商家主动整顿下架赔偿,公司也在赔偿金额上考虑小店铺的实际经营压力。日后继续销售正版漫画,让孩子们持续读到好作品,这才是真正的双赢。”
经过韦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调解,双方现场握手言合,达成立即下架、现场赔付的调解方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出具赔偿款收条,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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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知剧场》
经营小贴士
经营者们进货时记得索要“权利证明”(供货商授权书、进货单、发票),同时注意保留交易证据(购货合同、付款发票、入库单、供货单位),定期自查图书防伪标识,提高自身识别盗版书籍的能力,用法律助力经营!三点提醒须记住:
1
自查自纠。上架商品前,务必核实商标授权,别让“李鬼”冒充“李逵”;
2
尊重原创。正规渠道订购正规商品,诚信经营才是“流量密码”;
3
立正改错。若“误踩雷区”,主动整改+积极调解,化解纠纷更高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三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每一本正版图书都凝聚着创作者的心血,就像我们精心呵护的自家花园。让我们共同守护知识的田野,让诚信经营之花开遍大街小巷。下次路过书店,大家记得支持正版图书哦!来源: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