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鄂尔多斯一地招73名教师→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3-18 20:24 1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鄂托克旗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经鄂尔多斯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鄂托克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批准,决定开展鄂托克旗2025年校

鄂托克旗

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鄂托克旗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经鄂尔多斯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鄂托克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批准,决定开展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鄂托克旗基本情况

鄂托克旗现有中小学15所(其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各1所,初中2所,小学9所),幼儿园22所,4个中心,有教职工2673人,在校生23631人。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7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详见《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后,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内蒙古工业大学(机电、化工)毕业生。第二批:第一批院校未报名人员和其他省属师范院校毕业生。第一批学校毕业生未招满,则招聘第二批学校毕业生。第一批招满的专业,则不再招聘第二批。

岗位表

三、时间和地点安排

网报时间:

第一批3月4日-3月18日下午18:00;

第二批3月23日-3月26日下午18:00。

第一批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3月16日下午14:00-17:30,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体育学院篮球馆。

第二批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音乐、体育教师的专业水平测试时间在面试之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留意电话或短信。

第一批面试时间:3月22日(星期六)。

第一批面试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

第二批面试时间:3月29日(星期六)。

第二批面试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不包含第二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双一流”建设、“985工程”、“211工程”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研究生可以按照本科所学专业应聘。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本科生可以按照所学第二学位专业应聘。

4.应聘人员为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至2007年期间出生,年月日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不含)之前。

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体育教师,若非上述院校毕业,则须毕业于体育学院,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足球训练教师,若非上述院校毕业,则须毕业于体育学院,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和考取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及以上证书。

5.能在鄂托克旗连续服务5年以上,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且普通话等级符合学科要求。应届毕业生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延迟在试用期内提交,试用期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编制及薪资待遇政策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占事业编制。

(二)新招聘教师试用期间,根据《鄂托克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转正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将与新招聘教师解除聘用关系,不再聘用。

(三)招聘的教师符合《鄂托克旗委 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2024年10月8日发布)规定的对新引进的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按博士研究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生等相当层次,分别给予1万元/人/月、5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

(四)绩效待遇

1.奖励绩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4万元标准核定,县域高中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6万元标准核定(试用期不享受)。

2.班主任津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000元/月,普通高中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500元/月,寄宿制学校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

(五)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鄂托克旗外教师岗位,未经同意擅自离开鄂托克旗教体系统,要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且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有意且符合条件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或现场填写《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

扫描二维码

进行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应聘体育教师人员须提供二级医院出具的体重指数BMI测量表,男性体重指数应在17.9-31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应在17.2-30之间,超出范围,不予通过。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再递交。

7.应聘人员须对《报名登记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通过网上和现场进行。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对审查未通过的,将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指导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教师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学业成绩评估

校园招聘不进行笔试,参考应聘人员在校学业成绩或通过其他方式了解,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参加资格复审。一般要查阅应聘者提供的本人学业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有效),成绩单中所有必修科目修满且无因考试不合格挂科补考记录,满足以上条件认定合格。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与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未获得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未获得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体育教师岗位,若非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足球训练教师岗位,若非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和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面试

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成立面试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每组面试考官7人,外聘面试考官不少于一半。面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

1.音乐、体育教师面试有三项内容,专业水平测试、试讲和答辩。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测试其专业水平,专业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试讲和答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20%,试讲占6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2.其他科目教师面试有两项内容,试讲和答辩。试讲占8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试讲,由面试组指定教学内容,应聘人员试讲,面试组评价。答辩,由面试组给出问题,应聘人员回答,面试组评价。每位面试考官分别对每位应聘人员的试讲和答辩进行评价,评价按百分制打分。面试前,由教师招聘工作组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划定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场按有关要求设置,对应聘人员应聘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应聘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1年。

(六)综合评估

由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复审、面试等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评估,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七)体检

1.体检医院由旗教体局指定,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符合《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考察

1.审核资料

体检通过的人员填写《鄂托克旗拟聘教师考察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主要审查考生是否有赌博、嫖娼、盗窃等违法行为,是否有过犯罪记录,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不予录用。

(2)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由考生在最高法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主要审查考生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不予录用。

(3)个人征信报告。由考生自行前往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打印并盖章,主要审查考生的征信情况,如果存在信用卡或贷款多次逾期不还或大额借款情况,要求考生说明情况。

(4)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学生由学校出具,社会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所在村社区出具。通过学校、公司、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评价,对考生进行一个初步的了解。

(5)个人自传。由考生本人结合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读书、实习、参加工作经历,发表文章、获奖情况,爱好和特长等情况写一篇800-2000字的文章,通过自传对考生进行一个大概的了解。

2.查阅档案

(1)学籍资料。主要审查高中以来的学籍资料,一是核对考生身份,看是否存在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情况;二是审查学籍资料是否完整,以便查漏补缺;三是审查是否存在高考移民等行为。

(2)奖惩信息。在校期间的处分情况一般会放入个人档案,如果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政审要求的处分行为,不予录用。

(3)党员、团员资料。主要审查入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异地入党情况,党员资料是否完整,有没有受过党纪处分等。

(4)确定三龄两历。“三龄”即年龄、党龄、工龄,主要核实考生档案里面各种资料显示的年龄有无较大出入;“两历”指的是学历和工作经历,重点审查学历。

3.教师招聘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情形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九)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签订就业协议。

2.公示期间,对于实名反映与本次招聘有关的举报信、电话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截至2025年9月1日未交回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或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人员备案。体检、考察合格,且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依据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最低服务期限。聘用合同中须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安排岗前培训。新聘用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校园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鄂托克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次校园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在指定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2025年校园招聘指标未完成情况下,转为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或引进成熟教师,引进条件继续按照本方案执行,不再另行提交会议审议。

(六)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校园招聘相关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本方案由鄂托克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来源:内蒙古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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