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有效衔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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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人民法院
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有效衔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驻法庭特邀调解员。
一、选聘人数
3名驻法庭特邀调解员。其中,2名驻河溪人民法庭,1名驻老观人民法庭。
二、岗位职责
(一)调解员能够常驻法庭,对诉至法庭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民商事纠纷,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
(二)完成与调解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进行专业咨询、法律宣传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四)调解员应承担的其他职责。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特邀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宪法权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公民;
2.自觉遵守本院相关管理和考核制度;
3.熟悉国家法律专业知识或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岁至65岁之间。
(二)优先选聘情形:
1.有基层和调解工作经验的;
2.取得法律资格证书的;
3.在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技能较为突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存在其他不宜担任调解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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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3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阆中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17-6357298;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阆中法院政治部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阆中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电子和手写均可);
(2)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一份;
(5)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6)如有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的资料可一并提交。
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漏报等。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任手续的取消聘任,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面试
由阆中法院政治部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并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五)公示
特邀调解员选任后,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期内无不良反映的,确定为拟聘任对象。
(六)任期
调解员任期一年,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本院可即时解聘。一年内如出现调解员空缺,可从本次报考人员中予以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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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待遇
本院为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日提供工作餐,按照目前在岗调解员同等标准,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情况发放调解补贴。调解员不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劳动关系。
来源:南充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